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挽救了一条人命,并生出了主动救人意识,道德+3,功德+1。】
【属性面板开启——】
【姓名:李祖娥(阿弥)】
【年龄:8岁】
【美貌:105(100满值)】
[你的美貌已经爆表,是当之无愧的团宠!]
【体质:80(100满值)】
[你的体质已经超过绝大多数人,疾病将远离你,恢复力大大提升,力气没什么变化,五感大大提升,速度大大提升,形体优化中,继续努力吧!]
【智慧:62(100满值)】
[你有一些智慧,不多,但至少不是傻子。]
【感知:8(10满值)】
[你能感知大部分危险与机缘,恭喜你。]
【道德:6(10满值)】
[及格了,算是个好人。]
【功德:1(无上限)】
[这是个神秘属性。]
【七情收集度:0】
阿弥从上到下看了一遍,眼神落在最后一项。
这个最奇怪。
七情?
她知道七情,喜、怒、忧、思、悲、恐惊,医家认为七情是情志活动,是人的精神意识对外界的情绪反应,七情牵系脏腑。
突然或持久的情志刺激会导致气机逆乱、气血失调,进而引发疾病伤身。
所以有一个词叫慧极必伤。
为什么要收集七情?
为什么七情是0?
阿弥用及格的智慧思考了一会儿,想不明白。
算了。
该明白的时候就会明白了。
第二天,阿弥把昨天的事情和李昌仪说过后也说了自己的想法,把红薯献上去。
李昌仪问:“给谁?高澄还是高欢?我们给还是让李氏给?”
李昌仪是倾向于自己献上的,她们为了这个红薯费了不少心,不想让人白白摘桃子,这么一个大功劳不说让她们做官——也不可能让她们做官。
但是相当于名望,名望相当于保护符啊!
君不见这个时代多少人刷名望,想成为名士,名士多么拽,又多么命大。
这些当权者都有一个共识,不杀名士。
否则就是自绝于天下读书人了。
也不会有人去侮辱一个名士。
不管是她还是李祖娥都很需要这个名望。
她们都是遭过高澄那个色鬼毒手的,那就是个随心所欲的变态,不说她别人老婆的身份,就是李祖娥还是他弟妹,他也能当着人丈夫的面下手。
最近大家私下都在议论高澄让高欢打军棍的事,消息灵通都知道是为什么。
桃色新闻都传播的特别快,尤其这么刺激的!
那些男人不管表面上怎么唾弃,心底一个比一个兴奋,追求刺激的不要太多。
甚至还有人偷偷去问高澄庶母滋味怎么样!
死的人无人过问,李昌仪听到有人骂她淫贱,连小辈都勾引,是耐不住寂寞的淫妇,死了也活该。
可悲的一些女子也这样认为。
她和李祖娥绝不能落得这样的下场!
“不能给高澄,也不能让别人占我们便宜。”
她的霸道正和阿弥意,两人一拍即合,“但是我们在邺城,怎么越过他们?”
阿弥想到一个主意,一双美眸亮闪闪的。
“我写封信给侯尼于,让他转交给高王。”
李昌仪拍手:“好啊!我怎么忘了他了!”
比起高澄,李昌仪对高洋恶感没这么深,虽然他后期是个破坏力比高澄大无数倍的神经病,但因为历史上他没迫害过她,所以对他的害怕没那么深。
反正不能让高澄沾边。
阿弥当即起身:“我这就准备回去写信。”
“带几个红薯走。”
“挑大的。”
“阿弥你等等啊,我再写几种烹饪方法!”
“先烤一个吧,上次的烤糊了,肉都没多少。”
“行,别挑太大了,大了里面不容易熟。”
“好的好的。”
两人一溜烟冲到院子里,阿弥说不想待在厨房,味道不好闻,又暗,不如庭院,又开阔,景色也好。
不一会儿,庭院中间升起一阵阵清烟,两人围着火堆坐,李昌仪膝盖上放一叠纸,奋笔疾书,阿弥在一旁补充口感。
很快,甜香在空气中爆发出来,飘荡在院子中,下人们狂咽口水。
这个时代糖是奢侈品,甜味来源主要是蜜,那是权贵才吃得起的,麦芽糖更不用说了,人吃得粮食都不够,别说糖了。
人体本能渴望糖分,红薯的吸引力巨大。
两人见了,索性分了一点下去让他们自己下去烤,不多,能尝个味。
剩下的不能吃了,要留种。
大家都知道,一个个珍惜的不得了,皮都吃了,一嘴黑。
一颗红薯吃完,忽然一点雪白落在火堆上。
阿弥仰头,白色飞絮飘在脸上,一点冷意渗透薄薄的皮肤,她眨了眨睫羽,“下雪了,今年的雪来的太快了。”
才十月。
李昌仪脸色不好,土冻上了就没法种地了。
阿弥说:“没关系,我还有一个温泉庄子。”
她接过她手里的菜谱,“我先回去写信,争取早一点送到。”
“好。”
两人并肩出去,没有打伞,阿弥认为雪中漫步别有一番雅趣。
李昌仪笑她:“你这个风花雪月的性子挺好,什么环境下都可以找到乐趣。”
阿弥一侧脸颊上笑窝浅浅:“因为要开心呀。”
“不开心的情绪会让我的美貌减少的,上天给了我美貌,岂能辜负。”
相处久了,李昌仪对她爱美的程度有一定了解,但她觉得自己认知时刻都在被刷新,其实她觉得李祖娥与其说是爱美不如说是爱自己,她爱惜自己像呵护一朵娇嫩的花朵,不让它受一点损伤。
其实这样很好,人本就应该先会爱自己。
越是相处,李昌仪越是喜欢这个冰雪一样玲珑通透的小姑娘。
她是纯白色的,放在阳光下又会折射出五颜六色丰富美丽的光芒。
李昌仪忍不住轻轻捏了捏她水嫩的脸蛋,笑的不行。
“我们阿弥是天下第一美人,千古第一。”
她最近学画画了,她想把她画下来,一年一张,装订成册,死后陪葬棺内,等到现代有人把她的墓挖出来,画册重见天光,她的美貌将成为永恒。
阿弥如果看见了,想必一定会高兴极了。
这个时候的李昌仪绝想不到,她有一天会亲手毁了这本册子。
……
细雪只下了一小会儿,到晚上停了下来。
“女公子屋里怎么还亮着灯,还没歇下吗?”
胡媪前几日身子不舒服,今儿个好些了,想着雪落天寒,心里放心不下女公子,想来想去还是过来看看。
谁知道都这么晚了,屋里还是灯火通明。
要知道女公子平日里最多亥时必定要睡下,因为睡晚了第二日要容颜憔悴,这都快要过亥时了,怎么还没歇下?
青玉忙道:“女公子在给太原公写信呢。”
“这也不急于一晚啊,烛火伤眼,你们也不劝劝女公子明日再写!”
青玉无奈:“瞧您说的,女公子看着面软,可自小有主意,也没谁能劝的了啊!”
胡媪摆摆手,迈开步子:“行了行了,我去……”
话没说完,里间灯火呼一下灭了,守夜的青玉和胡媪面面相觑一会儿,放低声音:“女公子已经歇下来了,您也快回去吧,这里有奴婢照顾着。”
胡媪:“……”
她看了一眼漏刻,正好子时。
很好,女公子还是她所熟悉的那个女公子。
太原公在女公子心里有点特别,但不多。
她把一颗心放回肚子里,安心回去休息。
一夜无眠。
第二天一早,阿弥来给崔幼妃请安,李希宗天一冷就病倒,今儿没上朝,脸上还带着苍白病色,捧着一盏热茶。
“阿弥来了,今日不出门了?”
李希宗在女儿面前一直是慈父,女儿有小秘密他从不过问,只要人安全,出府他从来不制止,就算猜到一些也作不知。
崔幼妃不一样,她一直不同意阿弥日日往外跑,莳花弄草是风雅,不是让她去种地,身为世家女娘,自降身份整日去庄子上和那些卑贱佃农混在一处,传出去不仅让人议论,还让整个家族女娘都跟着一起没脸。
“不许去了,再过两年你就要成亲了,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整日只想着出去和人玩耍,我崔幼妃的女儿就算日后不做宗妇也决不能成为空有一副美貌皮囊的草包,也怪我和你父亲,对你太过放纵,让你现在越发不成样子了!”
李希宗不同意:“我们家阿弥好着呢,不说在邺城,放眼天下,谁能比得上?”
如今北朝胡汉混杂,东魏鲜卑人贵族很多,虽然孝文帝推动胡汉通婚,文化交融过后朝堂上汉人不少,但鲜卑人就是看不起汉人,看看高欢军中两者人数比例,将领们中多少汉人就可以看出来了。
这样的情况下,琴棋书画射御书数连朝中百官也不见得全弄的懂,在鲜卑贵族占主流的北朝,大多数贵族娘子们甚至只会鲜卑文,能流畅读写就算好的了,天下又有几个娄昭君呢。
也只有像赵郡李氏,博陵崔氏这种汉人世家才会对家中女儿要求严格。
因为他们从前只内部联姻,重视家族传承。
但李希宗看来,女儿已经定了高王次子,世子心有韬略,行事严明有度,不失心疯犯下大错地位基本不可能动摇,身为嫡次子的高洋又不出挑,他家阿弥骨子里又是个懒散爱娇的,不必非逼自己。
咳咳,最重要的是他家阿弥也没那资质。
“阿弥这样很好,逼的太紧反而适得其反。”
“有些东西懂一些就行了,又不用靠它谋生,或是取悦别人,只是陶冶性情,和人来往知事明理也就够了。”
“你看邺城小娘子们谁不愿意和阿弥来往?”
崔幼妃冷笑:“也就仗着一副好样貌了。”
阿弥抬头看向她,一双秋水般的眸子柔波浩淼,墨色睫羽纤长怜人,贝齿轻咬唇瓣,似乎下一瞬要伤心的落下泪来。
只是看着她,这世上没人能舍得让她伤心。
“阿母……”
崔幼妃:“……总之以后不许再去庄子了。”
阿弥乖巧道:“我不会去了,阿母放心。”
一切已了,不必再去。
何况她这段时间也累了,哪里都不想去。
见她听话,崔幼妃这才神色松缓:“阿弥,母亲也是为你好。”
“你二兄让人送了东西回来,不少是指名给你的,一会儿让人送到你院子里。”
阿弥惊讶:“二兄又送东西回来了?”
“是啊。”儿女孝顺身为父母只会高兴,“比你长兄贴心多了,一年里别说送什么了,只言片语也难见。”
提着这个长子李希宗茶也喝不下去,沉下脸。
“写什么信,这逆子最好一辈子别回来!”
说着一时气不顺剧烈咳嗽起来,崔幼妃急的不知所措,阿弥眼尖看见被阿父紧攥在手里的帕子里裹了血丝。
李希宗背着阿母微不可见的对她摇了摇头。
阿弥说不上什么感觉,胸口像堵了什么,又闷又窒。
崔幼妃红了眼眶:“你说你好好的生什么气,年少慕艾,昇儿是喜欢极了那女娘,也冲动了些,但他也没想到那女娘性子那样烈,她的家人收了银子也安顿好了,昇儿也知道错了,人哪有不犯错的,只要知错就改不就行了!”
李希宗冷笑:“喜欢?喜欢不见他多伤心?他就是色欲熏心!”
崔幼妃语结。
李希宗疲惫:“我只愿他是真的知错了。”
李祖昇是他的第一个孩子,是长子,对这个孩子他从小悉心教导,对他寄予厚望,他也不知道什么地方错了,李祖昇成了这样,做出强夺人妻,逼死人夫婿一家的事,
那妇人是个刚烈的,趁他不备捅了他一刀。
随后自尽身亡。
侍女:“禀郎君,女君,三公子来请安了。”
“快让他进来。”崔幼妃擦了擦脸,李希宗脸色也好了些。
“是。”
很快,侍女引着一个矮墩墩的小身影进来,他看上去五六岁的样子,生的白嫩,也不多话,似模似样举着小手行礼。
“给阿父阿母请安。”
“给阿姊请安。”
小小一个一板一眼,像个小学究一样正经。
“不用多礼,快起身。”
“要的,礼不可废。”李祖钦坚持行完礼。
随即整理好衣角,端正落座。
阿弥喜欢逗这个不似孩子的弟弟:“阿钦今日起晚了,比阿姊还迟。”
李祖钦小脸上出现红晕,羞愧低下头:“是阿钦贪睡,怠惰了。”
阿弥眨眨眼:“阿钦是在说阿姊怠惰吗?”
不怠惰吗?
李祖钦瞧了她一眼:“阿姊还小,是长身子的时候,需要多睡一些。”
“咳咳咳!”
“老爷慢一点,怎么喝口水又开始咳嗽了?”
“没……没事。”
阿弥无辜。
李祖钦弱小。
两人一齐看向上首,李希宗缓了一口气。
“阿钦功课可勤勉?”
李祖钦:“孩儿不敢懈怠。”
李希宗撑起精神考校了一番,心下满意,嘱咐他不可懈怠,但也不能太用功,劳逸结合才是长久之道。
李祖钦答应下来,但该卷一样卷,甚至更卷。
他年纪最小,却是几个兄弟姊妹中最聪慧的一个,两个姊姊先不说,两个兄长都不是出息的,一个好色,荤素不忌,一个爱财,不择手段敛财。
靠不住。
李家只能靠他,他想快快长大,但不行。
就想再努力一些,能早一些为阿父分忧。
崔幼妃没坐多久,管事们来了。
她身为主母,每日不可谓不忙碌,但也不忘事无巨细叮嘱阿父,阿父避开阿母和他们说,阿母只是太忧心他,所以急躁了些,有些话并不是她的本意,她只是慌了。
“不要怪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