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老掌柜带着叶简登门道谢,小要饭也由此结识了这个漂亮的小姑娘。
小姑娘是个跟屁虫,每天缠着小要饭,小要饭不耐烦地说:「你不要跟着我了,我要去行侠仗义去了。」
小姑娘很委屈,说:「我也想行侠仗义嘛。」
「你不行,你连野狗都打不过。」
「不是有你保护我吗?」
「我要去当大侠啊,不能一直保护你啊。」
「那,那我可以跟在你身边啊,这样你就可以一直保护我了。我也可以在你打不过别人时帮你喊人,可以照顾你的。」
小要饭想了想说:「那你以后要长得好看点,人家大侠身边的人都很好看的。」
「嗯嗯!」小姑娘用力地点头,说道:「我爹爹说过我长大后肯定很好看。」
就这样,大侠有了自己的第一个跟班,开始了自己的大侠生活。每天欺负路边的野狗,摆个陷阱去捕山里的兔子,偶尔还帮镇上的大婶找找跑丢的母鸡。
小要饭还把小姑娘带到镇上的说书老头那,听听书中的大侠那快意恩仇的生活。
小要饭听到兴起就说:「我以后一定要去闯荡江湖,成为一个大侠。」
这一刻,小要饭的眼中闪着耀眼的光,他回头对小姑娘说着书中学来却不知大意的词汇:「到时候你就是我的红颜知己,没有人能欺负你。」
于是小姑娘也笑了,她和小要饭一样不知道红颜知己是什么意思,但想到日后那波澜壮阔的江湖上她将与小要饭并肩就觉得很高兴。
......
此时看着李小二堆着笑脸招呼客人,老板娘始终无法将他与记忆里的人重合。
她想质问李小二为什么会这样,却又不敢开口,因为愧疚,因为当年自己的离开。
没有人会喜欢一个脏兮兮的小要饭,小姑娘刚开始不懂事,可总会有明白的那天,旁人的眼光和外界的风言风语也总有一天会让她感到难堪,于是她就不再去找小要饭了。
小要饭也识趣地没有去主动找过她,两人就这样不再见面。
所以现在客栈的生意越好,老板娘越是不敢面对李小二,也不敢主动想起那段记忆,怕想到李小二变成这样是因为自己,因为自己的离开而受到打击。
这种想法让她几乎不敢直面李小二的目光。
而我当然记得这些往事,只是懒得提起。
叶简没错,一个小乞丐确实不应该在她身边。
所以我从没怪过她,因为我心里藏着深深的自卑。
我打小就是个赔钱货。
老乞丐收养我从来不是因为善心,而是他看出了那襁褓用的是上好的料子,那把剑看起来也着实不凡,想来这孩子家里应该有些资本。若是等到将来哪天孩子的父母寻来,自己也能得到一份打赏。可一年年过去,老乞丐始终没能等来我的家人。
所以后来他总是骂我是个赔钱货,养了这么多年都没有见到半点回报。
我最初知道这件事那阵子还会跟他争辩,说:「等着吧,等我家里人找到我,我让他们用钱砸死你。」
这是孩子的嘴硬。
后来认清现实是在那一天。
我埋伏那个带头欺负我的孩子,将他打得满头是血。他爹一脚将我踹翻,我在地上滚了很久,没等到有人扶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