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江思橙和人打赌,一个月内能不能包养到我这个清纯大学生,玩一玩。
我假装不知道。
甚至在她开车停在宿舍楼下,摇下车窗对我勾唇一笑时,我还配合地红了脸。
我顺理成章地被她“泡到”,在她身边扮演着最清纯无辜的舔狗。
她的朋友们围坐一圈,用审视货物的眼神打量我,然后爆发出哄堂大笑。
“瞧他那爱惨了思橙的样子,真是她最成功的一个赌注。”
江思橙的竹马,更是毫不掩饰轻蔑,用酒杯点了点我的方向。
“一个大学生,除了这张脸有点姿色,一无是处。”
“我看啊,早日去夜总会陪富婆才是你的出路。”
刺耳的羞辱,像针一样扎过来。
而江思橙,那个游戏的掌控者,只是唇角噙着一抹纵容的笑。
她默认了这一切。
她只觉得我爱她入骨,无论她如何作践,我都不会离开。
江思橙啊江思橙,是你亲手把通往你身边的捷径,送到了我面前。
那熟稔又陌生的姿态,让江思橙微微蹙了眉。
下一秒,我将那份滚烫的合同拍在她怀里。
白色的烟雾自我唇间缭绕而出,模糊了我眼底的嘲弄。
“赌约结束了,姐姐。”
我叼着烟,声音懒散又冰冷。江思橙啊江思橙,是你亲手把通往你身边的捷径,送到了我面前。“这一个月的速成课,教得不错,谢了。”
我随意地挽起衬衫袖口,露出狼头纹身张扬又野性。
摘下那副伪装了已久的金丝眼镜,镜片后的那双眼是与生俱来的侵略感。
江思橙看着我恢复如初的模样,她脸上的血色全数褪尽,彻底慌了。
第一次见到江思橙,是在一场觥筹交错的慈善酒会上。
她穿了一身惹火的红裙,明艳得让人根本移不开目光。
这时我正和光头蹲在宴会门口的角落里抽烟,眯着眼,肆无忌惮地打量着她。
“啧,那就是商业界的神话,江家的大小姐”光头嘬了一口烟,语气里满是艳羡和落寞,“跟我们这种落魄的富二代,压根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我知道。
我可太知道了。
我们之间隔着的,是云与泥的距离。
我这辈子最渴望成为的,就是她那样能在商界搅弄风云的人物。
我吐出的烟圈在空中打了个旋,唇角勾起一抹漫不经心的弧度:“不过,长得是真他娘带劲。”
光头瞥我一眼,像是看个笑话:“得了吧周哥,那种天之骄女,眼光高到天上去了,怎么可能看得上咱们这种泥地里打滚的。”
我没说话,只是在心底发出一声冷嗤。
看得上?
我从来就不需要她看上。
我需要的,是她成为我爬出这片泥潭的垫脚石。
我父母双亡,家里的企业被那群叔辈瓜分殆尽。
我被寄养在大伯家,他们却像养条废狗一样养着我,不给钱,不给饭。
那些年,是家里心善的佣人阿姨,看我实在可怜,才偷偷分我一口吃的。
就连读书的钱,都是我拼死拼活打工赚来的。
可我好不容易考上大学,他们却连一丝机会都不肯给我,一心只想把我彻底养成一个街边的混混。
我想逃,想夺回属于我的一切。
可我从小就被他们隔绝在那个圈子之外,根基全无,一败涂地。
而江思橙,她是商业界高不可攀的神话,是无数人削尖了脑袋都想巴结的存在。
那些被她轰出门的青年才俊,多到数不完手指。
偏偏,老天给了我一丝可笑的缘分。
江家,就住在我大伯家隔壁。
我无意中听到了一个足以改变我命运的小道消息——江思橙喜欢清纯无辜的书呆子。
同人不同命,但我偏不信命。
我偏要抓住唯一的“同”,把它变成我最后的生机。
我将烟头狠狠摁灭在地上,火星迸溅,像我眼底不甘的野心。
染回黑发,戴上金丝眼镜,将我骨子里的野性全部藏起。
我要装成一个不谙世事的书呆子。
然后,去应聘江思橙的助理。
起初面试的时候,她身居主位,冰冷得连眼风都懒得扫我一下。
周遭的空气都因她的存在而变得稀薄,压得人喘不过气。
我的表演,开始了。
我扯着一口蹩脚的英语做自我介绍,那糟糕的发音烂得连我自己都脸红。
果不其然,面试官的眉头越皱越紧。
终于,在他第三次不耐烦地向我提问,而我则恰到好处地表现出快要回答不出的窘迫时,她终于动了。
江思橙抬眸,只淡淡地瞥了面试官一眼。
“行了。”
她的声音像淬了冰,冷得刺骨。
她拿起笔,在我的简历上轻飘飘地划了一道。
“你这种能力,不配当我的助理。”
我猛地抬头,眼眶瞬间泛红,挤出倔强又无助的眼神。
“请你再给我一次机会!我……我只是太紧张了!”
她却连一个字都懒得再施舍,踩着高跟鞋就要离开。
机会稍纵即逝。
我像块甩不掉的牛皮糖,黏了上去:“江总!我真的很努力,您是我的偶像,我想跟紧您的步伐!您别看我只是个大学生,但我的脑子转得很快,这是谁都比不上的!”
她脚步一顿,唇角勾起一抹讥诮的弧度,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
“好啊。”她好整以暇地看着我,“那你说出我们公司的成立时间。”
我愣住了。
该死,功课没做足。
她轻笑一声,那笑意里满是预料之中的轻蔑,随即一个眼神示意,我就被两个保安“请”了出去。
第二天,我依旧蹲在她公司门口,像一只被主人遗弃的流浪犬。
可她没有出现。
第三天,我截住了她的车。
车窗降下,露出她那张漂亮却冷漠的脸。
不等她开口,我便将她前天的问题对答如流,甚至还从公司成立的年份,一路分析到当年的市场环境与她接手后的几次关键性决策。
我将自己塑造成一个对她无比崇拜、研究过她所有光辉事迹的狂热粉丝。
她眼底终于掠过一丝清晰的讶异,大概没想到我这个“笨学生”,还能做到举一反三。
那道冰封的壁垒,似乎裂开了一道微不可察的缝隙。
第四天,第五天……
我将她的行踪习惯摸得一清二楚,在咖啡馆,在停车场,在午休的花园……一次又一次地精准偶遇。
我像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尾巴,甜甜地叫着她“姐姐”,然后捧着她曾经做下的那些风光伟绩,满眼星星地、虚心地向她请教。
真正的杀手锏,是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
电闪雷鸣,我像个傻子一样守在公司楼下,任由冰冷的雨水将我淋成一只落汤鸡。
但我怀里的背包,却被我用外套死死护住,滴水未进。
终于,那道熟悉的高挑身影出现在大厦门廊下。
她看见了我,脚步顿住。
沉默在雨声中蔓延了足足两秒。
下一秒,黑色的伞面倾斜过来,为我隔绝了漫天风雨。
“你就这么想做我的助理?”
我狠狠地点了点头,冻得发紫的嘴唇都在颤抖,然后像是献宝一样,从被我护得好好的背包里,掏出一个还温热的保温瓶递给她。
“姐姐,下雨天冷,喝点热水暖暖身子。”
我又趁机将一个琢磨了许久的商业难题抛给她,她一手撑着伞,一手接过保温瓶,一边朝前走,一边竟真的开口为我讲解起来。
雨声淅沥,她的嗓音在其中,竟莫名地染上了一丝温和。
这出戏,我唱了整整十天。
江思橙那座冰山,终于被我用真诚这把钝刀,凿开了一道微不足道的裂缝。
我正盘算着下一步该如何将这裂缝扩大,光头那颗锃亮的脑袋就凑了过来,脸上是藏不住的幸灾乐祸。
他压低了声音,语气却像是发现了什么惊天秘密,带着一丝猥琐的兴奋。
“周哥,听说了吗?”
“那位江总,咱们那位高高在上的江大小姐,在酒吧跟人打了赌!”
光头挤眉弄眼,声音压得更低了。
“就赌一个月内,把你这个清纯男大学生,弄到手!”
我脸上的笑意,在那一瞬间僵住。
原来如此。
大雨里的撑伞,保温杯里的热水,还有她难得的温声讲解……
所有我精心设计的巧合,在她眼里,不过是一场狩猎游戏里,猎物上钩前的垂死挣扎。
我愣了足足三秒。
随即,一抹冷到骨子里的笑意,在我心底缓缓漾开。
赌注?
正好。
江思橙啊江思橙,是你亲手把通往你身边的捷径,送到了我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