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晚上,室友出去约会了,宿舍里只剩下我一个人。
我锁好门,拉上窗帘。
我把那件旧警服夹克从包里拿出来,平铺在床上。
樟脑丸和淡淡的烟草味传来。
我能做到。
我必须再试一次。
我需要证明,那晚的一切都不是我的臆想。
我脱下外套,穿上了那件明显有些宽大的警服夹克。
衣服很沉,带着岁月的重量。
我走到镜子前。
镜子里的女孩,穿着不合身的旧警服,脸色苍白,眼神里充满了紧张和期待。
还是那张平平无奇的脸。
我深吸一口气,学着那天晚上的样子,抬起了右手。
心跳如鼓。
来吧。
让我看看,这件衣服里,藏着怎样的人生。
啪。
响指清脆。
熟悉的天旋地转。
这一次,我没有恐慌,而是强迫自己睁大眼睛,观察着周围的变化。
宿舍的景象被撕裂,无数光影碎片从我身边飞速掠过。
下一秒。
刺耳的警笛声灌入我的耳朵。
车身在剧烈地摇晃。
我正坐在一辆高速行驶的警车里。
“老张!盯紧那辆黑色的面包车!别让他跑了!”
一个粗犷的男声在我耳边咆哮。
我转过头。
一个满脸横肉、眼神锐利的中年男人正死死地盯着方向盘,额头上全是汗。
他身上穿着和我同款的警服。
“收到!”
我的嘴,又一次不受控制地回答了。
声音变得低沉、沙哑,带着一丝不容置疑的冷静。
我看向窗外。
夜色下的城市街道飞速倒退。
前面不远处,一辆黑色的面包车正在疯狂逃窜,横冲直撞。
这是一场警匪追逐。
而我,不是旁观者。
我是警察。
这一刻,我叫张恪。
6
肾上腺素在血管里疯狂燃烧。
警车在车流中极限穿梭,每一次转向都伴随着轮胎摩擦地面的尖叫。
我叫张恪。
男,四十二岁,从警二十年,市刑侦支队三队队长。
一段段不属于我的记忆涌入脑海。
目标车辆里是三名持枪抢劫金店的悍匪,穷凶极恶。
我的搭档,也就是开车的这位,叫李大军。
我们已经追了他们三条街。
“妈的!这帮兔崽子,比泥鳅还滑!”李大军猛打方向盘,险之又险地避开一辆突然并线的私家车,破口大骂。
我没有说话。
张恪的本能,让我异常冷静。
我的眼睛像鹰一样,死死锁定着前方的黑色面包车。
它的路线。
它的速度。
它每一次变道的意图。
我脑中迅速构建出一张城市地图,一个个路口,一条条小巷,清晰无比。
“大军,下一个路口左转,抄小路堵他。”我用不属于姜柚的沉稳声音下达了指令。
“左转?那不是反方向吗?”李大军愣了一下。
“他想上高架桥,前面那个路口是唯一的入口。我们从小路过去,刚好能在他上桥前截住他。”我的语气不容置疑。
这是张恪二十年刑警生涯积累下的经验和直觉。
李大军没有再犹豫,信任地一点头:“好嘞!”
警车在下一个路口一个漂亮的甩尾,冲进了一条狭窄的小巷。
车身两侧几乎是擦着墙壁飞驰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