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北京,农展馆南里10号楼。

一座四四方方的大楼矗立在于此,与周围一些低矮的建筑形成强烈的对比。大楼周边绿树成荫,各种花卉,月季,牡丹色彩斑斓,大楼大厅处挂着牌子:人民文学杂志社。

一大早,人民文学大楼旁,林疏月开着丰田皇冠停在了楼下,让门口上班的职工不禁停下脚步,车门缓缓被打开,一张如同精心雕刻过的美人脸出现在眼前,一头黑色长发,身穿白色衬衣,束于黑色西裤中。

第一感觉就是清冷。

第二感觉,这个女人有一种神秘感,让人不敢靠近。

第三感觉,有一种沉稳的姿态,仿佛在喧闹的城市里靠近她有一份静谧的天地。

这种独特的矛盾感,让她既像遥不可及的星辰又像触手可及的月光。

这是一个冷艳疏离,气质独特的女人,也是一个藏着温柔与细腻的女人。

只不过个头有点高,足足有174,让身边来上班的其他职工都有一种压迫感。

“早上好啊,疏月”。

‘早上好,陈姐”

林疏月上了楼上的办公室,坐在了自己的位置上,杂志社人比较多,美术设计,编辑,发行,组稿,上百人。

坐在她旁边不远处的两个女人正在一起咬着耳朵。一个刚入职的女职工对着一个年龄稍长的女人李兰说道:“李姐,她是谁啊,她怎么想来就来不想来就不来啊”。

“她叫林疏月,是咱们社最年轻的编辑,家庭背景大的吓人,你别管太多,好好做你的工作就行了。”

林疏月自然没听到她俩的对话,翻看着自己桌上的稿件,没有一个能看的下去的,整体的稿件质量太低。

林疏月起身朝正在窃窃私语的两个女人的方向走去,刚才还聊的热乎的两个女人瞬间没了声音,低着头看着稿件。

林疏月对着李兰说道:“李姐,最近有新稿件吗,我拿几个审下。”

“有啊,都在这,这两天收到的稿子特别多,我们几个还害怕审不完呢,你来的正好。”,说罢在桌子上拿出了一摞递给了林疏月。

“好的,李姐,您先忙”。

等到她走后,旁边刚入职的职工拍着胸口说:“吓死我了,我还以为她刚才听见了呢”。

“快点审稿吧,今天在看不完就得加班了”。说完李兰看了看林疏月的方向然后低下头仔细看着稿子。

编辑部办公室是一间朝南的的屋子。里面的办公桌不多,但是全是书柜,每个书柜上都放着一摞一摞的书稿。

他们都是用牛皮纸包裹着的,外皮纸上写着投稿的名字和地址。

林疏月是一个平时喜欢安静的人,平时来杂志社的时候并不多,并不是像刚才那两个女人说的那样,想来就来想不来就不来。她不来杂志社的时间大部分和比较知名的作者约稿,让很多已经成名的作者来人民文学投稿。

在杂志社审稿通常审的是新人的稿件,有跟多没有写作经验的新人来投稿,作品质量参差不齐。

这不刚打开第一本,就是一个新人写的,自称工厂的职工,在厂里如何奋斗,打击流氓,击败厂霸,最终迎娶厂花的一个故事。

她翻着书稿眉头微皱,看完最后一个字,给稿件做了下标记,用手指轻轻揉了揉太阳穴。缓了缓疲惫后开始看起了第二个稿件

鲁东寄来的……

林疏月细长的手指翻着稿件,字迹很漂亮,开头写着作品的名字。

《红高粱》作者 拾光记

这一眼,没感觉出什么特殊的东西,但是这个名字又让他联想到是不是种植红高粱的科普,还是农民与庄稼的故事。

林疏月低着头快速阅读着,只是读着读着,林疏月微微愣了下来,嘴唇轻轻咬着手指,这一瞬间有一种小女儿的姿态。细细品味着书中每一个角色。

作为一个精读各个国家的文学作品的审稿编辑,林疏月的专业是毋庸置疑的,在外国文学作品在国内传播有限的时候,她就已经通过在香港的妈妈拿到了精校版的外国著作了。

林疏月瞬间明白了自己手中的这个作品意味着什么。

思及至此,她重新翻开了第一页看了看笔名,微微摇了摇头,在记忆中没有见到过这个名字,缓了缓神情,重新看了起来,这一次她看的格外仔细,逐字逐句的品读了起来。

这一看不得了。

她看着书稿上秀丽端庄的文字,完全沉浸到了故事里。

这个样子不知持续了多久,等到她回过神来,书稿已经到了最后一个字。

林疏月将散落的发丝別到了洁白的耳畔后,一言不发的看着手中的手稿,随后在手稿中拿出了带有作者地址的的信纸。

投稿地址:鲁东潍市大槐村……沈砚之

林疏月默默记住了这个地址和这个名字,站起身收起座上的手稿,拿着手稿往主编的办公室走去。

刚才给他手稿的李兰看到这个情况开口道:“小林,这是有好稿子了。”

林疏月点了点头:“我看着挺不错的,拿给主编看下”。

听到这话的李兰脸上的笑容变的僵硬了几分还是微笑的对着她说道:你看着都好那肯定是好稿子了,快拿给主编看一下吧,一会也让我也欣赏下”。

林疏月微笑的朝她点了点头,对着主编的办公室敲了敲门”。

里面传来的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进来”。

林疏月推开门喊了句“戴主编好”。

戴春生,五十多岁,此时他正低着头,看着桌子上的文件,头上为数不多的头发被梳的一丝不苟,带着一个高度数的眼睛,身材清瘦。

听到声音的戴春生抬起来头看着面前的林疏月说道:“哎,疏月来了,都说了让你喊戴叔,怎么还这么客气。”

林疏月轻轻一笑没有说话。

戴春生看着她笑了笑知道她怕影响不好没有多说话继续问道:“怎么了,找我什么事?”

林疏月拿着手中的稿件放到了桌子上:“我刚才看了一个作品,感觉很好,想着拿过来给您看看。”

戴春生看着书桌上的书稿面色有些诧异,林疏月在杂志社工作了两年多了,能让她说很好的稿子几乎没有,这让戴主编不禁来了兴趣。

“好啊,我看看连疏月都说好的作品,我也得好生看看”。

戴春生扶了扶带着的眼镜,拿起了稿件看了起来。

《红高粱》……

这个名字有点意思,红色代表热烈,奔放,生命和激情,而高粱有一种坚韧,顽强的生命象征。

戴春生这样想着,翻开手中的书稿,头也未抬起的看着。

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

我是你们的不孝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

开篇的卷首语顿时吸引了戴春生,这让他感受到了对先辈的缅怀,对历史伤痛的沉重铭记,以及对原始生命力和精神的回归的强烈渴望。这让他有了强烈看下去的欲望。

书中以第一人称叙事,我的爷爷余占鳌出生贫寒,父亲早丧靠着和母亲耕种而生,十三四岁那年,庙里的和尚由于经常送米送粮,一来二去和母亲有染,愤怒的余占鳌刺死了和尚,逼着母亲上吊自杀,之后他逃离了村庄,混过三教九流然后在“婚丧服务公司”做起了轿夫。

在抬轿的过程中,他遇到了新娘戴凤莲,刚满十六的戴凤莲因为漂亮又有一双难得的小脚,被高粱酒作坊的财主单廷秀看中,而戴家因为单家答应送一头黑骡子作为聘礼,就将女儿许配给了单廷秀,一个得了麻风病的独生儿子。

成亲当天戴凤莲握着剪刀彻夜不敢闭眼,但很快戴凤莲三天回门的日子到了,她哭着恳求父亲退亲,可父亲贪图单家的厚礼,没好气的说不行,你死了也是单家的鬼,绝望的戴凤莲丢下狠心的父亲,生无可恋的走向山间的岔道。

就在她拐进高粱地的小弯时,余占鳌猛的窜了出来一把将她抱进了高粱地,原来送亲的当天,余占鳌发现单家有骇人的麻风病时,就萌发了和戴玉莲过日子的想法,见戴凤莲哭的六神无主,她说道别怕,你只管回来,戴凤莲虽然疑惑不解,却相信余占鳌能救她于水火。

果然在她返回单家时,单家父子已死于非命,原来余占鳌和戴凤莲在高粱地野合之后,就杀了单家父子,这使得戴凤莲成为了新的一家之主,但是单家的仆人罗汉大爷报了官。

来了个曹县长审理此案,曹县长看着戴凤莲弱柳扶风看到官兵就吓的一头栽倒在地,当即判定戴凤莲无罪,让戴凤莲继续继承单家的家产,戴凤莲还拜了曹县长为干爹。

就在戴凤莲和余占鳌过了几天好日子的时候,另一个大土匪头子花脖子看上了戴凤莲将他绑去了山寨。

余占鳌花重金把戴凤莲赎了回来,后又苦练七点梅花枪将花脖子杀害……

就在看的正起劲的时候,稿子到这突然拦腰断了,戴春生心里那个难受呦,好像心里有蚂蚁在爬。

林疏月正在那里一直看着他,寂静无声。

“没了?”戴春生不死心的问道。

“嗯,作家就邮寄了这么多过来。”林疏月面无表情的说道,看主编的的反应就知道这个作品绝对是个好作品。

“这个作者叫什么?”戴春生不禁问道

“拾光记”

戴春生嘴里一直嘟囔着“拾光记”这个名字,沉思许久开口道:

“这应该是个新作家的名字,在我的记忆里没有哪个作家叫这个名字,有才啊,有大才,创新了新的叙事手法,时空交错,回忆与现实相互穿插,还运用了多种叙事视角。

这个作家善于塑造人物,那种充满生命力的人物。余占鳌的匪气,戴凤莲的美丽。聪明,智慧,勇敢。在他笔下体现的淋漓尽致。

不仅展现了人性的复杂,还深刻探讨了生命,自由,尊严等主题。通过对家族历史的追溯和人物命运的展示,引发对历史对人生的深刻思考。

如果后面还是能维持这个水平的话,是当之无愧的巨作。”

说到这,主编戴春生抬起头,不禁一阵唏嘘道:“这是一部能改变传统文学的叙述模式和审美理念的作品,展现了前所未有的文学风格和创作理念,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作品。如果发表了的话,绝对能引起文坛的震惊。”

说完这话的戴春生意气风发的走出了办公室,朝着编辑部的同事拍了拍手:“大家安静下,都说编辑是个枯燥乏味的事情,很多同事都抱怨看不到好稿子。

但是我们的努力没有白费,在今天咱们编辑林疏月在审稿时看到了一篇巨作,发表了能轰动整个文坛的作品。”一边说着一边摇晃着手中的书稿。

让很多人纷纷好奇到底是什么作品能让主编这么兴奋。

有一个老编辑率先忍不住开口:“能让戴主编能这么夸赞的作品可不多,能让我们也饱饱眼福吗?”

戴春生听到后笑了起来:“就知道你老王憋不住了,来吧,都来看看。”说罢把手中书稿递给了老王。

老王在细细品读了半个小时后放下了书稿兴奋的说道:“了不得了,了不得了,小林捡到宝了喽,多少年没见过这么好的作品了。上一次有这种感觉还是看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

听到这话的众人们再也忍不住了,竟能比肩《百年孤独》,纷纷喊道:

“王叔,给我看看”。

“我看看”

“我也要看……”

稿件在不大的编辑部传阅了起来,轮了一圈获得了不断的好评。

传阅着,传阅着,最终稿子最后落到了李兰手中。

等到看完《红高粱》李兰心中一时间好气,好嫉妒!心中暗暗骂着“妈的,写的这么牛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