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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圈皆知,霍家那位无法无天的太子爷霍尘骁,只怕坐在轮椅上的沈舒云皱眉。
霍家百年门楣,最重体面,从他十五岁起就明令禁止:绝不许一个残废进门。
他却偏要逆天而行,启动了家族百年无人敢碰的禁忌——生死签。
十五岁,他瘦小的身子硬挨三十鞭,抬出来时气若游丝。
二十岁,五十棍,他在医院躺了整整三个月。
二十五岁,他滚过刀板,血肉模糊,换来的仍是“下下签”。
所有人都说,霍尘骁疯了。
只有沈舒云知道,他没疯。
他只是......太傻了。
她每一天都在忍着双腿钻心的痛,做枯燥的康复。
指甲抠进掌心,汗浸透衣裳,只为了能早点站起来,走到他面前,告诉他:你看,我配得上你了。
今天,医生终于对她说:“沈小姐,奇迹发生了。再坚持一个月,你很可能重新站起来。”
她攥着检查报告,手指颤抖,第一时间让司机开往霍家祠堂。
她要亲口告诉他:今年,你不用再为我受苦了。
轮椅停在祠堂偏厅外,她满心欢喜正要开口,却听见里面传来一声戏谑的调笑:
“骁哥,这苦情戏都演了十年了,还不腻?我这‘伤痕特效师’的手艺都快赶上百老汇了。”
是霍尘骁的死党秦铮。
沈舒云浑身一僵,透过虚掩的门缝,她看见——
霍尘骁裸着上身,秦铮正用鲜红的颜料,在他背上涂抹出逼真的“鞭痕”。
霍尘骁叼着烟,吐出一口白雾,模糊了英俊又凉薄的脸。
“腻?”
他轻笑,语气凉薄得像淬了冰,“但有用,不这样,怎么拖住那场婚礼?”
秦铮摇头:“你就真忍心让沈舒云一直蒙在鼓里?她为了你,复健做得像拼命。”
烟头被狠狠摁灭。
霍尘骁沉默了几秒,声音低了下去,却字字如刀:
“阿铮,别画了。”
“......来真的。”
他顿了顿,像在说服自己。
“是我对不起她,但霍太太的位置,从头到尾,都只可能是阿岚的。”
“我仇家太多,阿岚身子弱,受不起风波。沈舒云......正好,有她哥沈逸护着,她是最合适的‘挡箭牌’。”
......
世界在那一刻失声。
所有的声音瞬间褪去,只剩下尖锐的耳鸣,像一根钢针扎进太阳穴。
沈舒云张了张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手中的报告单从僵硬的指间滑落,轻飘飘地坠向地面,像一片被抽走生命的枯叶。
假的。
鞭伤是假的。
棍伤是假的。
滚刀板的痛是假的。
他十年如一日的“抗争”是假的。
他看向她时,眼底那抹她坚信不疑的“心疼”......也是假的。
轮椅的金属扶手冰凉刺骨,一滴滚烫的泪砸在她毫无知觉的腿上。
她忽然想起十四岁那年,那场改变她一生的绑架。
绑匪将她从三楼推下时,气急败坏地骂了一句:
“妈的,抓错了!这丫头不是莫紫岚!”
......
那时候,她刚失去双腿。
她最爱美,也爱跳舞。
那双腿曾是她生命的全部意义,却在一夕之间,被冰冷的轮椅永久替代。
她记得霍尘骁得知消息后,扑倒在她床前,哭得浑身发抖。
“阿舒,都怪我......我不该约你去那里......都是我害了你......”
后来,他像疯了一样满城搜寻凶手。
宁抓错不放过,但凡有嫌疑的,都被他带人打到半死。
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减轻他身上的“罪孽”。
可即便他做再多,她的腿也回不来了。
明明他们才是青梅竹马,可这一切,似乎从一开始,就只是为了......莫紫岚。
莫紫岚,初中时的插班生,性格孤僻,时常被同学欺负。
那时的霍尘骁没少捉弄她:在她书本上画大乌龟、在她饭盒里加料、在她凳子上涂胶水......
直到有一天,她被欺负后,哭着从二楼跳了下去。
霍尘骁僵在原地,手里那支原本要在她脸上写“丑”字的笔,“啪”一声掉在地上。
他眼里满是震惊、恐惧,还有......一丝她从未见过的、近 乎疼痛的同情。
从那以后,他不再欺负她,也不许任何人捉弄她。
再到后来,他与沈舒云的每次约会,都会带上莫紫岚。
看电影、郊游、听音乐会......三人行成了常态。
沈舒云不是没抱怨过,可霍尘骁总是说:
“阿舒,阿岚很可怜。单亲家庭,妈妈重病在床......她也需要朋友。”
沈舒云妥协了,开始习惯原本亲密的两人之间,永远插着第三个人。
直到后来,三人行又变回两人行——只是站在霍尘骁身边的人,不再是她。
窒息感如影随形,像一只无形的手扼住咽喉,夺走了所有空气。
那双好不容易燃起一丝希望的眼睛,再次彻底灰败。
她面无血色地让司机送她去从前最爱的舞蹈室。
车停在街对面,她透过落地窗,竟看到一道熟悉的、轻盈跃动的身影——
是莫紫岚。
沈舒云本欲立刻离开,视线却猛地定在莫紫岚脚上。
那双淡紫色的缎面舞鞋......不是她今年生日时,霍尘骁说“不小心弄丢了”的礼物吗?
怎么会穿在莫紫岚脚上?
她僵在车里,动弹不得。
就在这时,一辆熟悉的黑色跑车驶入视线,稳稳停在舞蹈室门口。
霍尘骁下了车。
他显然精心打扮过,下车前还对着后视镜理了理衣领,手里握着一束花——是她最喜欢的鸢尾。
他推门走进舞蹈室。
莫紫岚看见他,停下动作,像只轻盈的蝴蝶,猛地扑进他怀里。
霍尘骁接住她,笑了。
那笑容里的宠溺,是沈舒云许久未曾见过的、毫无保留的温柔。
两人借着惯性在原地转圈,裙摆与西装衣角飞扬,像一对翩翩起舞的、完美的天鹅。
曾几何时,她也曾这样扑进他怀里,与他旋转着,以为那就是永恒。
可原来,那从来不是她的专属。
“阿骁,你怎么来啦?”
莫紫岚声音甜得像蜜,在他面前轻轻踮起脚尖,展示着那双舞鞋,“你看,这双鞋我穿着好不好看?”
霍尘骁打量着她,目光像在欣赏一件精心雕琢的艺术品。
他脸上毫不掩饰欣赏与喜爱,声音轻柔:
“很漂亮。我当初的选择是对的。”
他顿了顿,下一句话,像一把淬了冰的刀,隔着玻璃窗,精准地刺进沈舒云的心脏:
“这双鞋给阿舒,只会明珠蒙尘。”
沈舒云的心口猛地一抽,剧痛瞬间炸开,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死死攥紧、拧碎。
原来,鞋子不是丢了。
是被他亲手拿走,送给了别人。
原来,那个曾跪在她轮椅前,发誓说“就算你永远站不起来,我也绝不会嫌弃你”的男人,
早就觉得她这双腿,连同她这个人,都只配“蒙尘”。
泪水毫无预兆地涌上来,模糊了窗外那对相拥的身影。
她颤抖着手,用尽全身力气,拨通那个沉寂多年的号码:
“霍夫人,我同意你的要求,离开你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