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这一刻,我犯贱的恋爱脑才彻底清醒。
我不该爱裴凌的。
我是卑微的商户女,他是高贵的镇北侯。
当年的那场初遇,本就是个笑话。
十五岁那年,我救了浑身是血倒在巷子里的他。
我把他藏在地窖里,用做绣活攒下的钱给他买药,甚至为了给他暖身子,不惜毁了自己的清白。
他高烧迷糊时,抓着我的手叫“婉儿”。
我没当回事。
我以为只要我对他好,他总会看清眼前人。
后来他伤好了,留下一块玉佩走了。
再后来,一道圣旨,我成了侯府夫人。
我以为是两情相悦,新婚之夜才知道,我是苏婉儿的“药引子”。
苏婉儿有心疾,需要至阴之人的血做药引。
而我,恰好八字全阴。
肚子疼得像是有把刀在里面绞,我瘫坐在雪地里,每呼吸一口气,肺管子都像被冰碴子割裂。
“啊——”
剧痛袭来,我死死抓着身下的雪,指甲断裂,鲜血染红了白雪。
没有稳婆,没有热水,只有漫天风雪和逼近的兽瞳。
几双绿油油的眼睛,在枯树林后亮起。
是狼群。
它们闻到了血腥味,闻到了即将出世的婴孩的奶香味。
绝望像潮水一样淹没了我。
“宝宝,对不起……”
我哭着,摸索着从怀里掏出一把修眉的小刀。
这是我身上唯一的利器。
不是为了杀狼,我杀不了狼。
我是为了——如果不幸被狼咬住,我就先了结自己,至少不能被活活咬死。
一只体型硕大的灰狼率先扑了上来。
我挥舞着小刀,却被它轻易扑倒。
腥臭的狼嘴咬住了我的肩膀,剧痛让我几乎昏厥。
接着是第二只,第三只……
撕咬,拉扯。
肚子被划开的那一刻,我听到了婴儿微弱的一声啼哭。
“哇——”
但这哭声戛然而止。
视线模糊的最后一秒,我看到一只狼叼起了一个血淋淋的小肉团。
我的孩子。
我连他是男是女都没看清。
心像是被生生挖走了,痛到极致,反而麻木了。
裴凌,若有来生,我定要将你碎尸万段,食你的肉,喝你的血!
黑暗彻底降临。
但我没有去阴曹地府。
我飘了起来。
我看着那群狼将我的残躯分食殆尽,只剩下一滩刺眼的红,和几块破碎的衣料。
雪越下越大,很快,连那点红都被掩盖了。
干干净净。
仿佛沈宁这个人,从未在这个世上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