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总说她和陈默只是朋友。
可每次聚餐,她都会笑着喝他递来的果汁;下雨天,他搂着她肩膀撑伞,她也不躲。
我摔了三次门,她哄我三次:“下次不会了。”
直到公司年会上,我看见陈默的手滑进她后腰的礼服镂空里。
这次我没摔门,直接删了她所有联系方式。
她在电梯里堵我,眼睛红得像兔子:“你至于吗?”
我按下开门键:“让让,你挡我路了。”
后来她天天蹲在我公寓楼下,捧着热豆浆等我。
我把豆浆扔进垃圾桶时,她终于哭了:“我真的知道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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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江屿。林晚是我女朋友,谈了快四年。日子本来该像泡久了的茶,温吞,但顺口。可偏偏,她有个“朋友”,叫陈默。这名字像个楔子,硬生生钉在我和林晚之间,日子久了,硌得慌。
林晚总说:“江屿,你想多了,陈默就是我一老同学,铁哥们儿,现在纯朋友。”她说这话时,眼睛亮亮的,坦荡得让我觉得自己像个斤斤计较的小人。我信她,或者说,我愿意信她。可眼睛骗不了人。
第一次撞见,是在他们那帮老同学的聚会上。我加班晚了点,去接她。推开那家火锅店油腻的玻璃门,喧闹的热气混着牛油味扑面而来。一眼就看见林晚,坐在靠里的位置,笑得前仰后合,脸颊绯红。她旁边坐着陈默,穿着件挺括的衬衫,袖子挽到手肘,正侧着头跟她说话,距离近得能数清他睫毛。这没什么,朋友嘛。
然后,我看见陈默很自然地拿起自己手边那杯没动过的果汁,递到林晚嘴边。林晚正笑得喘不上气,看也没看,就着他的手,低头就吸了一大口。吸管上还沾着点她唇上的口红印。陈默收回杯子,手指在那个印子上无意识地摩挲了一下,眼神没离开过林晚带笑的脸。
我胃里那点加班吃的冷三明治,突然就翻腾起来。像吞了块冰,又冷又硬地卡在喉咙口。
回去的路上,车里安静得能听见轮胎压过路面的沙沙声。林晚还沉浸在聚会的兴奋里,哼着不成调的歌。
“刚才,”我盯着前面车尾的红灯,声音有点干,“陈默喂你喝果汁?”
“啊?”她愣了一下,随即笑起来,带着点酒后的慵懒,“哦,你说那个啊!我杯子空了,渴得要命,他顺手递过来的呗。大惊小怪什么呀,江屿,你又不是不知道他,就那样,对谁都挺照顾的。”她伸手过来想捏我的脸,被我偏头躲开了。
“顺手?”我重复了一遍,语气我自己听着都觉得硬邦邦的,“用他的杯子?用他喝过的吸管?”
“哎呀!”她有点不耐烦地收回手,“都说了是朋友!朋友之间哪有那么多讲究?你心眼儿怎么比针尖还小?累不累啊!”
那晚我们吵了第一架。我摔开卧室的门,声音在寂静的夜里炸开,格外刺耳。林晚在门外站了很久,最后隔着门板,声音闷闷的,带着点委屈:“江屿,我错了还不行吗?下次不会了,我保证离他远点,行了吧?你别生气了。”
她的声音软下来,像只收起爪子的小猫。我心里的火气,被她这盆温水浇下去大半。门开了,她扑进来抱住我,头发蹭着我的脖子,痒痒的。我叹了口气,回抱住她。算了,朋友而已。我这样告诉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