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毕业那天,学校的空气里都是离别的味道。我抓着林晚的手,感觉有点黏糊糊的。我跟她说,我找到工作了,在一家小公司,起步工资不高,但老板说我很能干,未来可期。

我说:“晚晚,再给我两年,不,一年,我肯定能让你过上好日子。”

林晚没看我。她看着不远处一辆黑色的保时捷。那辆车停在那里很久了,车窗没摇下来,像一只黑色的怪兽。

她把手从我手心里抽出去。那个动作很轻,但我的心猛地沉了一下。

“陈默,”她开口,声音还是那么好听,但里面没温度,“我们分手吧。”

我脑子嗡的一下。我问她为什么。是不是我哪里做得不好。

她终于转过头看我了。那张我爱了四年的脸,漂亮还是那么漂亮,但眼睛里多了些我看不懂的东西。她说:“陈-默,你很好。但你给不了我想要的。”

我问她想要什么。

她笑了笑,指着那辆保时捷。她说:“我想要那个。我不想再挤地铁,不想为了省几十块钱的饭钱算计半天,不想住在没有阳光的出租屋里。我累了。”

我的心像是被人用手攥住,一点点捏碎。我看着她,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我们在一起四年,从大一到大四。我为了给她买一个好点的手机,去工地搬了两个月的砖。她为了给我省钱,假装自己不爱吃学校门口那家很贵的烧烤。

那些日子,都是假的吗?

我说:“那些都不是问题。我会努力的。我会赚很多钱。”

林晚摇摇头。她说:“我等不了。陈默,你别怪我,我只是……不想再穷了。”

她说完,就朝着那辆保时捷走过去。车门开了,一个我看不清脸的男人从里面下来,很自然地搂住她的腰。林晚没有回头,一次都没有。

保时捷开走的时候,溅了我一身泥水。我站在原地,感觉天都塌了。口袋里,有一个我攒了半年钱买的戒指。不贵,但我本来打算今天跟她求婚的。

我把它拿出来,看着上面那颗小小的锆石。然后,我当着全校来来往往的人,把它狠狠地扔进了旁边的下水道里。

雨下得很大。我分不清脸上是雨水,还是泪水。

我告诉自己,陈默,忘了她。这个女人,不值得。

2

我以为我能忘了她。

接下来的几年,我像疯了一样工作。我换了三家公司,职位越做越高,薪水也翻了几十倍。我没日没夜地加班,拉项目,谈客户。别人喝酒,我喝胃药。别人睡觉,我喝咖啡。

同事都说我叫陈默,但活得一点也不沉默,像个拼命三郎。

我心里有个洞。只有工作能把它填满。

我买了车,买了房。房子很大,装修得很好,但我一个人住在里面,空得吓人。有时候我半夜醒来,会习惯性地伸手去旁边摸,但摸到的只有冰冷的床单。

我爸看我一个人,老催我找个对象。他说:“儿子,你都快三十了,别总想着工作。钱是赚不完的,家才是一个人的根。”

我每次都敷衍他。我说,忙,没时间。

其实我知道,我不是没时间。我是不敢。林晚像一根刺,扎在我心里最深的地方。我以为时间久了,这根刺会和我的肉长在一起,不再疼。但我发现我错了。它一直在那里,一碰,就流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