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周年那天,程砚白带回来一个和我七分像的女孩。
>他当着我的面吻她,却把离婚协议甩到我脸上。
>“宋晚,你只是她的替身。”
>我笑着签了字,转身消失得彻底。
>后来他翻遍全城,却只找到我留下的病历单。
>晚期胃癌,最多三个月可活。
---
结婚三周年纪念日的傍晚,我花了整整五个小时准备晚餐。
长桌中央摆着新换的香槟玫瑰,花瓣上还带着水珠,是我一大早去花市挑的。程砚白喜欢这个品种,说它优雅,配得上他程太太的身份。
水晶高脚杯擦得剔透,映着头顶那盏我亲自挑选的、价格不菲的枝形吊灯,流光溢彩。
桌上几道菜,都是他偏爱的口味,清淡,考究,一如他这个人。
墙上的欧式挂钟指针慢慢走向七点,是我估算里他该到家的时间。
心跳有点快,带着点久违的、小心翼翼的期待。
指尖无意识地拂过无名指上的婚戒,冰凉的触感。
这戒指,他给我戴上那天,说过要一辈子。
玄关传来开门声。
我立刻站起身,捋了捋裙摆,脸上准备好恰到好处的、温顺的笑容。
这笑容,我练习了三年,早已炉火纯青。
门开了。
程砚白回来了。西装革履,身姿挺拔,三年岁月只让他更添成熟魅力,深邃的眉眼间是惯有的、不容错辨的疏离与掌控感。
但他不是一个人。
他身边,紧挨着一个年轻女孩。
女孩很漂亮,看起来二十出头,眉眼间……竟有七分像我。
不是现在的我,是照片里,二十岁出头,还没嫁给程砚白时的我。
眼神清澈,带着点未经世事的懵懂和娇憨,穿着一条活泼的鹅黄色连衣裙,青春逼人。
我的心,猛地往下一沉。
程砚白的目光掠过满桌精心准备的菜肴,没有停留,直接落在我脸上。那眼神,平静无波,甚至带着一丝早有预料的嘲讽。
“站着做什么?过来见过客人。”他语气淡漠,仿佛我只是家里一个负责接待的佣人。
女孩挽着他的手臂,好奇地打量着我,又仰头看他,声音甜得发腻:“砚白,她就是宋晚姐姐吗?”
砚白。她叫他砚白。
我站在原地,脚底像生了根。喉咙发紧,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程砚白带着女孩走到客厅,自顾自地在主位沙发坐下,姿态闲适。
他伸手,极其自然地将女孩揽坐在自己身侧,目光才再次转向我,带着一种审视货物的凉薄。
“林薇。”他介绍,语气是陈述句,不需要我任何回应。
林薇……这个名字,我听过。
在程砚白书房的旧相册里,夹在一张泛黄的班级合照背后,他用钢笔写着“致薇薇”。
在他偶尔深夜醉酒,抱着我,一遍遍含糊唤过的名字。
是他心口那颗抹不掉的朱砂痣,窗前那盏未能圆满的白月光。
原来,她长这样。
原来,我像她。
一股冰冷的寒意,从脊椎骨迅速窜遍全身,四肢百骸都冻得僵硬。
“宋晚,”程砚白的声音打破死寂,像淬了冰,“去给薇薇倒杯水,温的,她胃不好。”
我看着他护着林薇的姿态,那么熟稔,那么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