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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木茶几上,一本封皮发黄的笔记本被推了过来。
我婆婆罗秀的手指搭在笔记本上,看着我。她的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上面涂着一层透明的亮油。
“这是我们康家的规矩。”罗秀开口。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落在实处。
“你嫁进来了,就是康家的人,要懂康家的规矩。”
我的目光落在笔记本上。那上面用黑色水笔写着四个大字:《康家家训》。字迹很用力,笔画的起落处都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劲儿。
我没有伸手去拿。
坐在我身边的康哲动了动。他的手在沙发垫上不安地蜷缩了一下,似乎想说什么。
罗秀一个眼神递过去,康哲就把话咽了回去。他只是轻轻碰了碰我的胳膊,手心有点潮。
客厅里很安静。
墙上挂钟的秒针在一下一下地走,格、当、格、当。像是在给这场无声的对峙打着节拍。公公康建国坐在单人沙发上,捧着一份报纸,但他的眼睛越过报纸上缘,正盯着我们。
“第一条,”罗秀的手指点在笔记本上,开始念,“每天早上六点必须起床,给全家人做早饭。早饭要有粥,有鸡蛋,有两样小菜。”
她的声音平稳,像是在宣读一份早已拟定好的法律文书。
我端起面前的玻璃水杯,喝了一口水。水是温的,不烫嘴,也不凉。
“第二条,每月工资,除去基本开销,全部上交,由我统一保管。年轻人花钱没数,我帮你们存着,以后用钱的地方多。”
我放下水杯。杯底和玻璃茶几碰撞,发出一声轻响。
“第三条,周末必须在家,不许随便出去。要陪着我们两个老的,或者在家打扫卫生。”
“第四条……”
她还在念,一条接着一条。我没再听具体内容,那些繁琐的条条框框,听着都像从某个古装剧里抄来的。
我从自己的手提包里,也拿出了一个东西。
我把它放在茶几上,同样推了过去。动作不快,也不慢。
那是一本崭新的书。蓝白相间的封面上,印着几个醒目的宋体字——《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书的旁边,我还附了一张便签纸。
罗秀的念诵声停了。
她的目光从那本发黄的家训上,缓缓移到了我推过去的法律书上。她的眉头,一点一点地皱了起来。
康哲在我身边,呼吸都停了半拍。他大概以为我要掀桌子。
公公康建国的报纸也放下了,发出一声轻微的“哗啦”声。
我笑了笑,很温和。
“妈,您先别急着给我立规矩。”我开口,声音不大,但足够清晰。
“咱们先看看这个。”
我的手指,轻轻点在那本崭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上。
“我觉得,在谈论我的义务之前,我们应该先确保您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我看着罗秀,她的脸上是一种混杂着错愕和不解的表情。她大概演练过无数种我可能有的反应,哭闹,争吵,或是委曲求全。
但她肯定没想过,我会给她递过来一本法律书。
“妈,您看,”我翻开书,里面有几页已经被我用荧光笔划了重点,“这里,第五章,家庭赡养。第二十二条规定,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