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大婚这日,京城的天格外蓝。
镇北王府的迎亲队伍,从街头排到了街尾。
十里红妆,锣鼓喧天。
萧云铮骑着高头大马,一身喜服衬得他越发英姿勃发。
他不像顾景舟,娶我时还要端着侯爷的架子,生怕被人说是高攀了沈家。
萧云铮是一路笑着来的,见人就发喜糖,嘴里还念叨着:“今儿我娶媳妇,大家都沾沾喜气!”
就连路边的乞丐,都分到了厚厚的红包。
我坐在花轿里,听着外面的热闹,心里是从未有过的踏实。
直到轿子行至朱雀大街,也就是顾侯府的门口时,队伍突然停了。
外面传来一阵骚动。
“沈清秋!你出来!你不能嫁给他!”
是顾景舟的声音。
嘶哑,绝望,透着一股穷途末路的疯癫。
我没有掀开盖头。
只是安静地坐着,手里紧紧握着萧云铮送我的平安扣。
我想,我大概能猜到他现在的样子。
柳如烟跑了,家产没了,侯府的爵位也快保不住了。
他这是走投无路,想起我这个“摇钱树”来了。
“顾景舟,你还要不要脸?”
萧云铮的声音响起,带着毫不掩饰的厌恶。
“今日是我大喜的日子,你若来讨杯喜酒,我萧家不差这一双筷子。但你若是来捣乱的……”
“铮——”
利剑出鞘的声音。
“那就别怪我不念旧情,让你血溅当场!”
“我是为了清秋好!”顾景舟还在嘶吼,“萧云铮,你一介武夫,懂什么风花雪月?清秋最爱的是诗词歌赋,是琴棋书画!她跟你在一起,只会受委屈!”
“清秋,你出来看看我!我知道你心里还有我!只要你肯回头,侯府主母的位置还是你的!我发誓,以后只守着你一个人过日子!”
我不由得轻笑出声。
诗词歌赋?
那是他顾景舟喜欢的,不是我。
我沈清秋喜欢的,是长河落日,是铁马冰河,是快意恩仇。
他从来都不懂我,或者说,他从未想过去懂。
“顾侯爷。”
我隔着轿帘,淡淡地开口。
声音不大,却足以让周围安静下来。
“你喜欢的那些,留着自己慢慢品吧。我沈清秋是个俗人,就喜欢萧王爷这样的‘武夫’。”
“还有,别再叫我的名字,我觉得脏。”
“听见了吗?”
萧云铮大笑一声,“来人!把这位不知好歹的顾侯爷请下去!别挡了本王娶亲的路!”
几个亲兵一拥而上,像拖死狗一样把顾景舟拖到了路边的臭水沟旁。
花轿重新起轿。
但我还是听到了一声凄厉的惨叫。
似乎是顾景舟挣扎时,不小心滚进了沟里。
周围的百姓爆发出一阵哄笑。
“活该!宠妾灭妻的报应!”
“当初沈大小姐对他多好啊,自己不珍惜,现在后悔有什么用?”
拜堂,敬酒,入洞房。
一切都顺利得不可思议。
萧云铮挑开我的盖头时,手都在抖。
“姐姐,你真好看。”
他傻乎乎地看着我,脸红得像个大苹果。
我忍不住伸手戳了戳他的脸:“叫什么姐姐,该改口了。”
“哦,对,娘子。”
他嘿嘿一笑,从怀里掏出一对龙凤佩。
“这是我娘留给我的,说是给儿媳妇的见面礼。虽然不比顾家那些古董值钱,但……”
“我很喜欢。”
我打断他,接过玉佩,郑重地挂在腰间。
“这就够了。”
那一晚,红烛摇曳。
萧云铮虽然是个武将,动作却格外温柔。
他一遍遍地在我耳边叫着我的名字,仿佛要把这两个字刻进骨血里。
“清秋,我会对你好的。”
“一辈子都好。”
我抱紧了他,眼角滑落一滴泪。
不是难过,是释然。
我终于,找到了那个愿意把我捧在手心里的人。
而此时的顾侯府。
一片漆黑,凄凉无比。
顾景舟浑身恶臭地躺在冰冷的地板上,周围是债主搬空家具后留下的一地狼藉。
他手里紧紧攥着那封被我退回的休书。
借着月光,他看着上面“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八个字,突然放声大哭。
哭声在空荡荡的府邸里回荡,像极了孤魂野鬼的哀嚎。
他终于明白。
他弄丢的,不仅仅是一个妻子。
而是他这辈子,唯一的福气。
婚后的日子,过得比蜜还甜。
萧云铮虽然是个王爷,却一点架子都没有。
每日下朝回来,都要先来我院子里转一圈,哪怕只是喝口水,也要看我一眼才安心。
府里的下人都说,王爷这是把王妃当眼珠子疼呢。
我并未因此而荒废了武艺。
相反,萧云铮特意在王府里辟了一块演武场,专门陪我练枪。
“娘子这枪法,若是个男儿身,定能封侯拜相。”
他擦着汗,由衷地赞叹。
我收起红缨枪,挑眉一笑:
“谁说女子不如男?若有机会,我也想去边关看看。”
萧云铮愣了一下,随即大笑起来:
“好!只要你想去,我便带你去!”
而顾景舟的消息,偶尔也会传进我耳朵里。
听说他变卖了祖产,还了一部分债,剩下的实在还不上,便被债主告到了官府。
因为私生活不检点,再加上侯府早已是个空壳子,陛下顺水推舟,夺了他的爵位。
如今的他,成了京城里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不仅身无分文,还染了一身的病,整日疯疯癫癫的,在街头乞讨。
有一年冬至。
我和萧云铮坐着马车去施粥。
路过一个巷口时,看见一群乞丐正在抢几个发霉的馒头。
其中一个衣衫褴褛、满脸污垢的男人被踢了出来,趴在地上瑟瑟发抖。
他抬起头,浑浊的眼睛正好对上我的视线。
是顾景舟。
他显然也认出了我。
原本想要伸出的手,在看到我身边一身锦袍、气宇轩昂的萧云铮时,猛地缩了回去。
他低下头,把自己缩成一团,试图用那件破烂的棉衣遮住自己的脸。
像是生怕被我认出来,又像是没脸见我。
萧云铮顺着我的目光看去,眉头微皱:
“那是……?”
我放下了车帘,挡住了外面的寒风和那道卑微的身影。
“不认识。”
“大概是个可怜人吧。”
马车辘辘向前驶去。
我靠在萧云铮怀里,手里捧着他刚买给我的热乎乎的烤红薯。
车外寒风凛冽,车内温暖如春。
我知道,那个人,那个曾让我伤心欲绝的顾景舟,已经彻底从我的生命中消失了。
连恨,都显得多余。
三年后。
边关大捷。
我抱着刚满周岁的儿子,站在城楼上,看着远处那面迎风招展的“萧”字大旗。
马蹄声疾。
萧云铮一身银甲,骑着战马飞驰而来。
他摘下头盔,露出一张被风沙吹得有些粗糙,却依然俊朗的脸。
“娘子!我回来了!”
他大笑着,从马上跳下来,三步并作两步冲上城楼,一把将我和孩子搂进怀里。
坚硬的铠甲硌得我有些疼,但我却觉得无比安心。
“这次立了大功,陛下说要赏我。”
他蹭了蹭我的脸颊,像个讨赏的孩子。
“那你想要什么?”我笑着问。
萧云铮看着我,眼里的光比天上的星辰还要亮。
“我跟陛下求了旨意,以后这镇北王府的爵位,若是儿子不想袭,那便不袭。”
“我想带你去游遍大好河山,做一对闲云野鹤。”
“就像你当年在普济寺山上说的那样,去过你想要的生活。”
我怔住了。
原来,那句随口说出的愿望,他一直都记在心里。
“好。”
我抱住他的脖子,眼眶微湿。
“不管是天涯海角,还是边关塞外。”
“只要有你在,哪里都是家。”
城楼下,将士们的欢呼声响彻云霄。
夕阳的余晖洒在我们身上,拉出长长的影子。
那一刻,我终于明白。
所谓的幸福,不是高门大户的荣华富贵,也不是虚无缥缈的白月光替身。
而是有一个人,知你冷暖,懂你悲欢。
并且愿意为了你,对抗全世界,也愿意为了你,放下全世界。
番外:顾景舟的独白
沈清秋离开的第一天,我并不在意。
甚至还觉得耳根子清净了不少。
我在听雨轩陪着如烟,听她弹琴唱曲,喝着陈年的花雕。
如烟依偎在我怀里,娇滴滴地问:“侯爷,姐姐若是真不回来了怎么办?”
我嗤笑一声,捏了捏她的脸:“放心吧,她那个性子我最了解。嘴硬心软,离了我,她连个像样的落脚地都没有。不出三天,她准得回来求我。”
我是真的这么以为的。
沈清秋嫁进侯府三年,从来都是唯唯诺诺,我说东她不敢往西。
记得有一年冬天,我染了风寒,高烧不退。
她衣不解带地守了我三天三夜,连口热乎饭都顾不上吃。
后来药引子里缺一味雪莲,她二话不说,顶着大雪骑马去城外的药铺求。回来的时候,眉毛上都结了冰碴子,手冻得跟胡萝卜似的。
她把药端给我的时候,笑得傻乎乎的:“侯爷,趁热喝。”
那样一个满心满眼都是我的女人,怎么可能真的舍得离开我?
她这次闹,无非就是吃醋了,想让我哄哄她。
可我是侯爷,哪有低头哄女人的道理?
先晾着她吧,等她在外面吃够了苦头,自然就乖了。
可我没想到,这一晾,就晾出事了。
沈清秋离开的第五天,府里的账房找上了门。
“侯爷,这个月的月钱发不出去了。”
我皱眉:“怎么回事?夫人的嫁妆呢?”
账房苦着脸:“夫人走的时候,把嫁妆全带走了,连库房里的存银都清点了,一文钱没留。”
我心里咯噔一下,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这三年,侯府的开销大,全靠沈清秋的嫁妆在填补。我平日里挥金如土,从未想过钱是从哪来的。
如今她一走,侯府瞬间就断了粮。
我让如烟拿点首饰出来应急。
她却捂着首饰盒,哭得梨花带雨:“侯爷,这些都是您送我的定情信物,怎么能卖呢?姐姐也太狠心了,居然把家底都卷走了,这是要逼死我们啊!”
我看着她那张和我记忆中那个人有几分相似的脸,突然觉得一阵烦躁。
如果是沈清秋,她绝不会说这种话。
她只会默默地把自己的嫁妆拿出来,替我解围。
日子一天天变得艰难。
府里的下人走了大半,连做饭的厨子都跑了。
有一天晚上,我饿得胃疼,想喝一碗热粥。
如烟端来了一碗半生不熟的白粥,还带着焦味。
“侯爷,将就吃点吧,妾身真的不会做饭。”
我看着那碗粥,突然想起了沈清秋。
她做的皮蛋瘦肉粥,火候永远刚刚好,米粒软糯,肉丝鲜嫩。
我一把打翻了碗:“滚!都给我滚!”
如烟吓得跑了出去。
我终于忍不住,去了沈家别院。
我想去看看,那个离了我就活不下去的女人,现在究竟过得有多惨。
可当我趴在墙头,看到院子里的景象时,我愣住了。
沈清秋穿着一身红色的劲装,手里握着一把红缨枪,正在院子里舞得虎虎生风。
她的脸上没有了在侯府时的愁苦和小心翼翼,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我从未见过的明媚和张扬。
旁边,那个叫萧云铮的小王爷,正一脸痴迷地看着她,手里还拿着帕子,随时准备给她擦汗。
那一刻,我嫉妒得发狂。
原来,她不是离不开我。
而是我,一直像个吸血鬼一样,吸干了她的精气神。
如今她离开了,反而活过来了。
我失魂落魄地回到侯府,却发现家里遭了贼。
如烟不见了。
连同我书房里最后几件值钱的古董,也不翼而飞。
桌上留了一封信,上面只有一句话:“侯爷,日子太苦了,妾身受不住,先走了。”
我捏着那封信,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这就是我为了她休了正妻、毁了名声的“真爱”?
真是报应啊。
沈清秋大婚那天,我去了。
我穿着那件已经破了洞的锦袍,那是沈清秋亲手给我缝的,也是我现在唯一体面的衣服。
我想去拦轿。
我想告诉她,我错了,我真的后悔了。
只要她肯回来,我不纳妾了,我把管家权都给她,我以后都听她的。
可我还没靠近花轿,就被萧云铮的人拦住了。
那个不可一世的小王爷,骑在马上,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一坨垃圾。
“顾侯爷,别来恶心人了。”
“你给不了她的,我能给。你护不住的,我来护。”
我被扔进了臭水沟里。
周围全是嘲笑声。
花轿从我身边经过,我甚至不敢抬头看一眼。
那一刻,我的尊严,连同我的心,都被踩进了泥里。
后来,我成了乞丐。
冬天真的很冷。
我缩在街角的破庙里,冻得瑟瑟发抖。
恍惚间,我好像又回到了三年前的那个冬夜。
沈清秋端着一碗热腾腾的姜汤,走到我身边,温柔地给我披上一件大氅。
“侯爷,小心着凉。”
我伸出手,想要抓住那只温暖的手。
“清秋……别走……”
可手里抓到的,只有冰冷的稻草。
风呼呼地吹着,像是在嘲笑我的痴心妄想。
我闭上眼睛,手里紧紧攥着那封早已发黄的休书。
如果有来生……
清秋,换我来追你,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