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软,你就听你爸的话去随军吧,可不能拿自己的身子开玩笑。”
随军?
温软愣了一下,睁开眼睛。
面前是一个身穿青绸旗袍,披着白色蕾丝披肩的温婉中年女人。
手里还端了一杯热牛奶,正丝丝缕缕地冒着热气。
中年女人见温软终于愿意搭理她,激动的眼泪一颗颗的砸在地毯上,细声细气地劝她:
“你爸从内部得到消息,上海恐怕要变天了,送你去西北,是怕护不住你。
北市虽然没上海好,但陆钊是你丈夫,只要你俩没离婚,他就得负责。
他是军人,有军纪管着,还真能欺负你不成?”
闻言,温软脑中一痛,大量记忆涌进脑海。
她穿书了。
穿进了一本从六零年代开始的年代文。
温软穿成了男主陆钊的炮灰前妻。
前妻是资本家大小姐,典型白富美,两年前嫁给了当时刚升团长的陆钊。
陆钊和温软刚结完婚不久,就紧急回部队参加任务去了。
这一走,就是两年。
两年里对温软不闻不问,也有温软自己作妖的缘故。
两年里,温软天天和温爸对着干,非要和陆钊离婚,和斯文表哥结婚。
原作剧情中,婚是离成了。
没过几年,时代浪潮来临,温家一家无人庇护,被打成走资派,下放农村劳动。
原主颇有姿色,下放后,表哥不仅不护她,还PUA她为了一碗甜烧白去陪村长睡觉,PUA不成,动手打瞎了她的一只眼睛。
在书的后半段剧情,原主出场过一回。
那时她虽然才三十多岁,但已经老的像五十六岁的奶奶,佝偻着身体,和挽着男主手臂,一身的确良红裙,笔直健康的女主形成鲜明对比。
原书女主笑话温软有眼不识泰山,活该被男人打瞎了眼睛。
后来,原主一家虽然被平反,但死的死残的残。
十年的阴影把温软变成了一个疯子。
受到女主刺激的原主最后选择和渣男同归于尽,趁着夜色,把房子浇满了柴油,一把火烧了。
第二天,温爸强撑着年迈的身体,一瘸一拐地去看望女儿。
面对一地灰烬,头发花白的温爸跪地嚎啕大哭。
他想,要是自己当年再强硬一点,没那么心软,强行把温软送去西北,也不至于落到今天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境地。
葬礼结束没多久,一直愧疚的温爸就自杀了。
考虑到书中前妻的遭遇,温软决定不和陆钊离婚。
不仅不能和陆钊离婚,他还要好好抱紧男主这条粗壮的金大腿!
只要抱紧了男主,温家就不会落到住牛棚的境地。
动荡岁月里,谁都有可能被打倒,但男主肯定不会。
而且男主还是个八块腹肌公狗腰腿特别有劲的大帅哥!
温软梳理完剧情,喃喃自语:
“不能离婚,我要去随军。”
安铃兰愣了愣,不敢相信这是自己女儿能说出口的话。
“你真愿意去随军?”
温软已经想明白了,她抓住安铃兰的手,坚定道:
“我不赌气了,我要找陆钊。”
安铃兰喜极而泣,以为自己这么多天做的思想工作终于起了作用。
“想明白了就好,想明白了就好!我去给你煮饭吃!”
她心疼地捏捏温软的手:
“你看,你手这么凉,绝食都快绝成死人了。”
温软虚弱的点点头。
安铃兰走后,温软进了卫生间反锁上门。
她要看看自己的空间异能还在不在。
温软是从丧尸遍布的末世穿过来的,没有灵泉空间,说不定她已经死八百回了。
温软闭眼,心念一动,立刻进入了熟悉的空间。
温软狂喜。
空间里有一汪灵泉,正汩汩流动着清澈的泉水。
温软掬着灵泉水喝了一口,身体上的虚弱感瞬间消失,再也没有了手脚冰凉的感觉。
空间大约三百个平方,囤的货正好好待在空间里。
末世前温软囤的速食基本上都吃光了,只剩下些罐头和必须要开火才能煮的食材。
每袋50KG的米面,温软各采购了两百袋,整整齐齐地码在角落。
基本的糖醋油盐按箱摞起来,油是最多的。
还有鸡鸭鱼、牛羊猪肉,各自应该有个三五百斤。
牛奶鸡蛋等其他蛋白质补充品也放的整整齐齐。
温软还采购了不少水果来调理肠道健康。
空间里时间静止,新鲜食材也不怕变质。
末世里药品是最稀缺的,空间里价值最高的就是温软囤的药品,从日常补剂到紧急急救一应俱全。
衣服被褥也有不少,温软爱过敏,囤的货大多都是纯棉手工制品,也没商标,在六十年代也能拿出来用,不怕露馅。
六十年代,西北的物资丰富程度肯定不能和上海比。
有了这些囤货,温软就更有底气去西北。
清点一番后,温软打开卫生间下楼。
楼下的餐桌上已经摆满了香喷喷的菜品。
温爸温景仁看到女儿下来,忙举起报纸把脸挡住,眼睛却透过报纸的缝隙一个劲偷瞄朝温软。
温软心里突然涌起一股莫名情感,忍不住喊了一声爸。
温景仁故作冷淡地嗯了一声,放下报纸,看到瘦到下巴都尖了一圈的温软后,又心疼又生气。
“下次还敢不敢绝食了?”
受原主残留的情绪影响,温软忍不住红了眼圈控诉:
“我都向你低头了,你还骂我。”
身在厨房的安铃兰怕两人又吵起来,忙端着鸡汤出来。
“别听你爸吓唬你,这一锅燕窝粥就是他特地熬给你补身体的。
你爸全身上下就嘴最硬。”
安铃兰把盛好的燕窝粥放在温软面前。
大米都煮开花了,和晶莹剔透的燕窝丝交融在一起,形成一种琥珀色半透明的质感,粥里还放了枸杞和百合。
端起碗,一股甜香涌来,满口生津。
燕窝炖足了时辰,一入口满嘴清润甘香,轻轻一抿就在舌尖化开,极其鲜甜,
要不是怕崩了人设,温软差点没把碗都吞下去。
在末世,哪能尝到这种美味?
温景仁不声不响,又给温软盛了一碗递过去:
“慢慢喝,锅里还有,别烫了舌头。”
温软接过粥碗眨眨眼。
“我就知道爸爸你还是爱我的。”
安铃兰笑起来,点点温软的额头:
“狭促鬼。”
温软吐舌一笑。
她算是知道原主爱作的性格是怎么养成的了,家里人实在是太宠她。
鉴于温软肠胃不好,一家人陪温软慢慢吃完了饭。
温景仁咳嗽两声:“反正你也不喜欢在医院,我已经订好了车票,后天你就去西北。”
安铃兰皱眉:“这么快?西北苦寒,不留软软在家多过两天好日子?”
温父早些年主动向国家捐献了自家医院,公私合营后,任院长,温母是大学建筑系教授。
两人地位高工资高,在大部分人都只能吃糠咽菜的年代,温软住洋楼、喝牛奶、用抽水马桶。
温景仁虽不忍心这么快送温软走,但还是要和温软讲道理:
“软软,爸爸不是在害你,虽然咱们家算是红色资本家,但光是资本家这个名头,就能把人压得抬不起头。
时代变化的太快了。
反正你在医院也过的不痛快,不如去随军去陆钊,我和你妈把吃的用的都给你寄过去,就算去西北也不怕……”
“我去!”
温软斩钉截铁打断温景仁的话。
“我去随军,我肯定和陆钊好好生活。”
温软也想在上海多享受享受资本家大小姐的日子,但目前最大的事,是早早攻略掉男主角!
温景仁先是愣住,随后欣慰笑了:
“女儿长大了,懂事了。”
安铃兰打开桌上的两个箱子:
“珠宝太招摇,金子更保值,这两箱金子你带上。”
面对金灿灿的小黄鱼,温软瞪大眼睛迟疑道:
“这些,都是给我的?”
温景仁点头:
“咱们家虽然捐给国家不少东西,但这些家底还是有的。”
温家从明代开始就是朝廷大员,几百年来积攒了不少家业。
温景仁叹口气。
放在过去,温软可是世家嫡女,但现在,只能委屈她喝燕窝粥而不是鱼翅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