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矛盾促使他决定亲自巡视四周,查证是否真有其他窃贼潜伏在附近。
然而他并未抱过高期望。
假若真有同伙藏匿在人群中,目睹了同伴被捕的一幕,此刻必然早已隐匿行迹,绝不敢轻举妄动。
只要对方按兵不动,即使林正佳再有能耐,也难以从熙攘人海中将其识破——他所精通的毕竟是 技巧,而非读心之术。
此刻的行动,不过是碰碰运气罢了。
若能意外揪出藏匿者,案件的经验值自然会增加几分。
即便一无所获,也能借机探查系统迟迟未判定结案的缘由。
最坏的结果,无非是耗费一些时间——只要这名窃贼被油麻地警署的同事带离这片区域,系统终会完成结算。
“林,我陪您一起去吧。”
张强主动提议。
在他看来,两人分头搜寻效率更高。
“不必。”
林正佳摆了摆手,“我只是去碰碰运气。
如果真有同伙在附近,见到我们抓了人,此刻定然藏得严实。
对方不露痕迹,我们很难有所发现。”
“明白了。”
张强点头应下。
“这些饮料拿去给弟兄们分一分。”
林正佳将手中提着的塑料袋递了过去。
“是!”
张强接过袋子,目送长官转身离开。
林正佳回到车内,迅速脱下身上醒目的制服外套。
穿着警服在人群中搜寻目标,无异于打草惊蛇——若真有同伙潜伏,看见这身装扮早就避之不及。
换上便装后,他沿着荣华街的人行道缓步前行,目光似不经意地扫过街边每一个角落。
穿过喧闹的街市,拐进相邻的正德街时,他忽然停下脚步,眉头微微蹙起。
“难道真的没有同伙?可如果真是单独作案,系统早该判定结案了……”
他暗自思忖着,一路走来并未发现任何可疑之人。
就在他几乎要放弃时,眼角的余光忽然捕捉到两道鬼祟的身影——一个在街头,一个在街尾,正各自朝着毫无防备的行人伸出第三只手。
两人的手法相当老练,寻常人根本难以察觉。
但在林正佳眼中,这些伎俩不过是稚童的把戏。
他立刻认出这是两名惯偷。
“难道他们和刚才那小子是一伙的?”
这个念头刚升起就被他自己否定了。
团伙通常分工明确,成员之间距离不会太远,以便相互掩护、转移赃物。
而眼前这两人与先前被捕的窃贼分处两条街巷,显然不属于同一团伙。
甚至这两人之间也可能毫无关联——一个在街头,一个在街尾,如此距离根本难以配合。
“不过……”
林正佳眼神一凛,“既然撞见了,就没有放过的道理。”
他暂时将寻找同伙的事情搁置,悄无声息地朝着街头那个瘦削的身影靠近。
就在那只手即将探入行人口袋的瞬间,林正佳如猎豹般扣住了对方的手腕,压低声音道:“别动,警察。”
枪口悄无声息地抵住那人的后腰。
在香江,即便是交通组的警员,腰间也佩着真家伙。
“阿,用不着动这个吧?我就……就顺了点小东西。”
后背传来的金属凉意让男人打了个哆嗦,声音都抖了起来。
林正佳当然清楚,单论偷窃的罪责,远不至于拔枪。
可若不用这玩意儿镇住对方,稍一挣扎动静闹大,街尾那个望风的同伙说不定就溜了。
他只能这么做。
“少啰嗦。”
林正佳压着嗓子低喝,手下使了把暗劲,“跟我走。”
他半推半押,带着人悄无声息地折回荣华街。
直到看见张强那身醒目的荧光条纹制服,被押着的男人突然僵住了。
他原本以为抓自己的是个便衣,或是碰巧路过的重案组。
可眼前这几人——分明是交警!被交警按住了?传出去简直丢人现眼。
还没等他消化这份荒唐,余光就瞥见了不远处 后窗里一张熟悉的脸。
那一瞬,他眼底掠过震惊、犹疑,以及一丝模糊的猜忌。
“头儿,这……是同伙?”
张强见林正佳又带回一个,下意识以为这是先前那年轻扒手的搭档。
林正佳正要否认,却敏锐地捕捉到手下这人望向车内时眼中复杂的神色。
他们认识。
这个发现让他 了之前的判断。
若真是同伙,为何要隔街行动?案子像一团缠结的线,越理越乱。
好奇心被勾了起来。
林正佳话锋一转,顺着张强的话往下接:“对,就是车里那个供出来的。”
他有意制造信息差,让刚抓的这人以为同伙已经招供。
至于交警是否有权审问——眼前这人未必清楚条例,何况只是问话,不越线便无妨。
说话时,他朝张强递去一个短暂的眼神。
张强愣了半秒,随即会意,立刻附和:“哦,原来就是他啊。”
“没错。”
林正佳点头,同时注意到手下这 头猛然攥紧,眼中怒火涌动——他信了。
林正佳嘴角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弧度,正色道:“人先交给你。
那边还有一个,我得去抓回来。”
他将人推给张强,又低声补了句:“别把他们关一块。
口供还得再对一遍,防着有人撒谎。”
得赶在最后那个察觉前收网。
林正佳再次返回正德街,如法炮制,将第三个目标也押了回来。
那人看见车里两张面孔时,同样露出了惊疑不定的神情。
“他也认识另外两个。”
林正佳默想。
而系统提示依旧悬在脑海——案未结,罪未清。
这片街巷里,还藏着别的东西。
事情越来越有意思了。
他将目光缓缓扫过三个被隔开羁押的身影。
谜底,恐怕只能从他们嘴里撬出来。
“把他带到旁边。”
林正佳将最后抓回的人交给张强,抬手指向第二个被抓的小偷,“我先问这个。”
张强应了一声,立刻上前将那人扭到一边。
还没等他站稳,第二名扒手便急急开口:“警官,您问什么我都交代!”
“哦?”
林正佳嘴角挂着一抹若有似无的笑,打量着他,“这么爽快?不再撑一会儿?”
“前面那位都招了,我硬扛也没意思啊。”
扒手赔着笑,搓了搓手,又换上认真的神色,“不过……我有个小小的请求?”
“请求?”
林正佳脸色一冷,“你当这里是庙堂,能随意许愿?告诉你,说不说随你,不说也无妨。”
他抬手指向不远处 里关着的第一个扒手,“车里那位,早就把你们的事全抖出来了,不然我怎么会精准逮住你们两个?但——他的话我不全信,所以才再问你一遍。
你若还要提条件,那就算了,我就当他的话句句属实。
他可说了,这次是你指挥,你是主谋。”
“什么?!”
第二个扒手先是一愣,随即咬牙骂道,“吴二五这 ,果然是个二五仔!自己招了就罢了,还敢把屎盆子扣我头上?不就上回吃饭他垫了钱吗,至于记恨到现在?”
说着,他狠狠瞪向 方向。
车里的吴二五隔着玻璃看见那目光,却因距离远、听不见声音,只能茫然地回望。
瞪完,扒手转回头对林正佳道:“警官,我说,我什么都说!什么请求都不要了!”
林正佳眼底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喜色,面上却仍淡淡的,“行,那说吧。
要是说得清楚,你那点小念头……我也不是不能考虑。
当然,得真是‘小’念头。”
“谢谢警官!”
扒手眼睛一亮,感激地点头,张了张嘴,却又尴尬地挠头,“那个……该从哪儿说起呢?”
“不知道从哪儿说?”
林正佳挑眉,“就从你叫什么开始。”
“我叫石山,道上兄弟都叫我十三。”
“背后有没有人指使?”
“有,我是跟长乐飞鸿哥的。”
长乐飞鸿?
听到这名字,林正佳眼神微凝,脑中迅速闪过关于长乐帮和飞鸿的信息。
长乐是香江一个排不上号的小社团,正式成员不过三五百,算上外围的也不过一两千人。
因为势弱,他们的地盘多是些大帮派瞧不上的边角地带。
飞鸿则是长乐帮里最能扛旗的“揸人”,手下有百来号人,盘踞在慈云山一带。
而他主营的行当,是“偷”。
没错,就是偷窃。
这种活儿,稍成气候的社团根本不屑沾手。
一来败名声,二来坏生意。
社团的财路,多半来自地盘上的“茶水费”
、代客泊车,以及经营的酒吧、舞厅、桑拿房之类,更少不了黄、赌、毒这些偏门。
但这些生意,最怕的就是地盘上扒手横行。
这年头没有手机支付,出门消费全靠现金。
客人还没进店玩,钱袋就先空了,谁还愿意再来?客人少了,商家倒灶,“茶水费”
自然也收不上来。
至于代客泊车、酒吧、舞厅、桑拿……没人光顾,哪还有生意可做?
黄赌毒也一样,这些见不得光的交易最讲现金现结,客人钱被摸了,拿什么玩?
所以大社团宁可少赚点,也不愿让扒手坏了地盘上的气氛。
但飞鸿不同。
长乐帮本就势微,碰不了大偏门;飞鸿的地盘慈云山又是出了名的穷地方,“茶水费”
收不了几个钱。
养着一百多张嘴,飞鸿的日子并不轻松。
虽说社团不比正经公司,不必操心五险一金,可饭总得让人吃饱。
连温饱都成问题,谁还愿意跟着你混?慈云山这片贫民区,地盘上的油水实在有限,那点收入根本填不饱百余人的肚子。
大社团瞧不上的行当,到了长乐这种小帮派手里,反倒成了续命的生计——偷。
生意?长乐哪有什么像样的生意可言,自然不怕“影响”。
这些是林正佳从警队内部档案里读到的背景。
而穿越前看过的电影则告诉他,飞鸿手下有个特别的人物:小结巴。
那是古惑仔故事里的女主角。
不过眼下,陈浩南虽已成了B哥眼前的红人,江湖上却还未传出他做掉巴比的消息,自然也就不曾与小结巴产生交集。
林正佳抬了抬眉,继续问道:“出来偷是因为缺钱,还是另有打算?”
石山咽了咽口水,答道:“飞鸿哥说要干一票大的,成了每人能分一大笔。
但现在本钱不够,就让我们这一百多个‘手艺人’来油麻地动手——偷东西、偷车,每条街按人流量分派一到四五个人。”
“得手的东西统一上交,有人登记,飞鸿哥再安排卖掉。
他说等生意做成,连本带利还给我们。”
他顿了顿,又愤愤补充:“我和软脚猫——就是你们最后抓的那个——分在正德街。
荣华街车多但人少,只派了吴二五一个。
那小子……怕是担心供出飞鸿哥会被收拾,又和我有过节,才咬定是我指使的。”
手艺人?
倒也算贴切。
行窃的确需要些“手艺”。
林正佳至此恍然:为什么系统仍未结案,而吴二五却咬定没有同伙。
在吴二五看来,只有一起动手行窃的才叫同伙;石山虽属同一堂口,却不算在内。
林正佳原本也持类似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