我叫陈默,是江城林家大小姐林晚星的贴身保镖,一当就是十年。十年间,刀光剑影里护她周全,鸡毛蒜皮中随叫随到,我是她最信任的“影子”,也是旁人眼中最忠心的“狗”。我以为我的人生会永远定格在“保护林晚星”这个指令上,直到三十岁生日那晚,看着镜中纵横的伤疤,我突然想为自己活一次——我想结婚,想有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当我递交辞呈,平静地说出“我要娶别人”时,向来高高在上、视我为附属品的大小姐,却彻底红了眼,失控得像个迷路的孩子。原来,有些习惯早已成爱,只是当局者迷。
1 三十岁,我想结婚了
消毒水的味道还残留在袖口,陈默对着卫生间的镜子,慢慢解开衬衫纽扣。
镜中人刚过三十,身形挺拔如松,却掩不住眉宇间的疲惫。左胸口一道浅疤蜿蜒至腰侧,是三年前替林晚星挡下那把水果刀时留下的;眉骨上方的划痕更浅,源于去年她追星挤塌护栏,飞溅的玻璃碴子擦过眼皮。最显眼的是眼角那道,像条淡色的蜈蚣,是刚做保镖第二年,为护她避开高空坠物,被碎玻璃划开的,至今仍在。
十年了。
陈默指尖抚过眼角的疤,触感粗糙。手机在这时震动起来,屏幕上跳出“大小姐”三个字,他几乎是本能地划开接听。
“陈默,我在‘迷迭香’门口,雨太大打不到车,你来接我。”林晚星的声音带着惯有的娇纵,背景里是雨声和喧闹的音乐。
窗外确实下着瓢泼大雨,时针指向夜里十一点。陈默沉默两秒,应道:“好,二十分钟到。”
挂了电话,他套上外套抓起车钥匙。路过玄关时,瞥见鞋柜上放着的请柬——是同乡发小的,下周结婚,照片上新人笑得一脸灿烂。陈默的脚步顿了顿,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请柬边缘。
他想起发小打电话时的语气:“阿默,你都守着林家大小姐十年了,也该为自己打算打算,找个人过日子了。”
过日子。这三个字像颗石子,在他沉寂的心湖里砸开涟漪。
十年间,他是林晚星的影子。她半夜馋鼎泰楼的蟹粉酥,他冒着暴雨跑二十公里买回来,送到时浑身湿透,她只淡淡一句“凉了,扔了吧”;她发烧到三十九度,他彻夜守在床边当人肉靠垫,天亮时自己冻得打喷嚏,她睁眼第一句是“我渴了,要温的蜂蜜水”;她被富二代骚扰,他动手教训人,事后被林家老爷子警告“注意分寸,别给小姐惹麻烦”,她却在一旁玩手机,连句维护都没有。
所有人都说他是林家最忠心的狗,林晚星自己,大抵也是这么想的。
车子穿过雨幕,远远看到“迷迭香”门口那道熟悉的身影。林晚星穿着单薄的礼服裙,抱着胳膊站在屋檐下,看见他的车,立刻皱起眉:“怎么才来?冻死我了。”
陈默下车替她拉开车门,没解释路上为了避开积水绕了远路。她坐进副驾,随手将湿外套扔给他,语气不耐烦:“先去城南那家糖水铺,我想吃双皮奶。”
陈默握着方向盘的手紧了紧,城南离这儿足有十五公里,来回又是一小时。他看着后视镜里林晚星理所当然的脸,突然觉得一阵荒谬的厌倦。
“大小姐,”他第一次没有立刻应声,声音有些沙哑,“我三十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