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沈妤,是个公主。
和亲路上,我绑架了敌国那个杀人如麻的大将军。
我用一支淬了毒的金簪,抵着他脖颈的大动脉,一字一句地告诉他:“将军,要么娶我,要么我们同归于尽。”
风沙刮过雁门关,像刀子一样。我的嫁衣红得像血,在这片灰黄的土地上,刺眼得很。
车队停了。前面领路的匈奴骑兵,为首的那个男人,就是霍承。
都说他是匈奴的战神,是大周百姓口中能止小儿夜啼的活阎王。三年前,他一杆长枪,挑了我大周十三员将领,雁门关外,尸骨成山。我父皇,就是在那一战后,忧惧成疾,没多久就死了。
现在,我皇兄,把他最疼爱的妹妹,也就是我,送上了和亲的祭台,换取边境几年的苟安。
而负责来“护送”我这件祭品的,正是霍承。
真是天大的讽刺。
我透过车帘的缝隙看他。他很高,骑在马上像座铁塔,一身黑甲,脸上戴着半截面具,只露出一双眼睛,像鹰。
他没说话,只是抬了下手。车队继续前进。
进入关内驿站,是计划开始的地方。
我的贴身侍女云苓,端着一碗参汤,手抖得厉害。
“公主,真的……真的要这么做吗?他是霍承啊!”
我拿过汤碗,一口喝干。
“云苓,记住,从我们踏出皇城的那一刻起,我不是公主,你也不是宫女。我们是想活下去的两个人,仅此而已。”
活下去,才有机会,拿回属于我们的一切。
亥时。
驿站外,风声鹤唳。
我的人,已经按计划点燃了驿站南边的草料场。火光冲天,匈奴的士兵瞬间大乱。
霍承的营帐,就在我隔壁。
我推开门,他果然不在。
我走到他的床榻边,掀开枕头,下面压着一柄匕首,是军中之物。我把匕首拿在手里,冰冷的触感,让我狂跳的心,安定了几分。
然后,我躺了上去。用那床属于他的,带着风沙和铁锈味的被子,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
我在等。等他这条狼,回到自己的巢穴。
脚步声由远及近,沉稳,有力。
门被推开,一个高大的身影带着一身寒气走了进来。
他看到了我。
那双鹰一样的眼睛,瞬间迸发出骇人的杀气。
“你是谁?”他的声音,比我想象中要沙哑,像砂石在摩擦。
我没说话,只是抓紧了藏在被子里的匕首。
他一步步走近,巨大的压迫感让我几乎窒'息。他伸出手,一把掀开了我的被子。
在他看清我脸的那一刻,我动了。
我没用匕首。那玩意儿,杀不了他。
我的杀招,是盘在发髻里的那支金簪。我学过三个月的杀人术,只学了一招,就是如何用最近的距离,最快的速度,找到人脖子上的大动脉。
金簪的尖,淬了“见血封喉”的奇毒,是我从宫里带出来的,唯一能保命的东西。
他快,我比他更快。
在他手掌触碰到我之前,我的簪尖,已经稳稳地抵在了他的脖子上。
甚至,刺破了一点皮。一滴血,顺着金簪,流了下来。
他的身体,瞬间僵住。
那双鹰眼里,第一次,露出了震惊。
我看着他,用尽全身力气,让自己不要发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