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更新时间:2026-01-03 05:09:35

1987年农历十九。

深夜两点,香江街头行人寥寥。

尖东警局门口灯火通明,一辆辆 ** 接连驶入。

车门打开,戴着 ** 的年轻男子们鱼贯而出。

他们衣着花哨,身上大多带着血迹,一看就不是善类。

"师兄,出什么事了?"值班警员们纷纷上前帮忙,忍不住打听。

"尖东街头火并,死了十几个,伤者不计其数。”

"这群古惑仔真是找死,大半夜的害我们加班。”

"陈奇被砍死了!"

"什么?谁干的?"

"抓到了,好像是洪兴的人。

这下麻烦了,陈奇是和联胜堂主,搞不好两个帮会要开战。”

警员们在外面低声议论,警局内部更是乱作一团。

上百名 ** 人员同时被押解进来,叫骂声此起彼伏,十几个警员都忙不过来。

整个警局最安静的地方,要数审讯室。

两名督察正襟危坐,对面是个穿着背带牛仔裤、蓝色恤上沾满血迹的年轻人。

他晃着椅子,满脸不屑。

"阿,我不过是路过而已,这也犯法?现在香江连逛街都不让了?"没等督察开口,他就抢先说道,语气轻浮,显然是个老油条。

其中一名督察冷笑一声,翻开档案:"洪兴靓坤,本名李乾坤,早年卖鱼蛋为生。”

"76年因与未成年发生关系被判两年。”

"78年在蓝田犯下重伤罪,再判两年。”

"83年涉嫌长乐沙皮失踪案,因证据不足释放。”

"靓坤,我们对你一清二楚。

这次你跑不掉了,我们在凶案现场抓到你,旁边就是陈奇的 ** 【两名警员离开后,口供房里只剩下靓坤一人。

他脸色骤变,内心焦躁不安。

他比谁都清楚自己的处境。

昨晚,他奉洪兴蒋天生之命,带人杀入尖东,目标是除掉和联胜的陈奇,抢占尖东码头鱼市场。

这种事他做过不少,本不该出岔子。

可没想到,陈奇异常难缠,靓坤费尽力气,甚至亲自出手补刀,才终于解决对方。

按照江湖规矩,出了这种事,没被当场抓住就该跑路。

只要找个替死鬼,再让洪兴打点关系,未必不能摆平。

但靓坤倒霉,警方行动极快,一名警员当场逮住他,还从垃圾桶里搜出他丢弃的凶器。

人证物证俱在,精明如靓坤也明白,这次恐怕难逃牢狱之灾。

更糟的是,这是凶杀案,一旦定罪,至少十几年起步。

等刑满释放,江湖早已天翻地覆。

他绝不会天真地指望蒋天生讲义气。

他很清楚,只要刑期够重,蒋天生必定放弃他,顶多事后给点场子打发,让他勉强糊口。

可对野心勃勃的靓坤来说,这远远不够。

但眼下,他还能怎么办?

“越狱?从警署逃出去?”

思来想去,一向机敏的靓坤竟束手无策,绝望渐渐涌上心头。

**洪兴与和联胜在尖沙咀的厮杀,一夜之间传遍整个江湖。

和联损失一名堂主,绝非小事。

第二天一早,蒋天生就接到十几个电话——有手下的关切,有前辈的询问,更多的是和联胜的声讨。

蒋天生儒雅应对,表面功夫十足,私下却暗骂靓坤不争气,竟被警方逮住。

昨晚的行动是他在洪兴大会上授意的,所有话事人和叔父都知情。

因此,他必须保下靓坤。

他本已想好如何应对和联胜的问责,可万万没想到,靓坤没败在对手手里,却栽在警方手上。

事态超出预期,蒋天生只得派陈耀立刻赶往尖东警局,查清昨晚的详情。

上午十点,尖沙咀警局会客室。

西装笔挺的陈耀与靓坤相对而坐,身旁还坐着一名神情严肃的中年律师。

“坤哥,这案子我无能为力。”

律师直言,“警方证据确凿,凶器上有你的指纹,还有十几名目击证人指认你行凶。”

“妈的!花大价钱请你来,就听你说官司打不赢?”

靓坤早有心理准备,但仍怒不可遏。

“我不管什么证据证人,只有一个要求——绝不能坐牢!”

律师沉默。

作为洪兴的长期合作律师,他深知靓坤的底细,也明白这要求有多离谱。

他懒得再多解释,情况已经一目了然。

陈耀冷着脸开口:“阿坤,对周律师尊重点。

如果有办法,他不会这么说。”

训斥完,他语气稍缓,问律师:“能保释吗?”

律师摇头:“耀哥,这次影响太大,上百人当街厮杀,今早连议员都开始施压。

警方铁了心严办,不会批准保释。”

保释无望,意味着无法跑路。

靓坤泄了气,陈耀却依旧冷静:“你的建议是?”

律师干脆道:“最好认罪。

我可以代表坤哥和警方谈判,争取有利条件,上庭时尽量减刑。”

“如果认罪,判多久?”

陈耀追问。

“至少十五年。”

律师不敢隐瞒。

和社团打交道,他清楚“乱说话”

的代价。

十五年刑期,扣除假期至少也要蹲十年大牢。

这个结果让靓坤彻底蔫了,整个人瘫在椅子上,哪还有昨晚面对警察时的嚣张气焰,活像被抽了魂似的。

陈耀一时语塞,正打算先向蒋天生汇报再做定夺。

"咚咚咚"——敲门声突兀响起。

没等屋里人应声,房门就被推开。

一个板着脸的制服警员冷声道:"李乾坤,有个自称是你律师的人要见你,见不见?"

"嗯?"陈耀眉头一皱,不悦道:"阿坤,你另请律师了?"

作为洪兴大管家,安排律师向来是他的分内事。

成员私自聘请律师,某种程度上就是对他的不信任。

靓坤也是一头雾水,他哪来的私人律师?刚才周律师已经明确表示这是铁案,他对律师早就不抱希望了,有气无力地摇头:"没有啊。”

这就怪了。

陈耀脑筋急转:莫非是和联胜的人胆大包天,假扮律师来警局 ** ?

"麻烦阿了,确实是我们请的律师。”陈耀开口道。

警员冷哼一声,根本不理陈耀,只是冷冷盯着靓坤。

靓坤配合道:"阿还愣着干嘛?没听见吗?是我请的。”

警员这才转身离去,连门都懒得关。

约莫两分钟后,随着"就是这里"的说话声,一个年轻男子出现在门口。

来人二十出头,相貌俊朗非凡——既不是奶油小生的阴柔,也不是传统阳刚的硬朗,而是糅合了两种特质的独特魅力。

剪裁得体的黑西装锃亮的皮鞋,浑身散发着贵族气质。

一米八五的个头让他走进房间时,无形中给坐着的三人带来压迫感。

"李乾坤先生?自我介绍一下,雷万霆。”男子将一份纸质证书放在桌上,"这是我的执业证明。”

周律师瞥见证书顿时瞪大眼睛:"你是大状?"

雷万霆随意扫了周律师一眼,自顾自拉开椅子坐下:"不错。”

陈耀不解道:"周律师,你不也是大状吗?"

"我只是事务律师。”周律师摇头解释,"像坤哥这样的凶杀案要上庭的话,只有大律师才有资格。

我们事务律师只能处理些小案子。”

这话一点不假。

香江律师分两种:事务律师处理家长里短的小纠纷;大律师则专攻豪门争产、刑事重案等大场面。

后者无论收入还是地位,都远非前者可比。

雷万霆,来自一个与地球历史相似的末世世界。

前世的他生于太平年代,家境优渥,顺风顺水长大。

凭着对心理学的痴迷,大学毕业后在商界混得风生水起。

谁知一场莫名灾变让世界陷入丧尸危机。

为求生存,书生被迫成为战士。

十年生死历练让他精通格斗、枪械乃至战术指挥。

可惜终究难逃"将军阵上亡"的命运。

一次搜物资时遭遇尸潮,血战一夜后他拉响 ** 与丧尸同归于尽。

诡异的是,死后他竟借尸还魂,穿越到八十年代的香江。

这具身体的原主更是个传奇——孤儿出身却聪慧过人,深得修道院嬷嬷疼爱。

这个无依无靠的孩子不仅没吃过苦,反而在修女们的悉心教导下爱上了学习。

上学后更是如鱼得水,奖学金拿到手软,不仅学费全免还攒下不少钱。

十七岁那年,他顺利考入伦敦大学。

毕业后以优异成绩完成学业,轻松考取 ** 大律师执照。

年仅二十四岁的雷万霆,跟随欧洲知名大律师学习三年,获得无数好评,最终在律师公会获得执业许可。

这意味着他可以 ** 执业,堪称法律界的天才。

可惜天妒英才。

为了尽快获得执业资格,雷万霆跟随师父期间拼命工作,经常通宵达旦。

就在他拿到执照回到 ** 的当晚,猝死在出租屋内。

幸运的是,现在的雷万霆继承了他的全部记忆,不仅拥有学霸的知识储备,还带着末世历练出的老练身手和敏锐头脑。

未来能走多远,谁也说不准。

回到正题。

尖东口供室里,听完洪兴律师的低声解释,陈耀和靓坤看向气度不凡的雷万霆时,眼神都多了几分重视。

虽然他们是道上混的,但两人都不简单。

了解到考取大律师执照的难度后,他们立刻意识到,眼前这位要么是背景深厚的富家子弟,要么就是真正的天才。

无论哪种,都不是他们能轻易得罪的。

陈耀率先开口:"雷大状你好,我是陈耀,这位是李乾坤的朋友周律师。

我们正在讨论李乾坤的案子。

不知雷大状来这里是......?"

原来这就是陈耀。

雷万霆打量着身边这个长发西装、相貌端正的男人,感觉十分新奇。

在他前世的世界里也有港片,末世前他没少看。

虽然不敢说倒背如流,但对主要角色还是有所了解的。

雷万霆不动声色地说:"昨晚尖沙咀街头有场好戏,我恰好在附近大排档吃饭,看得一清二楚。”

听到这话,陈耀和靓坤都皱起眉头。

一直没说话的靓坤眼中闪过一丝杀意,沙哑地问:"你是来做证人的?"

显然,雷万霆的话表明他是目击证人。

一个大律师的证词在法庭上绝对比古惑仔的证词更有分量。

如果和联胜的古惑仔指证靓坤还有回旋余地,但大律师的证词加上靓坤的不良记录,这个案子就板上钉钉了。

然而雷万霆却摇头道:"我是大律师,在法庭上只会以大律师的身份出现。

对这种毫无悬念的案子作证,我没兴趣。

但反过来玩,我倒很想试试。”

这番话让在场三人都大吃一惊。

周律师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难以置信地问:"雷大状是要为坤哥辩护?"

"没错。”雷万霆微笑着点头,"只要价钱合适,我很乐意上庭。”

"价钱?"面对可能十几年的刑期,靓坤现在只关心能不能脱身。

他眼中的杀气瞬间变成期待,激动地问:"雷大状的意思是,我能没事?"

雷万霆自信满满地说:"实话说,我刚从国外回来,连律师事务所都还没开张。

这是我接的第一个案子。

但只要李生你肯聘请我雷万霆,我保证你没事。”

平时精明的靓坤此刻只想听到"没事"两个字。

看到雷万霆如此自信,他差点当场答应。

好在陈耀及时打断:"这根本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