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丝受了伤。
关东平原一望无际,无险可守。这时候没有青纱帐遮掩,也没有山林可以躲藏,天地间只有白茫茫的雪,连个藏身的草垛都难找。
眼前是个十字路口,三条路延伸向远方,被积雪覆盖,看不到尽头。乔真裹紧了身上的兽皮大衣,冻得嘴唇发紫,声音带着颤抖:“我们走哪条路?”
沈诺蹲下身,手指拂过地上的积雪,感受着风向,沉声道:“追杀我们的人中,似乎大部分是江南口音,江南人不耐寒,我们最好往北走,越冷的地方,他们越不敢轻易追来。”
“YUAI,YUAI——” 拉车的马似乎听懂了,嘶鸣两声,遂转头上了内侧的路。
马车一路北行,车轮碾过积雪,留下两道深深的痕迹。丝丝躺在车厢里,依旧昏迷不醒,脸色苍白得像雪。沈诺怕她冻着,让乔真把丝丝的袖口和裤腿都用布条绑紧,尽可能挡住寒风。
不知道走了多久,天渐渐黑了,马再也支撑不住,前腿一软,轰然倒毙在路上,鼻孔里呼出的白气很快消散在冷空气中。
沈诺没有犹豫,拿起车上的铲子,在路边掘了个雪坑,将马埋了进去,却不敢立冢,只是用脚把雪坑踏平,不留一点痕迹 —— 他怕追杀的人顺着马的踪迹找来。
处理完马,沈诺抬头望去,不远处已经能看到大海的轮廓,灰蒙蒙的天与海连在一起,分不清边界。对面,就是他们此行的目的地 —— 海参崴。
他们在附近的渔村找了很久,才找到一个愿意出海的船夫,给了双倍的价钱,才雇到一条小船。三个人登船之后,却偏偏遇到了台风。狂风卷着巨浪,像要把小船撕碎,船夫拼尽全力掌舵,却还是没能抵挡住风暴的威力。等到风暴过去,船夫已经不见踪影,船也支离破碎,他们只能抱着一块木板,在海上漂流,勉强撑到了一处小岛,船触冰而没,只剩下他们三个人。
荒岛孤横在海上,如同一座空城。岛上没有人烟,却有很多茂林,高大的树木上积满了雪,远远望去,像一个个白色的巨人;还有很多鸟兽,雪地里不时能看到野兔、雪貂的脚印,偶尔还能听到远处熊的嘶吼;山石嶙峋,冻得坚硬,像一把把锋利的刀。
他们在岛上深处转了大半天,乔真冻得浑身发抖,脸色越来越难看:“这地方也危险得很,连个人都没有,只有野兽和草木花石,我们在这里,和等死没什么两样。”
沈诺却摇了摇头,眼神里没有丝毫慌乱:“我不这样认为。” 他冷笑一声,语气里带着对江湖人心的洞察,“有人的地方,通常都很危险,而且有时不知不觉就会陷入陷阱;没人的地方,反而安全多了,至少不用防着背后的刀。”
乔真沉默了,她知道沈诺说的是对的。在江湖上待久了,人心的险恶,比野兽更可怕。
可新的问题很快出现了 —— 他们没有火折,没有火刀,也没有火镰。岛上的雪下了很久,到处都是湿冷的,连一点又细小又干燥的绒草一类可以钻木取火的材料都找不到。没有火,用不了几天,他们就会被活活冻死。至于吃生鱼、茹毛饮血,虽然听起来可怕,反而不那么难以接受。
乔真越想越担心,眼圈都红了。
就在这时,沈诺突然走向一座水晶矿的冰壁,腰间的飞刀 “嗖”“嗖” 出鞘,连射出七把,自下而上呈一列整齐地插入冰壁,刀刃牢牢卡在冰里,露出半截刀柄。接着,他足尖轻点在飞刀把手上,借力一跃,轻松蹿上了峰顶 —— 幸好这峰高不足丈,不算难爬。
峰顶上有一块巨大的晶体,不知道是水晶还是冰,如同蓝天一样澄净,如同空气一样透明,在阳光下泛着淡淡的光晕。乔真和丝丝都看呆了,不知道沈诺要做什么。
然后,她们就看见沈诺在做一件从来没看过、也没听过的奇怪的事情 —— 他在磨冰。
沈诺从腰间抽出利斧,小心翼翼地把那块晶莹透明的冰削成橄榄形状,中间凸,边缘很薄,像一面小小的镜子。乔真正疑惑,却看到明亮的阳光被这冰汇聚成一线,精准地照在一堆枯桦树枝上。
沈诺转过头,对乔真笑了笑,解释道:“我从前在西域的时候,从西方传教之士那里听说,他们用这样的方法来处理光线,做成‘千里镜’,可以望远,或者把东西放大。没想到今天,倒能用它来生火。”
没过多久,枯树枝就冒出了火星,接着燃起了火苗。火光在雪地里跳动,息息变幻,永无定形,却带来了温暖和希望。
沈诺看着跳动的火光,眼神突然变得有些恍惚。他想起自己的一生,就如同这美丽的火焰,虽然绚烂,却同时也正在燃烧、正在死亡。这是死的火,也是活的火,像极了他在江湖中挣扎的日子。
短暂的失神后,沈诺重新拿起利斧,在冰壁上开凿起来。他要建一间冰屋,抵御夜里的寒风。汗水从他的额头渗出,刚流到头发上,就立刻凝结成了冰,像一顶白色的帽子。乔真看着他忙碌的身影,心里又暖又酸。
终于,冰屋开凿好了。沈诺探出头,对乔真快乐地叫道:“你可以抱着她进来了!” 说完,他又调皮地吐了下舌头,调侃道:“你放心,这么冷的天,我对女人根本提不起兴趣,不会占你们便宜的。”
丝丝这时候已经醒了,却还不能活动,她躺在乔真怀里,觉得自己的手脚都已经没有知觉,像是不属于自己了。乔真把她抱进冰屋,放在火堆边,轻声问道:“你怎么样?有没有好一点?”
丝丝皱着眉,声音微弱:“手很疼,脚已经没有感觉了,好象我根本感觉不到我的脚了。”
话音刚落,沈诺就用冰削成的盆子盛满了雪水,快步走到她身前,“嘶啦” 一声,扯下她的鞋袜,不等她反应,就把她的脚按进了冷水里。
美女的脚通常总是很好看的,丝丝也不例外,她的脚小巧玲珑,皮肤白皙,像上好的白玉。可沈诺却没心思欣赏,他只注意到她一只脚的趾甲染成了粉红牵牛花色,另一只却涂成了青蒿色 —— 这种奇怪的配色,不像是普通女子会做的,倒像是某种记号。
丝丝被冷水一激,顿时惊叫起来:“你干什么?放开我,流氓!” 她挣扎着想要缩回脚,却被沈诺牢牢按住。
乔真连忙按住她,轻声安慰:“别怕,他在救你的脚,不是故意要欺负你。”
丝丝的惊慌稍减,却还是不信:“用冷水救脚?哪有这样的道理?”
沈诺抬起头,看着她,语气严肃:“你吃过冻梨、冻西红柿没有?冻透的东西,只有用冷水慢慢解冻,才能把透在里边的寒气逼出来;如果用热水或火来烤,寒气会被锁在里面,你的脚很快就会变黑、腐烂,最后只能断掉。”
丝丝半信半疑,眼神里满是犹豫。
沈诺见状,也不勉强,只是站起身,语气平淡:“要是你想你的脚慢慢变黑,然后烂到断掉,也随你。” 说完,他转身就往外走。
乔真连忙拉住丝丝,笑着解释:“他说的是真的。这个‘欢’字用的好,真是形到神到。这好比冬天吃冰糖葫芦,都是以少冻攻深冻,才能把冻透的果子变得酸甜可口;到了夏天,就吃火锅,以大热去小热,才能解暑。用冷水解脚的冻伤,也是同样的道理。”
丝丝听乔真这么说,终于放下心来,把一双比雪还白的脚全部放进了水里。
乔真看着她的脚,忍不住赞叹:“你的脸已经够美了,想不到你的脚似乎比脸还美,真是难得。”
丝丝脸上泛起一抹红晕,却带着点嗔怪:“可惜刚被一个我最恨的男人摸过了,再好也没用了。”
在那个时代,女子的脚是极为私密的部位,若是被男人看到,几乎就代表着可以看她的全部了。沈诺刚才的举动,在丝丝看来,无疑是极大的冒犯。
过了一会儿,丝丝突然惊呼起来 —— 她看到自己双足周围的水,渐渐结成了两块大冰坨,把她的脚冻在了里面。乔真却喜出望外:“好了!再过一会儿,寒气就全变成冰了,你的脚就保住了!”
又等了片刻,沈诺拿着一个用松木做成的木棰走了进来,敲碎了冰坨,小心翼翼地捞出了丝丝的双足。他仔细检查了一下,确认没有大碍,才松了口气。
为了避嫌,沈诺在离冰屋二百步的地方,又用石头和冰做了个小窝棚,外面铺上了猎来的兽皮,当作自己的住处。接下来的日子,乔真和丝丝的吃住都靠沈诺费力解决。他每天要给两个冰屋各烧三次火,保证她们不被冻着,还要去山林里打猎,寻找食物,十分辛苦。
有一天,沈诺终于撑不住了,病倒了,发起了高烧,躺在床上动弹不得。乔真和丝丝不得不自己烧火、打猎,这时候才真正体会到男人的珍贵,也才明白沈诺之前有多不容易。
这座孤岛的白天总是很短,夜却特别漫长,寒冷又黑暗。所以他们总是很珍惜白天的时光,尽可能地多做些事情。
她们跟着沈诺学会了打猎,开始能打到雪兔、雪貂,有一天甚至合力打到了一只白熊 —— 那只白熊差点伤了乔真,幸好丝丝及时出手,用一块石头砸中了白熊的眼睛,才给了沈诺机会,用利斧砍倒了它。
每到割剥猎物的时候,沈诺总好似特别感伤。他看着猎物的尸体,眼神里满是复杂:“生命为什么总不能避免残忍呢?我和这些猎物之间,并没有仇恨,却要为了活下去,屠杀它们。”
即使是打猎,他也不如乔真和丝丝那样手辣。乔真割剥猎物时干脆利落,丝丝更是连眼睛都不眨,只有沈诺,总会犹豫片刻,仿佛在为逝去的生命哀悼。
在岛上的日子里,沈诺做的最多的一件事,是伐树、编绳、造筏子。他知道,他们不能一辈子待在这座孤岛上,必须想办法离开。除此之外,他还每天仔细地观测和记录洋流和风向,寻找最合适的出海时机。
日子一天天过去,他们的生活渐渐有了起色。吃的鱼和肉越来越烹制可口,乔真学会了用野果给肉调味,丝丝则擅长处理兽皮;冰屋里用木头做的陈设也越添越多,开始是饭桌,后来是木椅,再后来是床,每一样都是沈诺花费好几天时间慢慢做成的,虽然简陋,却充满了生活的气息。
乔真和丝丝有时会想,如果不是沈诺有这么强的荒岛求生本事,她们恐怕早就冻死、饿死了。她们渐渐习惯了看沈诺忙碌的身影,习惯了在一旁帮手,甚至觉得,干活中的男人,看起来特别的有魅力 —— 那种专注、坚韧的模样,比江湖上那些油头粉面的公子哥迷人多了。
还有,她们身上的兽皮衣服也越来越齐全了,从帽子到鞋子,都是沈诺用猎来的兽皮缝制的,虽然不好看,却异常保暖。
最大的变化是,他们之间的话题越来越多了。从前在马车上,三个人总是沉默,各怀心思;现在在孤岛上,他们会聊起从前的经历,聊起江湖上的奇闻异事,甚至会开玩笑。乔真会讲她小时候在关外的趣事,沈诺会说他在西域的见闻,只有丝丝,总是很少提起自己的过去,每次话题涉及到她,她都会巧妙地转移。
丝丝觉得自己越来越烦躁不安。她希望这里的一切早点结束,离开这座孤岛,回到自己熟悉的地方。因为她发现,自己的心理已经有了可怕的变化 —— 她开始依赖沈诺,开始觉得青龙会的任务不再那么重要,甚至开始后悔当初接近沈诺。这是背叛自己、背叛过去的变化,是她绝对不允许的。
直到有一天,她在打猎时被一只白熊抓伤了胳膊,伤口很深,不得不静下心来养伤,才暂时压下了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以免影响伤口复原。
乔真也在想,这里总不能住一辈子。她想念家里的父母,想念长春堡的热炕,想念母亲做的红薯粥。她每天都盼着沈诺的筏子能早点造好,盼着能早日离开这座孤岛。
只有沈诺,似乎是随遇而安的。他本就是个被动的人,不喜欢争,也不喜欢强求自己。对他来说,生活就是活下去,不管在什么地方,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只要能活下去就好。只有在想起寇雪的时候,他铁石般的心肠,才会有片刻的温软。那个玉雪般可爱的女孩,是他在这冰冷江湖里,唯一的牵挂。
乔真和丝丝每天都会去岛边瞭望,希望能看到过往的船只。这一天,乔真正站在海边,突然眼睛一亮 —— 她看到一条二桅船朝着小岛驶来,很快就登陆了。船上一共下来六个人,穿着统一的黑色衣服,腰间佩着刀,分别向不同方向搜寻,动作迅速,看起来训练有素。
乔真连忙跑回去,把看到的景象告诉了沈诺和丝丝。丝丝听完,脸色瞬间变得惨白,她颤抖着声音道:“
“是七月十五中的朱雀组。他们很快就会找到我们。”
朱雀组的堂主,肯定是一流高手。
她补充道:“第一个找到我们的,肯定是黄鹂或者孔雀仙子。因为她们的追踪之术,甲于朱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