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砚之借着暮色,望见家中土屋厨房的烟囱,传出渺渺烟火,刚走进家中的大门口,里面便传来刘美玲挥着锅铲刮擦锅底的“刺啦”声。只听她尖着嗓子埋怨:“老不正经的,小不正经的,沈家的男爷们没一个好东西!天天不着家,净在外面勾人的货!”
沈砚之听后噗嗤一笑,转身迈进家门,目光落在厨房里忙碌的刘美玲身上。还未等他开口,坐在小板凳上往灶膛里添柴火的小妹沈灵芝眼睛转了转,忽的脆声喊道:“沈家的小不正经回来啦!”
刘美玲手一抖,铁铲“当啷”磕在锅沿上,转头瞪向缩着脖子偷笑的沈灵芝:“死丫头乱嚼什么舌根!
沈灵芝嘴里含着糖看着沈砚之又撇了撇正在和铁锅较劲的刘美玲。
沈砚之瞧了瞧古灵精怪的妹妹说道:
“娘今天这么生气,是不是你昨天晚上偷吃家里的高粱饴被娘发现了。”
沈灵芝的指间瞬间攥紧了口袋,眼睛扫过灶台上的刘美玲正怒气冲冲的瞪着她,手里还举着正在炒菜的铁铲。
“好啊,我说家里的买的高粱饴怎么少了一大半,你看我今天不收拾你。”
“啊!啊!啊!不要啊,娘.”
沈灵芝瞬间冲出了厨房边跑边喊道
“好你个沈砚之,你竟然祸水东引,我跟你拼了。”
沈砚之长臂一伸,手掌稳稳抵住沈月玲的额头。十五岁的少女踮着脚蹦跳,马尾辫左右摇摆着,两只手臂抡得像纺车锭子,却总是够不到。
"别闹,你看这是什么?"沈砚之侧过身避开妹妹的"粉拳",左手探进藏青色的长裤口袋,指尖捏住油纸包的边角,奶白色的糖纸窸窣作响。
"哎哟,这不是沈大小姐的心头好嘛?"沈砚之故意尖着声音,还把糖纸捏得哗哗响,四颗裹着糯米纸的大白兔奶糖堆在了掌心里。
沈灵芝的眼睛倏地亮起来,像煤油灯芯被挑高了两寸,先前的怒气全化作了讨好。
“哎呀,哥哥,刚才没撞疼你的手吧,让妹妹给你揉揉。”
“好啊,正好哥的手发酸”。
还没等沈砚之说完,沈灵芝瞬间把拿糖的手抓到了手心里。
“诶,诶,诶,你撞的我的右手,拿我的左手干嘛。”
“右手当然要留着给妹妹剥糖啊”沈灵芝仰着脸,眼睛笑着像个皎洁的月牙。
沈砚之揉了揉她的脑袋,把奶糖放到了沈灵芝的手心里:“别吃太多糖对牙不好。”
沈灵芝攥着糖的手心紧了紧说道:“谢谢哥哥,等我长大,有了钱,我给自己找两嫂子。”
说完之后沈灵芝朝沈砚之眨了眨眼,转身跑进了屋里,嘴里还嘟噜着:“今天吃一颗,明天吃两颗,后天……”
然后摇了摇头“哎,管它呢,全都塞进肚子省心”。
沈砚之不禁溢出轻笑:“这小丫头片子,真是从小到大都没学会发愁”
“傻愣着干嘛呢,快给我过来添柴火,和你爹一样没眼色。”刘美玲一边在炒着锅一边往锅里添着柴火。
沈砚之笑着看向刘美玲:“是谁把我娘的眉毛都气成倒挂的豆角了。”
刘美玲冷哼一声:“还能是谁,还不是你爷俩,一天天的不着家.”
“我爹呢”?
“去镇上的新华书店了,早上吃完饭出去了,到现在还没回来”。
刘美玲想到了什么面色有些犹豫的开口:“妍妍是个好姑娘,这小姑娘我看着就喜欢,每次见了面都笑呵呵喊阿姨,可他家里……”话说了一半没有继续说完
沈砚之想到了村里的风言风语说他沈家,想“攀高枝”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麻雀想变凤凰”。
想到这沈砚之不禁略带愧疚的看着刘美玲:“放心娘,我会处理好的,风风光光的给您娶个儿媳妇。”
“诶,都是娘没用。”刘美玲情绪有些低落。
“娘,您怎么能这么说呢,您在这个家里的付出都看在眼里,您一个人伺候庄稼,还把我们三个拉扯大,不管在苦在难都没饿着我们。村里人哪个人不说您聪明,能干,哪个不给您竖个大拇指啊,您就别想太多,等着我孝顺您老两口吧。”
刘美玲低着头没有在说什么
沈砚之看着母亲的鬓角的白发,想到了母亲年轻时候也是书香门第家的大小姐,可是一场变故家道中落,父母都不在世了,从养尊处优大小姐,到奔赴乡土女知青,在到挑起一个家庭重担的农村妇女不知道要耗费多少泪水和汗水。
尤其是最近发生在沈砚之身上的恋情,让父母的脊梁压弯了几分。
想道上一世身价几千万对于普通人看来算的上是成功人士了,可相比于京城的高家面前,根本不够看的。
这是他到老都还在遗憾的事,没能真正在高家抬起头。
这一世想要让高家刮目相看,想要让父母重拾信心,必须要在“钱权势”上有一番大成就。
钱作为重生人士,这点来说并不难,抓住一个机遇就能乘风而起,况且后世的经营理念和眼光在这个时代相当于是开了外挂。这点是沈砚之最有把握的。
而权,这是高家的优势,这一点沈砚之感觉有点难,上辈子也经历过官场,这玩意就考验人心,变数最大,不可琢磨,没有贵人扶持想自己奋斗太难了。
最后就是势
就在沈砚之还在思考的途中,门口处传来了一阵的咳嗽声
“咳咳,咳咳,咳”。
一个略显瘦弱的中年男子,身穿一件半旧的衬衣,扣子永远扣在最顶处,清瘦的面孔。略微有些发黄的皮肤。两道浓密的剑眉,高高隆起的鼻梁。宽阔的额头上有几道浅细的皱纹,两鬓铺着如霜的短发。左臂上稳稳夹着一本《百年孤独》
沈砚之听到咳嗽声,立马意识到他的父亲回来了,那是他父亲受伤后落下的病根,一直没有治愈,想到了父亲的身体,沈砚之更加坚定了眼神,不由得握紧了双手。
刘美玲盯着咳嗽的丈夫,眉头皱的老高:“你说说你,身体不好还走这么远的路去新华书店,也不知道在家里休息休息。”
“没事,回来的时候刘成捎着我来的,给他钱了他没收,我看坐车的人多,没在给他推让,吃完饭让小梅给他送过去,咱不能占人家的便宜。”
听到了刘成这个名字不由的想起了大姐,刘成这个人呢不怎么爱说话,人比较腼腆,长相还可以,个子也挺高的,手脚勤快,不偷懒,性子能忍,不乱发脾气,没有什么不良嗜好。
平时没事开个拖拉机往县城里送点粮食,还能拉着附近的村民去县城,也能赚点钱补贴下家用。
上辈子大姐嫁给他,被他宠了一辈子,用行动证明了什么是好男人,大姐嫁过去的日子,不让大姐下地种田,大姐怀孕的时候还给大姐泡脚,在当时的农村绝对算个好男人,村里人打笑他说他“怕老婆”,他却拍着胸脯“,我这是怕她累着”。对于大姐来说也算是一个好归宿。
想到大姐温柔又贤惠的面容,谁娶回家都得宠着吧。沈砚之觉着这样也挺好的,如果上一世刘成不是个良配的话,沈从文不介意干预一下,现在看来还是顺其发展吧。
刘美玲放下了铁勺,用围裙擦了擦手:“你说那刘成,前些天撞见我和小梅在地里翻地,眨眼间扛着锄头就蹚过来了。好家伙,呼哧呼哧干一下午,愣是把五分地翻得松松软软,喊他留下来吃饭,脸红得跟秋茄子似的,扛着锄头就往村口跑。现如今只要瞅见咱家地头有活,他保准揣着锄头候在田埂边,小梅看他一眼,他就低头抠鞋帮子,土坷垃都抠掉好几块。”
“年轻人的事,且由他们去吧。等过些日子媒人上门,再细问小梅的心思也不迟。”说罢沈立春看了看锅里的饭:饭快做好了不,饿死了。”
刘美玲撇了他一眼:“你不是天天说书是精神食粮啊,咋的,今天在新华书店待了一天还没吃饱啊?还书中自有颜如玉,还书中自有黄金屋,”
说着刘美玲指了指那三间大土屋:“你的黄金屋呢?”
沈立春看着拿着锅铲的刘美玲:“我的颜如玉被我找到娶回家了,黄金屋还没在书里找到,还得在找找”。
刚才心情还有些沉闷的刘美玲脸上恢复了几分羞怯的笑容嘴里小声的嘀咕道:呸,老不正经的。”
沈砚之看着父亲嘴角的笑意漫到了眼角,手指悄悄竖起了大拇指。
沈立春看到后,抬起了头,挺着胸,不急不慢的走向了堂屋里。
那背影仿佛在说,“儿啊!你要学的还多着呢。”
此时大姐沈梅回来了,望着风尘仆仆的大姐,面容青瘦坚韧中藏着温柔,小麦色的肤色,额头饱满宽阔,两条浓郁的眉毛如弯弯的月牙,眉尾微微上挑。眼睛大而明亮,犹如清澈的湖水,眼神中藏着温柔和宁静,双眼皮使得眼睛更加深邃有神,嘴唇红润丰满,怀中还抱着几颗鲜玉米。
沈砚之想起大姐沈梅为自己和妹妹沈灵芝的种种付出,心里满是愧疚。
上辈子姐姐在农村守了一辈子,他有钱后想接姐姐一家进城,却总被拒绝。她总说:“爸妈埋在老家,我得守着。”打电话时也只说“一切都好”,让他放心,一辈子默默付出,从未求过回报。
沈梅放下玉米看着愣神的弟弟:“想啥呢,明天给你和小月煮玉米吃。”
沈砚之咬着嘴唇微微点了点头
堂屋里喊道:“砚之,小梅,灵芝,吃饭了。”
沈砚之洗了把脸匆匆的走回了屋里,看着一家人坐到饭桌旁,心里感觉很是温暖。
虽说饭没有后世的这种海鲜鲍鱼,餐餐有肉,但是这顿饭却让吃着有一种满满的幸福感和踏实感。
沈砚之吃着干涩的窝头,还在想着“势”的时候突然眼睛一瞥,看着父亲手边的《百年孤独》忽然灵光一闪,好像想到了什么。
“黄金屋”
“颜如玉”
突然感觉手里面的窝头不香了,站起身走向父亲的书桌,看着桌子上竖列着的书籍,《骆驼祥子》《四世同堂》《家》《狂人日记》 ……
“我靠,莫言的《红高粱》呢,陈忠实的《白鹿原》呢,余华的《活着》呢,卧槽,都没有,你们没有我有啊,都在我的脑子里,幸亏上一辈子受父亲的影响就爱喝茶看书。”
沈砚之想到这顿时傻乐了起来手舞足蹈后大喊:“爹,书里真的有黄金屋!”
饭桌上的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刘美玲看向沈立春那眼神仿佛在说“这孩子好像傻了,不行在要一个吧”。
沈立春读懂了老伴的眼神,脸上瞬间一苦,低头猛炫起了手里的干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