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得不那么好看?”沈知节茫然地摸了摸自己的脸。
“对。”我说,“最好是丑。”
沈知节的脸垮了下来:“乔麦,我怎么才能变丑?”
这可问到我了。
我看着他毫无死角的脸,陷入沉思。
增肥不行,毁容我下不去手。
万一弄巧成拙,留道伤疤,在永昭帝眼里反而成了别样风情。
我急得团团转,沈知节跟在我身后。
“有了!”我忽然眼睛一亮。
我拉他坐到梳妆台前,翻出我的胭脂水粉。
“干什么?”他不安地看着镜子。
“给你化妆。”我拿起一盒胭脂在他脸上比划。
“我们给你画一个丑妆,保证让你丑得别开生面。”
沈知节的脸都白了:“乔麦,不要吧,我是男人。”
“现在是生死关头,还管什么男女之别?”我按住他,开始创作。
等我涂涂抹抹完,看着镜子里的人,自己都倒吸一口凉气。
这时,院门被敲响了。
“大嫂,是我,裴玉珠。”一个女声响起。
我眼睛一亮,救星来了。
裴玉珠是我在京城唯一的手帕交。
她爹是户部尚书,她是京城有名的百事通。
我赶紧跑去开门。
裴玉珠一身骑装冲了进来,急道:“我听说了!圣旨的事!”
“你怎么样?你家那口子呢?”
她说着往屋里扫,就看到了顶着大花脸的沈知节。
空气瞬间凝固了。
裴玉珠的表情,从焦急,到震惊,最后变成同情。
她小心翼翼地拉我袖子,用气音问:“乔麦,你别是急疯了?”
“怎么把你家沈修撰打成这样了?”
“什么打的,这是我给他画的妆!”我说。
沈知节羞得用袖子捂住了脸。
我把事情三言两语说了一遍。
裴玉珠听完,先是夸我用茶水泼圣旨的机智,然后一脸哭笑不得。
“我说乔麦,这法子只能拖一时。”她摇着头。
“你以为把人画丑就行了?”
“宫里卸妆的本事比你画的本事高明多了。”
“再说了,万一圣上就喜欢这款呢?”
我心里一沉:“那你说怎么办?”
裴玉珠沉吟道:“不能从外表下手。”
“圣上看中的就是这张脸。”
“你在脸上做文章,是欲盖弥彰。”
“得从内里下手。”
“内里?”我和沈知节异口同声。
“对。”裴玉珠的眼睛闪着光。
“咱们不能让他变丑,得让他变得有病。”
她压低声音:“你想,圣上收集美人是为了赏心悦目。”
“要是这个美人是个疯子,或有什么恶心的隐疾,那还怎么赏心悦目?”
我好像抓到了什么:“你的意思是。”
“装病。”裴玉珠打了个响指,“得装一种看不出来,但是很麻烦的病。”
我想了想,这倒是个好主意。
可装什么病呢?
“肺痨?”我试探着说。
“不行。”裴玉珠立刻否决,“太医院一查就露馅了。”
“那,羊癫疯?”
“更不行了!你家这位细皮嫩肉的,磕着碰着了,你心不心疼?”
我们三个凑在一起,绞尽脑汁。
一直沉默的沈知节忽然随手拿起桌上的一本杂记翻了翻。
“乔麦,你看这里。”他指着书上的一页。
我和裴玉珠凑过去。
“离魂症。”沈知节慢慢读道,“说是人受了极大的惊吓,会丢了一魂一魄。”
他抬起头,眼神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精光,语气却依旧温吞。
“书上说,丢了魂的人,看着和常人无异,但会时常疯言疯语,举止怪异,还认不得亲人。”
“这病没法把脉,没法查验,全靠一张嘴说。”
他顿了顿,看向我,嘴角微微勾起。
“而且,要疯,就不能疯得像个读书人。”
“得疯得像个没读过书的傻子,彻彻底底,蠢得无可救药。”
他说着,忽然眼神一呆,嘴角流下一丝口水,憨憨地冲我笑。
“娘,饿,饭饭。”
裴玉珠惊得手里的茶杯都掉了。
我看着他那副痴傻的样子,也愣住了。
这人……怎么还会这个?
沈知节收起表情,用袖子擦了擦嘴角,有些不好意思。
“我虽不通世务,但圣贤书外,也读遍了市井杂记,观察过三教九流。人之一颦一笑,所思所求,其实皆有迹可循。装疯卖傻,不过是揣摩另一种活法罢了。”
裴玉珠拍手叫好:“这个好!这个妙啊!沈修撰你真是个天才!”
“疯得像个傻子,这谁能想得到!圣上爱的是风雅美人,不是地主家的傻儿子!”
“就这么干!”我抓住沈知节的肩膀,“你就装这个病!”
“你就说你今天被圣旨吓破了胆,丢了魂!”
“从现在开始,我不是你媳妇,我是你娘!”
沈知节看着我,郑重地点了点头。
裴玉珠笑得前仰后合:“你们俩真是绝配!”
“事不宜迟,赶紧演练起来!”她兴致勃勃地当起了导演。
“沈修撰,快,洗了脸,揣摩一下地主家傻儿子是什么感觉。”
“乔麦,你也准备准备,你得是个为傻儿子操碎了心的老母亲!”
我看着我那如花似玉的夫君,再想以后要管他叫儿子,忽然觉得,这日子好像越来越有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