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灵昭,一个平平无奇的散修。
那天,我只是顺手救了一只快被雷劈死的小毛球。
结果,天塌了。
一群金光闪闪的神仙把我抓到天上,说我坏了规矩,扰乱了天道。
罪名很响亮:逆天而行。
惩罚很直接:魂飞魄散。
他们给我看证据,说因为我,凡间洪水滔天,生灵涂炭。
逻辑很完美,证据很确凿。
可他们不知道,我这人没什么大本事,就是眼神儿好。
在那堆“天道秩序”的废话里,我看到了点不一样的东西。
他们以为这是审判。
我把它当成辩论赛。
他们有天条,我有常识。
他们讲规矩,我讲道理。
后来我才发现,天道这东西,可能比我想象的还要有趣一点。
它好像,也挺烦这帮打卡上班的亲戚的。
1
我叫灵昭。
现在,正被绑在九霄云殿的审判台上。
对,就是你想的那种,金碧辉煌,瑞气千条。
脚下是汉白玉,柱子上盘着龙。
唯一的缺点是,我就是那根柱子上,被捆着的那个。
周围一圈,都是神仙。
男的女的,老的少的,个个宝相庄严。
眼神儿里透着一种“我们是专业的,你完蛋了”的自信。
为首的那个,坐在最高处。
他们管他叫衡天君。
一张脸,像是用尺子画出来的,没一点多余的表情。
手里捏着块玉简,估计就是我的判决书。
“罪修灵昭。”
他开口了,声音跟这大殿的温度一样,冷。
“你可知罪?”
我动了动被仙索捆得发麻的手腕。
这绳子挺高级,越挣扎越紧,专门对付我们这种灵力不高但总想搞事的。
我抬头,很诚恳地看着他。
“天君,要不您先说说,我犯了哪条?”
这话一出,底下嗡的一声。
有个胡子挺长的老神仙,吹胡子瞪眼。
“大胆!死到临头,还敢狡辩!”
我眨眨眼。
“我没狡辩。我就是问问。总不能让我死个不明不白吧?天上办事,也得讲基本法吧?”
衡天君抬了下手,大殿里又安静了。
他的视线落在我身上,没什么情绪。
“三日前,卯时三刻,你在苍梧山,救下一只本该应劫而亡的‘吞云兽’。”
哦,原来是为这事。
我想起来了。
那不是什么“吞云兽”,就是个灰扑扑的小毛球。
那天我采药,正好赶上天上打雷。
那雷,一道接一道,全往一个山洞里劈。
我好奇,过去瞅了一眼。
就看见那只小毛球,浑身毛都炸了,缩在角落里发抖。
眼睛又大又圆,跟两颗黑玻璃珠子似的。
看着挺可怜。
最后一道天雷下来的时候,我看它快不行了。
就顺手,把我的本命法器,一把破油纸伞,给它挡了一下。
伞废了。
它活了。
现在正缩在我袖子里,打呼噜呢。
我理了理思绪,抬头说:
“对,我是救了它。这算犯法?”
“不是犯法。”
衡天君的声音提高了一点。
“是逆天。”
他说出这两个字的时候,整个大殿的空气都沉了一下。
好像这两个字,比千斤重的法宝还厉害。
“万物运行,皆有定数。那吞云兽的命数,便是在三日前,于九重天雷下身死道消,以其一身灵气,化解苍梧山万里戾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