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公元前1046年2月,周武王在朝歌举行祭天仪式,正式宣告周王朝的建立,定都镐京,改元“武王”。此时,仍有部分商属方国拒不归附,周武王派太公望率军征讨,“凡国九十有九,馘魔亿有十万七千七百七十有九,俘人三亿万有二百三十,凡服国六百五十有二”,彻底扫清了商的残余势力,完成了统一天下的大业。

四、善后:新王朝的秩序构建(公元前1046年-公元前1043年)

1. 天下分封:以血缘为纽带的统治网络

周武王灭商后,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如何统治广袤的疆域。商王朝的“内服外服”制度已证明无法有效控制地方,周武王遂借鉴夏商分封的经验,结合周人的宗法制度,推行“分封制”,构建起以周王室为核心的统治网络。

分封的对象主要有三类:一是周王室子弟,如周公旦封于鲁(今山东曲阜)、召公奭封于燕(今北京房山)、叔虞封于唐(后改为晋,今山西翼城),这类分封占诸侯国总数的70%以上,形成“封建亲戚,以藩屏周”的格局;二是功臣谋士,如太公望封于齐(今山东淄博)、散宜生封于散(今陕西宝鸡),以奖励其灭商之功;三是古代帝王后裔与商朝遗民,如封舜之后于陈(今河南淮阳)、禹之后于杞(今河南杞县)、纣王之子武庚于殷(今河南安阳),以安抚民心,体现周人“兴灭国,继绝世”的仁政。

各诸侯国需履行四项义务:“贡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