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在一次我给客人倒酒时,她把我拉到一边,说:「你不必这么逢迎的。」

而我却笑了,说:「老板娘,我可算是知道之前生意为什么这么差了,打开门做生意,笑脸相迎是应该的。」

「那你就别当跑堂了,你去,去,就去厨房!」

叶简童年被宠爱得紧,难免有些任性。

所以我没当回事,只是说道:「跑堂挺好的。」

可她却喃喃道:「你之前不是这样的。」

以前的李小二虽然每天脏兮兮,但他永远都是骄傲的,老板娘还记得那时的那个小要饭在自己面前说:「我以后要当一个大侠,每天行侠仗义,要所有人都记住我的名字。」

还是小姑娘的叶简疑惑地问:「那你的名字到底是什么啊?」

小要饭脸一红,小声说:「还不知道,但总会知道的,等我学会认字就行了。」

于是小姑娘知道了小要饭不是老乞丐的孩子,只是老乞丐在小镇外面捡到的,当时的小要饭裹在襁褓中,而襁褓则挂在一把剑上。

老乞丐在那等了两天没有等到孩子的家人,于是就收养了小要饭,并把他带到附近的小镇上抚养,希望有一天那孩子的家人能找到他。

小要饭的名字就绣在襁褓上,只可惜老乞丐不识字,也没有心思去请教别人,所以小要饭始终不知道自己的名字。

小姑娘想帮帮他,可她也只是刚刚启蒙,只认出一个「李」字。

老板娘想到这,心里也是一惊,她本以为自己已经忘了这些事的。

忘记了自己曾是他的小跟屁虫,忘记了他曾救过自己。

那时的小要饭因为打人的事,大人们不喜欢他,孩子也不敢再招惹他。他也不嫌一个人孤单,收养了一条流浪的小野狗,自顾自地生长着。

小姑娘却是众星捧月,老掌柜早年丧妻,悲痛之下选择将唯一的女儿宠到天上,小姑娘也因此生就一副调皮任性的性格。

于是在一次和朋友玩耍时,不懂事的小姑娘被人撺掇着去揪了一条野狗的尾巴。

野狗发了狂,那些孩子一哄而散,小姑娘因为离得近,被一口咬在了小腿上。野狗咬住不肯松口,小姑娘又疼又害怕,一边挣扎一边嚎啕大哭。

小要饭的就是在这时出现的,他带着自己的小狗,一把抓住了野狗的尾巴,野狗吃痛,回过头去咬他。他就这样和那条野狗撕打起来。

小要饭死死地勒住野狗的脖子,野狗挣扎着回头去咬他。那条小狗也努力地去帮自己的主人,一口咬在野狗的后腿上,野狗挣扎得更加剧烈了。小要饭逐渐制不住野狗,心一横,开始抱着野狗在地上打起滚来。

于是便出现了这样的景象,在大片枯黄的草地上,一个孩子抱着一条瘦骨嶙峋的野狗,一边低吼着一边满地翻滚,而在那野狗的身上还坠着一条小狗。旁边还有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姑娘坐在地上,不住地大哭。

哭声、吼声、野狗发狂的叫声,在记忆里显得那样清晰。

叶简还记得最后是那条野狗逃跑了,自己哭得太累,坐在那一动不动。小要饭还以为自己是吓傻了,伸手在自己眼前晃了晃,说:「没事了,有本大侠在,你不用害怕。」

想到这,叶简忍不住笑了笑,那时的小要饭总是昂着头以大侠自居,整个一不知天高地厚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