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到玄关,拎起她随手扔在地上的那个专业骑行包。包很沉,里面除了常规的水壶、简单的修车工具、能量棒,还有一个精致的化妆包。他顿了顿,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背包粗糙的面料。鬼使神差地,他拉开了那个他从未打开过的、位于背包内侧的夹层拉链。
夹层很窄,里面通常只放最紧要的东西。他的指尖触到了一个硬硬的小方块。
是一枚戒指。
男士钻戒。款式简洁而凌厉,铂金指环,镶嵌着一颗不算很大,但切割极其锋利的方形钻石,在客厅顶灯的照射下,折射出冰冷耀眼的光芒。
陈默的手指有些发僵。他缓缓将戒指取出,翻到指环内侧。
那里,刻着一行细小的英文字母:
To my eternal love.
致永恒的爱人。
冰冷的金属硌在指腹,那行字像烧红的烙铁,烫進了他的眼底。永恒的爱人……他陈默,显然不是这个“永恒”的所指。他送过苏晚一枚婚戒,内圈刻的是他们名字的缩写和结婚日期。普通,但曾以为代表着踏实和长久。
浴室的水声停了。陈默迅速将戒指放回原处,拉好拉链,将背包放回原位。他走到窗边,重新点起一支烟,这一次,他的手有细微的颤抖。
苏晚擦着头发走出来,看见他站在窗边的背影,没说什么,径直进了卧室。
那一夜,陈默在客厅的沙发上坐到天亮。烟灰缸里堆满了烟蒂。脑子里反复回响着苏晚的话——“骑行追求的是无拘无束”、“高端人士”、“正常社交”,以及那枚戒指内圈的字,像嘲讽的尖刺,扎得他体无完肤。
他需要证实。不是凭一枚来路不明的戒指,不是凭猜忌和越来越频繁的晚归与陌生的香水味。
第二天,苏晚表现得一切如常,甚至因为前晚的“发作”而带着一丝刻意的温柔,主动提出晚上给他做他爱吃的红烧排骨。但陈默只是沉默地看着她,看得苏晚脸上的笑容渐渐有些挂不住。
“你还在生气?”她问。
“没有。”陈默摇头,“晚上部门聚餐,可能回来晚点。”
苏晚似乎松了口气:“好啊,正好我今晚也有骑行活动,可能也会晚点。”
陈默点了点头,没再说话。
他提前下了班,将车停在了小区外一个不起眼的拐角。傍晚时分,他看到了苏晚。她没有穿骑行服,而是穿着一身看起来就价格不菲的休闲裙装,背着那个骑行包,步履轻快地走出了小区,径直上了一辆早已等在路边的黑色豪华轿车。根本不是去参加什么集体骑行。
陈默发动车子,跟了上去。他的心跳得很稳,甚至过于平稳,只有握紧方向盘的指节微微泛白。
车子没有驶向市里任何一条适合骑行的绿道或公园,而是直接开上了通往市郊的高速。天色渐渐暗沉,路灯依次亮起,汇成一条流淌的光河,引领着他们去向城市边缘的隐秘之地。
最终,那辆黑色轿车驶离主干道,转入一条幽静的山路,盘旋而上,停在了半山腰一处僻静的独栋别墅前。别墅灯火通明,透过高大的铁艺大门,能看到里面修剪整齐的草坪和点缀其间的暖色地灯。隐约有舒缓的音乐声飘来。
陈默将车停在远处树林的阴影里。他隔着一段距离,看着苏晚下车,理了理头发和衣裙,神态自若地走向别墅大门。门口似乎有人迎接,她笑着走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