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夜,我被塞进一间土坯房。
男人很高,穿着军装,肩宽腰窄,只是那张脸,一道狰狞的疤从眉骨划到嘴角,让他看起来像能止小儿夜啼的活阎王。
他叫顾琛,三十岁,营长,我那个为了保住城里弟弟工作,把我从城里嫁到这穷乡僻壤的家,给我找的“好归宿”。
所有人都等着看我这个娇气包被吓哭,受不了苦,灰溜溜地滚回城里去。
我攥紧了衣角,怕得浑身发抖。
他沉默地走过来,我吓得闭上了眼。
预想中的粗暴没有到来,一碗热气腾腾的鸡蛋面被塞到我手里,男人声音嘶哑又笨拙:“饿了吧?先……先吃点东西垫垫。”
碗里卧着两个金灿灿的荷包蛋,在这个年代,这几乎是奢侈品。
1.
我叫林晚,二十一世纪的服装设计师,一觉醒来,穿成了七十年代同名同姓的林晚。
原主是个爹不疼娘不爱的受气包。
家里为了保住弟弟林强的铁饭碗,响应号召,必须有一个子女下乡。
他们舍不得宝贝儿子,就把刚满二十岁的原主打包嫁给了这位驻扎在偏远地区、比她大十岁还破了相的军官。
彩礼三十六条腿,外加几百块钱,全都进了我那个便宜弟弟的口袋,用来娶媳妇。
而我,就成了被抛弃的牺牲品。
我捧着那碗面,热气熏得我眼睛发酸,分不清是原主的委屈还是我自己的心酸。
“怎么不吃?不合胃口?”
顾琛见我迟迟不动筷子,眉头拧得更紧了,那道疤痕也随之扭动,显得愈发凶恶。
他局促地搓着手,那双布满老茧的大手,据说在战场上能轻易拧断敌人的脖子。
“没……没有,谢谢。”
我小声说,埋头就往嘴里扒拉面条。
面条是手擀的,劲道十足,汤头里放了猪油,香得我差点把舌头吞下去。
还有那两个荷包蛋,煎得外圈焦脆,内里溏心,一口咬下去,蛋黄的暖流瞬间抚慰了我惶恐不安的胃。
穿越过来好几天,我都在为了这桩婚事跟家里闹,没吃过一顿饱饭。
这碗面,是我来到这个世界后,吃过的最温暖的东西。
我吃得很快,几乎是狼吞虎咽。
顾琛就坐在我对面的小板凳上,背脊挺得笔直,一言不发地看着我,眼神里有一种我看不懂的复杂情绪。
吃完面,我把碗递给他,低着头说:“我吃好了,谢谢你。”
“嗯。”
他接过碗,站起身,“你先睡,我去洗碗。屋里有热水瓶,渴了自己倒。”
他说完就转身出去了,高大的身影消失在门外。
我打量着这个所谓的“新房”。
一间不大的土坯房,家徒四壁,除了一张木板床、一张桌子和两个板凳,就再没别的东西。
墙壁坑坑洼洼,糊着报纸,有的地方已经泛黄脱落。
这就是我未来的家。
我叹了口气,认命地走到床边。
床上的被褥是崭新的,带着一股阳光和皂角的味道,应该是他特意准备的。
躺在硬邦邦的木板床上,我翻来覆去睡不着。
没过多久,顾琛回来了。
他脱了外套,露出里面白色的背心,结实的肌肉线条在昏暗的煤油灯下若隐若现。
他身上有股淡淡的烟草味和皂角混合的味道,不难闻,反而有种莫名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