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的命,生来就是泡在苦水里的。
我和厉逍就是。从孤儿院那堵斑驳的灰墙下分吃一个冷馒头开始,我们的命就拴在了一起。
我体弱,书读得好。他能打,拳头硬得像石头。
后来,我进了医学院,穿上了干净的白大褂。
他进了地下拳场,把命换成钱,一沓一沓地塞给我,让我把那身白大褂穿得更久一些。
人人都叫他“K.O.之王”,说他的拳头能砸开地狱的门。
只有我知道,他砸开地狱,是为了把我一个人推进天堂。
消毒水的味道混着铁锈似的血腥气,是我青春里最熟悉的前调。
我以为这辈子,我的手就是用来给他缝合伤口的,直到那一天,血从他身上流到了我身上。
我才明白,所谓的守护,如果不能让拳头停下来,那就什么都不是。
故事,要从他最后一场拳赛说起。那晚的血,比以往任何一次都热,也比任何一次都冷。
1 血誓
消毒水的味道混着铁锈似的血腥气,钻进鼻腔。
我拧开一盏手术灯,冰白的光柱打在厉逍的脸上。他的左边眉骨裂开一道口子,眼皮肿得像熟透的李子。我用镊子夹起一块沾满血的棉球,扔进旁边的金属托盘,发出“哐当”一声轻响。
他又赢了。
赢了那个蝉联三届的冠军,拿下了金樽会年度总决赛。千万奖金。代价是他断了一根肋骨,鼻梁骨轻微骨裂,全身的软组织挫伤多到我懒得去数。
我面无表情地拿起持针器,夹着一根弯曲的缝合针,开始对准他眉骨的伤口。第一针穿过皮肤,带出细小的血珠。厉逍的身体在长凳上动了一下,但没出声。
我的手很稳,稳到不像一个刚看完一场血肉横飞的拳赛的人。
这是我给他缝的第九十三道伤口。
我低着头,一针,又一针,像是给一个破旧的玩偶缝补裂痕。灯光下,他胸口那片青黑色的狼头纹身,随着呼吸一起一伏。血顺着他的下颌线滑落,一滴,砸在我手背上。
滚烫的。
我停下了动作。
手里的持针器像是突然有了千斤重。我看着手背上那点迅速晕开的红色,视野开始模糊。我拼命眨眼,想把那层水雾逼回去,但没用。
“程桉?”他的声音很哑,像是破锣。
我没抬头,也没应声。
“别怕,小伤。”他想抬手,大概是想碰碰我,但肋骨的剧痛让他闷哼了一声,又躺了回去。
小伤。每一次都是小伤。从他十八岁第一次站上那个拳台,到现在二十五岁,七年了,他嘴里永远只有这两个字。
我深吸一口气,那股血腥味和消毒水味直冲天灵盖。我以为我早就习惯了,像习惯吃饭喝水一样。可今天,这味道让我恶心。
我猛地将手里的持针器和镊子一起扔回托盘里,金属碰撞的声音尖锐刺耳,在狭小的休息室里“哐啷啷”地响。
厉逍被我的动作惊得睁开了眼。那双平时像鹰一样锐利的眼睛,此刻被肿胀的眼皮挤成一条缝,透出一点茫然。
“程桉,怎么了?”
我看着他。看着他青紫的嘴角,豁开的眉骨,还有那张因为疼痛而惨白的脸。这张脸,从孤儿院起就护着我,替我挨打,为我出头。后来,这张脸出现在各种地下拳赛的海报上,沾满别人的血,也沾满自己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