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诶,你听说了吗,高妍妍一家全家搬走了吧”
“都知道了,听说她父亲升官了,好像是去北京了,我就说了,人家是乡长的女儿,长的貌美如花的,十里八乡的也找不到这么水灵的姑娘了吧,高考完连成绩没出直接就走了,能跟沈家小子?”
“你说当时他俩在学校树林里亲嘴是真的吧”
“怎么不是啊,我家那小子在学校里都看到了,老师都去老沈家,让老沈跟沈砚之说了,高考结束前不要乱搞男女关系”
“你说这高妍妍的妈妈年轻的时候还追过老沈呢,你说这两家结了亲家见了面,不得臊的慌,他爷俩也就有个好皮相。”
“当时老沈要知道追他的是高干子女,过几年他父母就平反了,你说当年他会不会同意啊.”
“嘿嘿,不好说,谁都没有前后眼,所以说这人就是啥命,别犟,犟也没用,老沈他就没有当乡长的命”
……
盛夏午后,骄阳似火,大地被烤的滚烫,村子中央那棵老槐树枝繁叶茂,如一把巨大的绿伞,撑开一片清凉,树下是几个衣着朴素的中年妇女,端着粗瓷大碗,边喝着地瓜玉米糊,边吃边说着村里的家长里短。
今天他们把话题对象是村东边路口处的老沈家,主要聚集在沈立春和沈砚之这对父子上。
不仅是今天最近一个月的时间,沈小子和乡长女儿高妍妍在学校外小树林里亲嘴一直是村里妇女闲聊的热门话题。
有多热门呢?
胖婶家的儿子半夜去王寡妇家串门都比不过它,西头老李家的儿媳妇和外村人滚苞米地也比不上它。
这时,一个看着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妇女路过,身形微微丰满,蓝布衫下的肩线平齐,是挑水播种时练出的利落骨架,脸颊肤色微黄,眼角上有细密的皱纹,鬓角上已经爬满了细密的白发,却掩不住年轻时清秀的底子。
看到妇女,槐树下的声音突然低了下去,众人的眼神注视着她,似乎是在等着她过去,刘美玲非常清楚这帮老娘们说了什么,无非是她家里的那些事。
放在以前,别人背地里说他们家里的事,被她知道了,她能在街上骂半天。
嫁给沈立春这二十多年,她也是村里拔尖的主,一般人没人敢惹她,可现在没那个心气了。
刘美玲路过槐树,没有给妇女搭话,昂首阔步的走过。
只是那匆匆掠过的衣角,分明沾着几分落荒而逃的仓惶。
“神气什么啊?”
“她哪是神气,分明是心虚。”
槐树下的女人们爆发出一阵肆无忌惮的笑声。
这时,一个脚步匆匆路过的短发姑娘听到了她们的谈话,立马撅起了嘴,不乐意的说到:
“欸,我说你们都是几十岁的老阿姨了,瞧你们这一天天的叭叭别人,吃个饭都管不住你们自己的嘴。闲不住是吗,不闲丢人”
话音未落,胖婶拍着大腿起身,却在望见她胸前若隐若现校徽时,那是县高中优等生才有的标志,声调陡然弱了半截:“你这丫头......”
刚出口的骂声,看到姑娘冷冽的目光时瞬间卡顿。余光扫过周围低头缩颈的妇女,喉结滚动着将后半句咽回,只重重哼了声,肥厚的手掌拍打在围裙上,震得腰间钥匙串叮当作响。
姑娘挑眉,从裤兜摸出张皱巴巴的《生产计划表》晃了晃,纸角还盖着村委会的红印章:“我爸早说过,再聚众嚼舌根,下月义务打扫村委会厕所的名单就添三个名额。”
“还有胖婶,你有这功夫还不如去管管我李叔,我刚看着你儿子刚从王寡妇家出来,我李叔没一会就钻屋里去了。”
这话让端着瓷碗的手齐齐顿住,俗话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不光胖婶的儿子爱去寡妇家逛荡,这不连他老子也爱去,真是父子齐上阵。听这么一说胖婶也顾不上跟他纠缠了,放下了手中的碗,骂骂咧咧去王寡妇家薅人去了。
胖婶是嚼舌根的主心骨,这回村里的妇女们都开始议论这场“父子齐上阵”的大战了。
陈胜男看到后没有多说什么,转身离开后便去寻人。
她追上刘美玲,“刘姨,你们家砚之在家没”?
刘美玲转身停了下来,脸上浮现了笑容,上下打量着陈胜男,眼角笑出细密的纹路,指尖轻轻戳了戳她汗湿短发:“瞧瞧这利落的头发,衬得眉眼跟画里摘下来的似的!婶子昨儿还跟你爹说,咱们胜男啊,短发比电视里的明星还精神,要是留起来你的头发,指定能去演电视剧”
陈胜男耳尖发烫,小脸微红,害羞的说道:“刘姨您又拿我寻开心!”
“咋是寻开心?”刘美玲从兜里掏出块花手帕,往她脖子上一搭,“你看这皮肤,晒得红扑扑的多健康,比城里姑娘抹了雪花膏还透亮!对了,上回你和我去集上卖鸡蛋时隔壁村李大爷还以为你是我儿媳妇呢。问我:“在哪里找的这么好看的儿媳妇呢”
陈胜男害羞的跺了跺脚,揪着衣角,耳朵微红,流露出了少女的风情。
刘美玲看到女孩害羞了,没在逗她,问道:“找砚之有事?”
陈胜男轻轻的点了点头,短发像株被风吹得直颤的麦穗,发梢扫过泛着红意的耳后根。
刘美玲指着南边的河坝方向,:“你去河边看看吧,应该去河里抓鱼去了”。
闻言,陈胜男说道:“刘姨,那我去河边找他”。转身快步朝河坝方向走去。
陈胜男,人如其名,长相秀丽,还有点男孩子的英气,细长的身材,眉眼如刀裁水墨:上挑的丹凤眼尾缀着颗浅褐泪痣,笑起来时眼尾压下,倒像把淬了蜜的刀,锋利里浸着甜,轮廓藏着女儿家的巧,嘴唇却天生透着股子嫩红,骂起人来一张一合,倒像朵开在荒田里的野蔷薇,刺儿扎人,花瓣却艳得惊心。
他家在村中间的槐树旁,家里就一个当村长的父亲,母亲离世后,父亲对他多有宠爱,一直未娶。
河边上。
沈砚之双手枕在脑后,躺在河边的青石板上,草帽歪覆在额角,任由阳光透过槐树叶在脸上织出碎金。他望着粼粼波光里穿梭的鱼群,心绪重来没有这么迷茫过。
重生了!
竟然回到了1985年这个并不富裕的年代。
想起了家里那三间土屋,和这半个月吃的玉米面窝头,餐餐没有什么油水的萝卜白菜,真是他娘的欲哭无泪,前世大学毕业后进入国企就业,和老同学下海经商开了一家音乐培训机构,上一世一步一个脚印,历经几十年艰苦奋斗攒下了几千万的资产,正是志得 意满,吃着火锅唱着歌潇洒时候,但现在几千万换成了三间大瓦房,我的大别墅,我媳妇我的孩子,一切都没有了。
上一世也算的上顺风顺水,上大学,大学读完后出来经商和发小经营一家音乐学校,顺带还卖点音乐器材,平时没事读读书,喝喝茶,还特别注重身体,平时没事就愿意雨中慢跑,谁能想到在雨中跑着跑着被雷劈了呢。
想到这沈砚之瞬间坐了起来,挥舞着手臂,脖子粗青筋暴起,在这一刻犹如张麻子汤师爷附体大喊道:“老天爷你这不是欺负老实人嘛!”
此时正在河边随地排便的大黄狗猛然一惊
紧接着对着他猛叫了两声,好像是在说;“他妈哪里来的神经病,老子的屎都吓的夹断了”。
也或许是老天爷感觉他亏欠的人情太多,留了很多遗憾,特意让自己回来补偿。
想到遗憾,他第一个想到了为了家里本就身体不好的父亲,和整日为家里操劳的母亲,心里不免有些酸楚。
刘美玲和沈立春的婚姻结合在今天看来充满了戏剧性,沈立春年轻时长相俊美,当时妥妥的美男子,还是村里唯一一位中专生,在小学做小学老师,找对象可谓非常容易,而面对上山下乡来的女知青高红梅的疯狂追求时,他却对同样上山下乡的女知青刘美玲一见钟情,高红梅和刘美玲是同一时间来到知青点的,他俩的出现震惊了整个知青点和公社,一个长的端庄秀丽,一个温婉柔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他俩的美貌传遍了十里八乡,闻名来瞻仰她俩的美貌的青年,甚至因此争论谁更漂亮还大打出手,在所有人都想抱得美人归的时候,沈立春的出现让竞争者对他恨意连连,沈立春在看到刘美玲第一眼的时候就对她暗生情愫,心里不禁想着这辈子就是她了,对于高红梅的暗暗示好充耳不闻,刘美玲却一直没有同意,可沈立春深刻践行着:世上就怕认真两个字,平时有时间就去田里去劳动,分配劳动任务的时候也特意让人和刘美玲分配到一起,在长时间的相处后,刘美玲慢慢接受了他,更是在一次集体劳动时,为救下意外滚下山坡的刘美玲,沈立春失血过多,身上的骨头摔断了好几根。
也正是因为这一次的受伤让刘美玲心中充满感激,在他卧病在床的日子里衣不解带的照顾,两人的感情迅速升温。
到沈立春大病痊愈后,刘美玲便向沈立春提出了结婚。
在沈立春和刘美玲高兴结婚的时候,高红梅接受了隔壁村村长的儿子的追求,生下了高妍妍,不得不说他母女俩的眼光一样,都对老沈家的男人情有独钟。
自从刘美玲嫁到这个家后付出了很多,家里的琐事,田里的劳动事事都要她管,沈立春的在上一次受伤之后,变的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基本上告别了重大的体力劳动,常常雨天身体疼痛。穷了一辈子,病也没有好好的治疗,等到沈砚之手里有钱还没来得及给他治疗身体就一命呜呼了。
这可真是造化弄人啊。
沈砚之上边还有一个姐姐一个妹妹,大姐叫沈梅二十二岁,初中没读完,就不在继续上学了,在沈砚之的印象当中姐姐的学习并不差,如果上学的话考个高中是没什么问题的,因为家中事务太多,不想让母亲过于劳累,早早下了学挑起了家中的重担,在沈砚之每一次想要去庄稼地劳动的时候,沈梅常常说:“读你的书去,姐在田里听着蚂蚱叫就够了,你得让姐将来能在村头听人念你的文章”。沈梅的《三字经》只背到‘融四岁,能让梨’,却把‘让’字活到了极致。
妹妹沈灵芝生得机灵嘴甜,满肚子歪理总能哄得人眉开眼笑,偏生爱吃甜食。刘美玲在镇上买了两包芝麻糖,到了晚上,她竟躲在被窝里偷偷吃了个干净。第二天肚子疼的直打滚,抱着肚子躺在床上直掉眼泪,我捏着她小手逗问:“小祖宗,往后还敢吃糖吗?”她抽抽搭搭攥紧我的袖口,眼泪流到衣服上,却仍瘪着嘴嘟囔:“吃……还要吃……”那副又可怜又固执的模样,直叫人又好气又心软。
往日的记忆像春潮漫过干涸的河床,那些被岁月尘封的细节,正随着涟漪层层翻涌,在脑海里铺展成波光粼粼的湖面。
就在沈砚之还沉浸在回忆当中,一个声音从耳边传来。
“沈砚之!你耳朵塞鸡毛了,喊破喉咙你都不应”
沈砚之转过头去,来的人正是来找他的陈胜男,看着 她叉着腰,圆圆的脸蛋被晒得微微发红,短发利落,几缕碎发轻扬。眉梢眼角英气藏,眼眸明亮透着倔劲。鼻梁挺直,淡唇带几分清冷倔强。身着米白衬衫,简约间满是蓬勃朝气,似风中玫瑰,柔美与飒爽兼具。
沈砚之站起身拍了拍屁股的尘土,转身走过去,长臂一伸勾住了她的肩膀,笑着说到:“咋滴了,男哥”?
陈胜男伸出手打掉了他的手:“一天天的没点正形,你也没听见村里人是怎么说你的,还有心情在这里闹着玩呢。”
沈砚之放下了胳膊,微微皱了皱眉说道:“嘴长在他们身上他们想咋说就咋说呗,我可管不住她们的嘴。”
陈胜男腮帮气的鼓鼓的说道:刚才在找你的路上,又听见他们在槐树下嚼舌根,真是气死我了。一帮长舌妇。”
沈砚之瞧着她气鼓鼓的样子,眼角不由得的轻轻一弯,嘴角也跟着往上翘了翘。
陈胜男瞥了一眼他:“还有心情笑呢,你心真大。”
陈胜男忽然想到了什么,看了看手里的信:“对了,我今天和二愣子去镇上的邮局了,有封你的信,好像是妍妍给你寄的。”
陈胜男口中的“二愣子”,是她和沈砚之打小就黏在一块儿的铁杆发小。小时候三人往村口大槐树下一站,总被乡亲们笑称“大槐树三叉戟”。
而妍妍就是这些妇女在大槐树津津乐道的人物,乡长的女儿,沈砚之的初恋女友高妍妍。
沈砚之微微一愣,伸手接过了信,指尖微颤,用指腹摩挲信封边缘,目光先落在落款上停留几秒,嘴角轻扬又迅速抿住缓缓的拆开了信。
砚之,见字如面.
你最近还好吗?
很抱歉,这么长时间没有跟你联系。
我被爸妈押送到北京外公家了,天天扒着窗台看枣树。风一吹,满树叶子都晃着你的影子,新抽的枝桠上挂着青豆大的小枣,像极了你从前冲我笑时,嘴角翘起来的小弧度。
我收到北京师范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了。你报考的北京大学通知书下来没?你要是考上,就能名正言顺来京城了。等开学,我穿最白的的确良衬衫,抱一大捆作业本当“借口”,天天往京大教室跑,看谁还能拦得住我。
对了,你落桌子上的钢笔帽,我一直收着,上面“砚之”俩字都被我摸亮了。
要是你想我了,记得看看月亮,上面那些坑坑洼洼,都是我想对你说的话。
这封信是我让表妹瞒着长辈偷偷寄出的,无需回信。我只盼着与你相见,想听你把藏在唇齿间的思念,化作清风般的絮语,轻轻说与我听。
永远爱你的
妍妍
看完信后,高妍妍精致的脸蛋浮现在沈砚之的脑中。心中不免一阵悸动。
“也不知道高妍妍习不习惯那里”。
“会不会和家里闹的很僵。”
想起半个月前发生的事情,重生过来的沈砚之也感到十分愧疚,感觉十分对不住她。
他们两个是互相喜欢,但在这个时代,早恋是这个时代所避讳的,况且还在学校里亲吻,更是让人难以接受,风评也对女生相当不利。
况且双方父母年轻时候的感情纠葛更是让这段恋情更加风雨飘渺。
刘美玲也为了儿子的幸福低下了头,拿着东西去了高妍妍的家里,高妍妍的母亲见到的第一面就被冷着脸说了一句:“拿着东西出去!”被赶出了门,从那以后刘美玲挺直的脊梁微微驼了驼。
这一件事对于之前年少的沈砚之是屈辱的,还抱怨上了高家。
现在想想高妍妍的母亲不愿意让他俩接触是理所应当的,不仅仅是年轻时的纠葛,还有更多的是穷。
“就这一封信你还没看完,一张纸你都快看了半个小时了”。
陈胜男看了一直盯着信的沈砚之。
沈砚之甩了甩头,眼神清澈了起来:“走了,去我家吃饭”。
陈胜男摇了摇头:“不了,我回家,我爹还在家等着我呢。”
“差点忘了,给灵芝带的糖。”陈胜男掏出了几个大白兔奶糖递给了沈砚之,随后吹了吹额头上的头发转身走了。
沈砚之看着她的背影想起了上一世心中既有些暖意也有些愧疚。
直到陈胜男的背影消失在沈砚之眼中,沈砚之才回过神来,转身向家的方向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