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顿了顿,视线扫过康哲。他正一脸茫然地看着我。
然后,我的目光重新回到罗秀脸上。
“您刚才说的工资上交,就跟这一条有冲突。”
“还有,”我翻到另一页,“第二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这说明您的居住权是受法律保护的。”
“还有精神慰藉,子女要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能忽视、冷落老年人。”
我一条一条地说着,语气平和,就像在社区调解室里给那些争执不休的居民讲解政策一样。
最后,我把那张便签纸推到罗秀面前。
上面是我写的几行字,字迹清秀。
“妈: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我们先从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开始,再来一起探讨,如何建立一个互相尊重、和睦相处的新型家庭关系。您觉得呢?”
落款是:您的儿媳,童瑶。
客厅里死一般的寂静。
墙上的挂钟还在走,格、当、格、当。
罗秀的脸色,从最初的错愕,变成了铁青。她盯着那本法律书,像是在看一个怪物。
2
罗秀没说话。
她的胸口起伏着,一下,又一下。很明显,她在极力压制着什么。
康建国咳嗽了一声,打破了这片凝固的空气。他放下报纸,站起身,“我去书房找副老花镜。”
这是一个撤退的信号。他不想掺和。
康哲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声音。他拉了拉我的衣角,声音压得极低,“瑶瑶,你这是干什么?妈她……她也是为我们好。”
我转头看着他。
他的眼神里满是恳求和为难。典型的“中间派”表情,既怕得罪妈,又怕我生气。
“康哲,”我平静地看着他,“你觉得妈刚才念的那些,是为我们好吗?”
“她……她就是那个观念,老一辈都这样。”他还在试图解释,或者说,和稀泥。
“老一辈?”我轻轻反问,“大清都亡一百多年了,我们现在是法治社会。家规大,还是国法大?”
康哲说不出话了。
罗秀终于动了。她没有去看那本法律书,而是死死地盯着我。
“童瑶,”她开口,声音有点发紧,“你这是什么意思?你是在拿法律来压我?”
“妈,您误会了。”我摇摇头,语气依旧温和,“我不是在压您。我是在提醒我们大家,包括我自己和康哲,都应该懂法、守法。”
“一个家庭,最重要的就是互相尊重。尊重的前提,是明确边界。法律,就是我们每个公民最基本的行为边界。”
我把社区调解那套话术搬了出来。对付罗秀这种自认“权威”的退休干部,讲感情没用,得讲规则。只不过,她想讲她的规则,而我想讲所有人都必须遵守的规则。
“我嫁给康哲,是来和他一起经营我们的小家庭,同时,作为子女,孝敬您和爸。”
“但孝敬不等于顺从,更不等于放弃我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合法权利。”
我说得很慢,确保每个字都能清晰地传到她耳朵里。
罗秀的嘴唇抿成了一条线。她大概一辈子都没被人这么顶撞过。更让她难受的是,我说的每一句话,都占着一个“理”字,让她找不到反驳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