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泰龙,金樽会的老板,一个笑面虎。我见过他几次,那是个能把人骨头榨出油的家伙。厉逍是他的摇钱树,他怎么可能轻易放人?
“他……他同意了?”我不敢相信。
“嗯。”厉逍点了点头,从口袋里摸出一张银行卡,放在桌上,推到我面前。
“昨晚的奖金,加上以前所有的积蓄,都在这里。”他说,“密码是你的生日。”
我看着那张黑色的卡,感觉它烫手。这里面是多少拳,多少血换来的?我不敢想。
“金泰龙就这么放你走了?他没提条件?”我不死心,追问道。
“他提了。”厉逍拿起一根油条,慢慢地吃着,“他说,除非我死在拳台上,否则退役可以,但要签一份协议。”
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
“什么协议?”
“永远不能把金樽会的任何事说出去。永远不能再以任何形式,和圈子里的人动手。”厉逍看着我,一字一顿地说,“如果我犯了规,他有权处置我。”
这就是金泰龙。他不是放过厉逍,他是给这头猛虎的脖子上,套了一个无形的枷锁。
“你签了?”我的声音在发抖。
“签了。”
我的心沉了下去。这根本不是解脱,这是缓刑。
厉逍却好像没事人一样,几口吃完油条,喝了口豆浆,然后看着我,眼神里有某种我从未见过的光。
“程桉,你说的话,还算数吗?”
“什么话?”
“养我。”
我的脸又开始发烫。
他看着我的窘迫,嘴角竟然微微向上扯了一下,露出一个极淡的,几乎看不见的笑容。
“我帮你。”他说,“我们用这笔钱,盘个店面。”
“开个面馆吧。”
“就叫‘一碗心安’。”
3 碗心安
我们真的开了一家面馆。
店面选在一条不算繁华,但很有人情味的老街上。铺子不大,里面七八张桌子,外面还能摆两张。我和厉逍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把这个油腻腻的旧店面,一点点收拾成了我们想要的样子。
墙刷成了暖黄色,桌椅是原木的,每一张桌上都摆着一小盆绿萝。我负责设计和采买,厉逍负责所有的力气活。
我第一次看到他那么高大的一个人,系着一条可笑的粉色格子围裙,跪在地上,用砂纸一点一点地打磨旧木门上的油漆时,心里某个地方,软得一塌糊涂。
他的手,那双能一拳砸断人肋骨的手,现在每天都泡在水里。洗菜,和面,刷碗。
开业前,我们试做了很多次面。
厉逍在煮面这件事上,展现出了惊人的天赋。他那所谓的“野兽直觉”,在这里变成了“绝对手感”。
面要煮几分钟,水开到什么程度,什么时候下面,什么时候捞出,他全凭感觉,但每一次都分毫不差。
我给他当助手,负责切葱花,准备配菜。
厨房里热气腾腾。他站在灶台前,高大的身影被蒸汽笼罩着,显得有些不真实。他穿着一件简单的白T恤,手臂上结实的肌肉线条在灯光下若隐若现。那只曾经挥出重拳的手,此刻正拿着一双长筷子,在锅里轻轻搅动面条。
“葱花。”他头也不回地喊。
“来了。”我赶紧把切好的葱末递过去。
他接过碗,撒进旁边已经调好汤底的大碗里。然后长筷一捞,面条像一条银色的龙,被准确无误地挑进碗中。再铺上几片卤好的牛肉,几根烫得翠绿的青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