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钉在冷宫三年的疯妃,靠馊饭和谎言活命。世人说我毒杀皇后,却不知皇帝根本不是先帝亲子——而我那被夺走的儿子,才是真龙血脉。血诏在手,毒药在喉,贵妃要我儿的命,皇帝欠我一个真相。今夜,疯子撕下面具,血洗深宫。
1
饭馊得发绿,苍蝇嗡嗡地围着打转。
我蹲在墙角,指甲缝里嵌着霉斑,一勺一勺往嘴里扒拉。
「疯子云氏,今日又吃上啦?」赵德胜站在冷宫门口,靴底碾着半片烂菜叶,笑得像条吐信的蛇。「陛下仁慈,留你一条狗命,可没说要喂饱你。这顿,算你命大。」
我没抬头,只是傻笑,嘴角咧到耳根,口水顺着下巴滴进馊饭里。
「咯咯……皇后姐姐……别走……」我喃喃着,把饭碗往地上一扣,抓起一把饭渣塞进嘴里,嚼得咔咔响。
赵德胜嗤笑一声,转身就走,铁链哗啦作响。门“哐当”关上,锁舌咬死。
我慢慢停下咀嚼。
疯?
我清醒得能数清屋顶瓦片的裂纹。
三年了。
从云昭仪到冷宫弃妇,从椒房宠眷到蝼蚁不如。他们说我毒杀皇后——可那碗汤,是我亲手端给她的,也是我眼睁睁看着她喝下去后,瞳孔骤缩、七窍流血的。
而皇帝,我曾以为会护我一生的男人,只冷冷说了一句:「云氏,你太让朕失望。」
没有审,没有证,没有一句辩白。
一道圣旨,我成了弑后的毒妇。
我蜷在草堆上,手指抠进墙缝。冷宫的墙是空心的,年久失修,砖缝松动。我每日扫地、捡柴、装疯,其实是在丈量每一寸可能藏匿生机的缝隙。
赵德胜克扣我的饭食,却不知我早已学会从馊饭里挑出尚可入口的米粒,藏在袖中内衬的夹层里。夜里饿极了,就舔一舔——活下去,比尊严重要。
窗外传来宫女的嬉笑:「听说贵妃娘娘昨儿又赏了赵公公一匹蜀锦呢,就为让他多‘关照’冷宫那位。」
「关照?」另一人压低声音,「我看是让她早点疯死才对。」
我忽然扑到窗边,对着空荡荡的庭院又哭又笑:「姐姐!你回来啊!我给你绣的香囊还在枕头底下……」
她们尖叫着跑远。
我缓缓蹲下,指甲掐进掌心。
疼,才证明我还活着。
而活着,就有翻盘的可能。
2
第三十七次刮墙缝时,指尖触到一块硬物。
不是砖,不是虫尸,而是一小片绸缎——深红,干涸发黑,边缘被鼠齿啃得参差不齐。
我屏住呼吸,一点点抠出来。
展开的瞬间,手抖得几乎拿不住。
那是血写的字。
「……朕临崩之际,方知三子非凌氏所出,实为云氏所诞。凌氏以己子易之,欺君罔上。今传位于三皇子,持此诏者,可正大统……」
落款是先帝的私印——蟠龙衔珠,我曾在御书房见过无数次。
血诏!
我猛地将绸缎塞进衣襟,心脏狂跳如擂鼓。原来如此!皇帝根本不是先帝亲子,他是贵妃凌无双偷梁换柱的私生子!而我的孩子……我的三皇子,才是真正的龙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