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早。”我转过身,取出为他特地放置的咖啡豆,“今天要讲什么样的故事了?”我似乎已经开始习惯了他的出现,就像他讲过的故事中的人物一样。人总是这样,很快就会习惯一件事一个人,他就是那种很快就能让人习惯的人,每天固定的时间,固定的位置,固定的坐姿,看得出他一如他所说的那样,是一个很守时的人,但我更觉得他像机器多过像活生生的人。他更喜欢,或者说更容易让自己变成别人的习惯。

“早。”他眯起眼睛,噙着嘴角微笑,“今天的故事,你未必会喜欢,因为太过于简单,普通,简短,不过这和明天我要讲的故事是在一个人身上发生的,有着很重要的联系。想听吗?”他今天换了一对宝蓝色的袖扣,以他身无长物的习惯,想必定然价格不菲。

我磨着咖啡,他已经解开衬衫最上面的扣子,双手交叠放在吧台上,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就讲来听听。这么多天过去,我对你的故事还是蛮有兴趣的。”

他的头微微点了一下,开始了今天的故事。

说来你可能不信,我的初恋,是在用手机上的聊天软件找到的。

那天是二月十五号,刚好除夕前几天,我躺在母亲家的床上,爸妈跟亲戚围着桌子打牌,而我并不喜欢这些游戏,更确切地说,我厌恶所有跟赌性有关的活动,所以躺在床上摆弄手机。在一个名叫附近的人的选项中,我看到了她的头像。不得不说,她是一个很上相的姑娘,看着很可爱。所以我与她搭讪,认识了她。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说起我那时的年纪,那年我二十二岁,即将大三,我选择了去到大西北支教。我是一个想做就做的人,尽管家人好友都是反对,我还是义无反顾地去了大西北。半年过去,直到新年才回家休整。时间也是紧凑,大年初二便要搭火车离开,没办法陪家里人度过一整个年关。

认识她也只是通过网络,虽然留下彼此的号码,毕竟现在的人,更适应网络的对话,我们从未打过电话。看到她发过的照片,她很可爱,并不漂亮,当然,如果真要以平常心来看,她是普通的姑娘。短短一两天的对话中,我知道她今年二十七岁,是当地一家医院的医生,妇科医生。如果说我喜欢她,那是假的,但是她很特别。

在我眼中,在我的印象里,在我身边,在我的同学中,大多数女孩都会对她们的男朋友要这个要那个,但她不一样,除夕夜,我转给她五百二十一块的红包,她拒绝了。

当然,我对她开始留心,我也告诉了她关于我的琐屑事情,她对我说;“我等你。”后来我才意识到,这才是让我过早结束支教和漂泊生涯的主要原因,让我愿意回到这个我从未留恋过的家乡的原因。

假期寥寥,终究还是没能见上一面。我踏上火车,彻夜无眠,她的头像跳动,我喜欢与她讲话,她直接又干脆,不像别的小女孩扭捏娇纵,“小家伙,我每天都会跟你说话,如果你想要回来的时候我还每天都跟你说话,我就是在等你,如果什么时候我没跟你说话了,就是我不喜欢你了。你也别怪我。”她自从知道比我大五岁之后,一直都用小家伙称呼我,相反,我叫她希希姐,她的名字很好听,陈希,希望的希。

我也有对她说起支教的生活,水源紧张,经常断电,没有手机信号等等,我能感觉到,电话那边的她,笑眯眯地看着手机上我的信息,像是宠溺弟弟的大姐姐。而她从未对我说过什么温情的情话,更多的时候,她是像这句话一样,先小人后君子,这是她在相识之初就对我说起的。

而后支教生活结束,已然大半年过去。

事实上这么久的时间是我不曾想到的,多是不舍,推了又推,最后还是离开了生活了一年多的山村,离开县城,住进了酒店,许久手机才刚刚开机,她的讯息一条条跳动,最近的一条,是当日上午,埋怨过多的工作。那一刻,我真的爱上她了。

不是短短的几天,几个星期,是两百多天的数个月,每天都有好几条讯息,有的是埋怨牢骚,有的是看到什么新奇事情与我分享,还有就是明朗的天色,可口的食物,还有她和她的想念。一天都不曾间断的讯息,我找不到任何可以不喜欢她的借口,她爱我,我坚信,就像我刚刚爱上她那样。几个月生死不知杳无音讯的人,不过认识几天的人,漫长的坚持和苛刻的条件,我凭什么不爱她?

“希希姐,我要回去了。”我拨通她的号码,沉默好久才挤出这句话,“我去接你,我还没见过你呢。”她的声音不同她干净利落的性格,软糯得多。

“等我回去,我接你下班。”

长途跋涉多天,终于回到家,洗澡理发之后,对着镜子琢磨许久,才下楼拦上出租车去医院。那天是二十七号,星期三,阳光灿烂,我穿着不合时宜的长袖,她从背后拍我的肩膀,回过头,熟悉又陌生的恋人,隐隐可以看得出照片的轮廓,略胖,蓝色牛仔裤,肉色,鞋面点缀着流苏装饰的坡跟高跟鞋,白色短袖,半长头发梳理成马尾,露出白净的额头,大框眼镜,白得漂亮的肤色显得黝黑的眼睛更加明亮,左手中指一枚玫瑰金戒指似乎有了年头,很普通的姑娘,很漂亮的爱人。

事实上对我来说,打量女孩的心思是个难题。那天也着实是一次失败的约会,之后多次约会,也都不甚成功,不过好在,我并不缺时间,她也是一样的。

我那时无比确信她就是我将要娶回家的人,我不止一次地幻想过未来的日子,跟她结婚之后的日子,更重要的是,她是最合适我的人。

只是,我们出现了意外。

我想,也可能并不能算作意外。

她的双亲,我未来的岳父岳母并不能接受一个刚回了老家一穷二白并且比他们女儿小了很多的男孩子,反对坚决,没有余地,我们分手了,理所当然。

那是在一个阴沉的天气里,我们分开,我在家中坐立难安,跑去外面喝酒,酩酊大醉露宿街头。多月过去,准确来说是分手的第一百五十二天,我再次见到了她!

不是世界小,更不是城市小,这是命,我和她,命中注定。

在朋友家,我见到了她。她瘦了,明蓝色的眼睛滴得出水。我很慌乱,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她同样惊慌,躲在沙发后面。我们装作莫不相识,朋友带我走到她面前,我颤抖着伸手,她没有拒绝,一百多天,我又一次触摸到了她的脸。

我们保持着一拳的距离,不远不近,直到饭后在客厅闲聊,她把头靠在我身上呼呼大睡。她还是她,偶尔会犯迷糊,傻得可爱,对我温柔又优雅得像是女王。在一起的时候,她就是这样,偶尔像是短路一样,我嘲笑她蠢到深处自然萌,她总是示威般挥动她的小拳头,但始终舍不得用力打在我身上,她的可爱,她的好,只有我知道。

离开朋友家的时候,我带上了她,她在我怀里,好奇又依赖。我只是偶尔,会需要她像我的姐姐,我的母亲一样陪伴我,当时也是这样,多数时候,她还是我的小公主,我愿意照顾她,把我的一切都给她。

家中陈设寥寥,我在洗漱,结束时候她已经熟睡在沙发上,我吻了一下她的额头,蜷缩在她身边睡得安稳。

我是一个极度神经衰弱的人。可以说每一个晚上,我都在做梦,而几乎九成以上的梦境中,我被无数人杀害,对我来说,浩荡的梦境是一个无比可怕的折磨。恋爱时候,我们在外面的酒店住,有她在身边,我从未有过噩梦,她就是神奇的灵药,完全遏制住我的梦魇。

日子回归了平静。我对于同龄人来说只有五个小时的睡眠时间让我有更多的时间照顾她,完成我说过的,照顾她一辈子的承诺。她没有再去工作,我那份薪水不高但是足以养活我们的工作也着实不需要她出去抛头露面。我是一个占有欲极强的人,我不愿意她接触到除我以外的异性,早起为她煮早饭,中午下班,她会守在门口,我的时间不会有差,她守在门口,等我打开门就对我撒娇,吃过午饭,陪她在床上说话。也许是年纪的原因,她不像小女孩一样上窜下跳,她更喜欢安安静静看我讲话,看我读书,陪我看电影,也会想要出去玩耍,我就带她出去玩。我喜欢这样的生活,只有我,只有她。

朋友因为我略有病态的,对她的依赖而疏远许多,父母一两次来我家看到她,也多是不喜,后来干脆不再登门。

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我有她就够了,有她在,一切都足够了。

她是个懒姑娘。

我是有轻微的洁癖的,她却喜欢在床上吃东西。最初被我训斥,就会跑去别的房间,不再搭理我,吃饭的时候也是冷着脸,不言不语,吃过饭就跑进房间,留我一人收拾残局。入夜也是宁愿一个人躲在床的另一边入睡,好在第二天不会继续跟我闹脾气。我也没有再说什么,只要她还在我身边,我何必在意那些琐碎的事情,只要她还在就好了。

数月的生活,我们默契到很多时候不需要讲话。她需要什么,想要什么,递给我一个眼神,我就能够明白,我想要她帮忙什么,努努嘴,她就会帮我做到。我工作的时候,她不会吵我,安安静静的一个人玩或者干脆坐在旁边看着我发呆,偶尔撒娇会躺在我的腿上做鬼脸。

按时叫我起床,双手在我脸上揉来揉去,要么就是把脸贴在我的脸上蹭来蹭去,这平时都是我爱对她做的。

分开之前,我们在酒店,我入睡时总是喜欢蜷缩在她的肩膀下面,双手揽着她的腰,她错愕,目瞪口呆,最后哭笑不得地接受了我的习惯。我想,要不是她这般地宠溺我,我也许未必会对她百般迷恋。而在那时,我对她撒娇的时候,就是说一句简单的‘希希姐’。然后弯着脊背把脸放在她脸上蹭来蹭去。

希希姐一直说我一定是属猫的。用一个流行的词形容叫‘傲娇’。有时候如果我撒娇不理她,等她再理我的时候,我是不搭理她的,看到她和别的男人走路说话我就会吃醋,一整天不搭理她,每次都要她耐着性子哄我,我才昂着头哼哼两声表示原谅她。

但是现在,她学会了我全部的手段,一一对我使用,我是一只猫,那她也是一只小母猫,两只猫的生活,本来就般配如此,她是我的,命中注定。

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是那次我生病。

接近四十度的高烧,已经让我神志不清,但我每次清醒,都能看到她。希希姐侧卧,或是干脆坐在我的床头,往日她睡觉的位置上,看着我,目不转睛。无论我什么时候清醒过来,她都在,我忘记什么时候看过的一句话:陪伴才是最长情的告白。

她的小眼神楚楚可怜,心疼和不安,整整两天,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瘦了,但是她,我能感受到瘦了小小一圈,这是我所选择的爱人,我不后悔。

我一直都是神经衰弱得厉害的人。要么干脆失眠,要么被一些细碎声响吵醒。有阵子,希希姐也开始失眠,整夜与我说话,我是会疲倦的,毕竟我不同她,白天她是可以偷憩的,而我却不行。所以几天过去,我与她大吵一架,我自知是我神经过敏,但是仍旧没忍住脾气对她发火,那天晚上,我背对着她,她同样没有理我,多天与我一声不吭,甚至不让我碰触。直到我送了她一个一直很喜欢的礼物,她才算勉为其难地原谅我。

两个人的关系,总不能一直都是一个人付出,这个道理我懂,只是太久了,习惯她像妈妈像姐姐一样,即便对我发火也会很快忘却,不曾想过她是不是也痛苦着,悲伤着。我很感谢她,我的小情人。

我喜欢给她取各种各样的绰号,从最开始的希希姐,到小情人,女王大人等等,她心情好的时候,我这般叫她的时候,她会答应,心情一般或者不好的时候,她通常对我充耳不闻。我也喜欢抱着她的时候,贴在她的耳边叫她小情人,或者其它绰号,她就抬头用幽蓝的小眼珠子盯着我,心情好的时候,会回应我一声“嗯”,百转千回万种风情。

端午节,是有在手腕或者脚腕系红绳的传统的。那天天气燥热,我买来先系在我的手腕,在她面前却碰了钉子,她觉得不舒服,总是打量,直到我把红绳系在她的脖子上才安稳下来,她的肤色是极白的,自从那次吵架过后,她也发福起来。红绳在她的颈子上,分外美艳。

快到家时,她从我怀里挣脱,仰头看着我,我想拉住她,她调皮地躲开,往小区深处的家跑去,不时还回头,看我是不是跟在后面。然后,我亲眼看着她,被一辆车活活碾死。

我要杀了他,我会杀了他!

“之后呢?”我意犹未尽,事实上对于故事来说,这样怎么都不会是一个结束,对于他来说,以他完美主义的秉性,他的故事更不可能如此突兀的结束。

他的右手停止摆弄左手尾戒的动作,整理袖口衣领,拿起外套。“今天的故事讲完了,希望你能记得住,省得我明天还要重复一遍。不过你有空不妨好好想想今天的故事,如果能找到什么线索,明天的故事,会让你更喜欢。”

我摆摆手,示意他我已经记住了。旁边的汪柠装作收拾吧台,但是已经好久没有动弹过了。“故事听完啦,你如果再发呆我就要扣你薪水了。”我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她一愣,转头刚好迎上我对她做的鬼脸。

“现在又没什么客人嘛!凶什么凶。”她也对我吐了吐舌头,作为回敬,“不过说真的,我真的发现一点线索哦,你要不要听?”她凑过来,坐在我手边的高脚凳上,我鼻子里满满都是她身上的柠檬味道,似乎房间里的咖啡味儿都被她冲淡了。

“什么线索?”我张口就问,我并没有从故事中找到什么线索。在我看来,这就是一个小男生,也可能算不得小男生的男人,一段分而复合的恋爱经历,除了最后那个女主角,叫做陈希的,一直被他称呼为希希姐的姑娘被车撞死以外,完全就是一个一毛钱可以听八段的,毫无营养的故事。

“老板,你信女人的第六感吗?”汪柠神神秘秘地,做贼一样靠近我的耳朵,结果说出这么一句让我哭笑不得的话,我同样贴近她的耳朵说,“姑娘,你信我今天会扣你薪水吗?”

她鄙夷地躲开,满是嫌弃。“扣就扣吧,天天都要扣薪水,你这个吸血鬼葛朗台,我没跟你开玩笑,我是真的觉得,后来的那个希希姐,不是之前的那个希希姐,眼睛一个是黑色的,一个是蓝色的,一定不是同一个人。”

我“哦”了一声,汪柠讨了没趣,转身回去后厨。对于这么多天来他对我讲起的故事,似乎没有一个简单的,我也并非是一个好奇心很重的人,凡事都要追根究底。他故事中的主角,也许是配角,或多或少都有那么一点不正常,堕落的女儿,疯子医生和患者,死去的精神病作家,病态依赖的同性恋,几乎他所讲述的每一个故事,都有一种让人生畏的癫狂劲儿,也许,他美好的皮肉下面,也是一个跟他故事里一样的疯子。

但我没想到,晚上我失眠了。

要说是失眠也不准确,似乎是半梦半醒,我确信我没有睡着,只是脑子里放电影一样,我看到了他,应该说是他们,看到了他故事里面的疯子们,看到了白天他故事中的那个名叫陈希的姑娘,似曾相识的脸,没有汪柠那么妩媚,却又绝色无双。最后,我看到了他,他照例坐在他的位置上,穿着大衣,解开衬衫的扣子,从领口开始一颗颗解开,手指白净修长,接着,他拿起刀子,划开自己的胸口,露出里面跳动的心脏。

尽管我每天都会做梦,但我清楚的感觉这次并不是一个噩梦。我无比清楚地记得,记得每一张脸,每一个细节,而做噩梦往往醒来就忘得一干二净,除了记得做了噩梦以外,很难记起其中的细节。

然后,我整夜都盯着天花板,发呆。

天色一亮,我便来到店里。我等着他,老时间,他按时到达,与往日一般,不差分毫,他这种习惯总让我有种莫名的熟悉感,最近这种感觉更加的强烈,但我始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哪个人与他一样。

他放好手袋,抬起左臂,伸出手指扯了扯领口,“今天的故事是个姑娘的故事,这个故事讲完,我想我不需要解释你就能明白,整个故事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洗耳恭听。”我忙着我的工作,示意他开始,他伸手掩住嘴巴轻咳一声,开始了今天的故事,汪柠也凑过来,坐在一边专心致志。

相比情人节,我更厌恶情人节过后的这一天。闲谈的内容多半是昨天收获什么礼物什么惊喜,她们的男友如何的浪漫或是不解风情。女人之间的关系多半如此,互相比较,相互较量,获胜的在心里嘲笑,失败的在背后咒骂。我之所以没参与其中,并不是我多阳春白雪,只是因为我是单身,快三十岁的单身女人。

下了班,吃过饭,躲在房间里摆弄手机,我受不了每到年关或者什么节日,来自父母的结婚轰炸,干脆躲在房间里,眼不见心不烦,对他们对我都是一样。

我在聊天软件中看到一个头像,很特别的头像,不是什么网络上的图片,看得出是张照片,只是拍照的角度是在右上角,只能看见他的头发。

他对我打招呼,寒暄搭讪,我有一搭没一搭的与他闲谈,翻看他曾经发布过的动态,消磨时间。他应该是个很敏感的人,他的状态中,大多数都是一些琐碎事务,然后让他心情起伏。我承认,他是个很有文采的男孩子,很多话都说的有一种我说不上的韵律,或者干脆就是一段我百度上都找不到出处的诗词,文邹邹的人。

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他的?

我不知道,也许是他给我发语音消息的时候,带着浓浓南方口音的普通话,也可能是听他说起他童年的时候,没准是他跟我讲述他故事的时候,总之,不过几天,我喜欢他了。

他不是一个很会表达的人,相比说出来,他更擅长把这些变成文字记录下来。他也没说过什么温情的话,我看到他的一条状态,很久之前的一条状态,上面说:我坚信,总有一天,我会遇到一个姑娘,站在人海的尽头,走向我,靠近我,抱紧我,对我说‘你受过的苦,伤的心,我都知道,有我在,不会让你回去了,对不起,原谅我这么晚才找到你。’我在下面回复说:小家伙,你受的苦,我不清楚,伤过的心,我来安抚,以后,绝不会让你回去了,有我在,无论怎样,我都在,对不起,原谅我这么晚才找到你。我很快就忘记这件事,我只不过把这当作我喜欢他才说起的情话,但我却在次日收到他哽咽着发来的语音消息:希希姐,谢谢你。

他离开的前一天,邀我去看电影,我拒绝了他。无关其它,只是我对自己没自信,我没信心。我比他大了很多,如果说女大三抱金砖,那我这算是让他抱了几块金砖?我知道我很普通,我也没自信能够给他什么。他是那种只要了解过,就会从心里想要心疼的人,我甚至有点可怜他,每次他用无关紧要的,像是在说晚上吃什么的语气对我讲起他的童年,没有父母参与的童年,一个人在陌生城市生活的艰难日子,我都会心疼他。我不用看都知道,电话那边,他毫不在意地微笑,他越是这样,我越心疼。

我本就是个粗心的女人,尽管心疼他,但还是不知道怎么照顾他,我知道他的敏感,可我还是很难事事考虑周全,我能给他什么呢?我只能告诉他,我会等他,我会等,可是我不知道他还能不能回来找我,我只想,在我还有时间去浪费的时候,赌上一次,试一次做个傻姑娘。

他还是离开了,他给我的照片,没有他,只有火车窗子外面的风景,只有漫无边际的黄土高原,我信他,我一直都是相信他的,只是他敏感多疑,怕我觉得他在骗我。

他就这么杳无音讯,我记得很清楚,两百三十七天,他消失了两百三十七天。

每逢节日,亲友相聚,他们还是会介绍男朋友给我,我第一次拒绝的这么彻底。得闲时候,会翻手机,找到他发给我的一条条的语音消息,一条条看他的短讯,我觉得我似乎知道他长什么样子了,应该瘦瘦小小的,洋溢着灿烂的笑脸,眼睛里的泪水快要溢出来。

我把他当作我的男朋友,跟他唠叨,发给他的自拍照也总是挑了又挑,我恋爱了,尽管他消失了。

他告诉我回来的时候,我没有太多的兴奋,更多的是忐忑。我不知道他能不能喜欢我,他没见过我,只见过我挑好角度的自拍照,看上去比现实瘦了很多的自拍照。他要接我下班,我不能拒绝他,我舍不得拒绝他,我也想见他,我喜欢的小家伙。

那是我第一次上班时间整天都在胡思乱想。天气已经很热,我穿着短袖牛仔裤,为了见他还特地换上不常穿的高跟鞋,他的讯息发过来,“我到了,在门口。黑色衬衫黑色裤子。”我趴在窗口向下望,一眼就看到了他,他站在门边的阴影里,看起来很瘦,短袖人群中的长袖衬衫让他格格不入。他是那种在人群中很好认出来的人,就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格外醒目,美中不足的是我看不到他的脸。

做了半个小时的自我激励,才磨磨蹭蹭走下楼,他背对着我,很高,我穿着高跟鞋才到他下巴,他也很瘦,看起来他的腿似乎比我的胳膊还要瘦得多,我蹑手蹑脚靠近,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喂!小家伙!”他转过身,不是回头,是上半身一动不动地转过来,昂着下巴,眼神空洞,看到了我,才低下头,眼睛有了焦点,笑着说:“希希姐,你真漂亮。”他不是很好看的男孩子,但是很耐看,小眼睛,对我笑的时候眯成一条线,肤色透着不健康的白。

“贫嘴,你怎么这么瘦?”我肆无忌惮地打量他的胳膊和腿,他应该有很大的骨架,但是绝对不会跟健壮沾边,风吹到他的衣服,感觉衣服下面只有干枯的骨头架子。

他只是笑,一句话都不说,长得比他的年龄还要小一点,但是他的穿着又很显老。我似乎预见了未来我带着他见我的朋友,损友们多半笑我老牛吃嫩草。“希希姐,我请你吃饭吧,我饿了。”他可怜兮兮地弓着身子,与我对视,我看到他左侧上牙床上的犬齿,“我得回家吃。”事实上我还没来得及跟爸妈说起他,我不知道他算不算是我的男朋友。“那我送你回家?”他眼睛一下暗了,像是我那个丢了喜欢洋娃娃的外甥女。“那就回家呗。”我有点佩服他的不解风情,但是又摸不准是真的一根筋还是装疯卖傻。结果送我到楼下,他都没牵起我的手,没说喜欢我,更没约我试试看,发乎情止乎礼到这个地步,我是真的无话可说。

“喂!你还真送我回家啊你!”我站在楼下,冲他吼,他一脸错愕,“你不是说要回家吃吗?”我那一瞬间,明白了同事在遇到情商低的老公是种怎样的心情了。“你是猪吗?我说回家就回家呀!烦死了!我上楼了!”我怒气冲冲地开门上楼,他没回应,我在窗子看他,他的表情更加茫然迷惑,直到我上楼回到房间换了衣服,趴在窗口看到他还在楼下,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到家了,你回家吧。”

“你没生气?对不起。”

“没生气。”

“哦,那我回家了。”

“你还哦!”

“你说你没生气,我回家啊。”

“算了,你回家吧你!”

“你生气了?我没惹你?你说回家我就送你回家了,我没惹你的。”

“我。。。。。。。”我最后只能发给他一串句号,对于他的情商,我觉得很是感人,就像不能指望中国男足世界杯夺冠一样不靠谱。

“我到家了,我挺想约你出去吃饭的,你真漂亮,比照片还漂亮。”

“滚!”

躺在床上,感觉身体被掏空,我如果真的很漂亮,就不会快三十岁还单身了,说谎哄人都不会,情商够低的。

“希希姐。”

“干嘛?”

“我还用跟你表白吗?”

“你说呢?”

“不用了,感觉不用了,都在一起了。”

“你给我滚!”

我有种上了贼船的感觉。这跟我想象中的不一样,我感觉,我幻想的,应该是他温柔地照顾我,我哪怕跟他发脾气任性,他也会未卜先知地知道我的心事,不应该是现在这样的。

傻孩子,我只能这样在心里对他说,我能怎么办?我已经喜欢他了。

我庆幸的是,他虽然很难明白我话里的意思,很耿直或者说蠢更合适地认为我说什么就认为什么是对的,但是他对我还好。出去约会,他会做到一个男朋友应该做的一切,拿过饮料会先拧开再递给我,我想坐下他就擦干净灰尘,下雨天打伞,他也是把伞推到我这边,自己半边身体淋透,我吃不下的食物,他也不曾皱眉,理所应当地吃下去。很庆幸能遇见他,我的小家伙。

他不过休息几天,就开始工作。在汽车4S店上班,我下班回家,坐公交车刚好路过他的店门口,等他下班一起散步回家,路上跟他絮叨白天的事情,他很少回应,多数时候都是笑,笑得没心没肺,“没事的,都会好起来的。”他的安慰干巴巴得像他的身体,没有任何营养,但我还是会心情好起来,他的笑脸和干干净净的眼神格外治愈。

我不曾想到的是,当我跟爸妈说起的时候,他们从未有过的坚持反对。

那天他们要介绍男朋友给我,我当然拒绝,回答他们说我已经有男朋友了。他们自然追问,当他们知道小家伙从小不在父母身边,父母在南方做生意,他在汽车4S店上班,还比我小之后,他们坚定地反对,最初说我被骗了,之后又说他年纪小,不定性等等,最后干脆什么理由都懒得编了,只是告诉我不许跟他在一起。

屋漏偏逢连夜雨,他恰好被辞退,他开始在家混吃等死,我每天无论什么时候跟他说话,不是在打游戏就是在看电视剧,在他身上,我看不到未来,在我的预想中,他应该更加努力奋斗,他应该每天忙碌,然后给我一个笑脸说:希希姐,我能给你一个安稳的家,我能让你爸妈同意我们。但我看不到,我看到的只是我爸妈说的,他的幼稚,他的任性,他的不求上进,他的昏暗未来。我从没想过,他当初只是因为我爸妈的压力,还有被辞退的愤怒演变成的抑郁症病患。

心一点点冷,他虽然会有时候把我当成姐姐,当作妈妈,但是他不单纯,不幼稚,他洞察人心的本事,也许是本能,也许是后天慢慢熟练,他很快就感受到我的失望,他对我说起了分手。

那天我们在医院附近的小店,他跑来陪我吃午饭。饭间,我感觉到不安,他开口说想谈谈,我忍着眼泪冲他吼,“就不能安静把饭吃完吗!”他神色黯淡,不肯说话。终于吃完饭,我拉着他回到我的科室,关上门,等候他说出对我的最终审判。

事实上我如今已经记不清他说了什么,只记得最后他说,我们分手吧。

我想跟他解释,我说的话都乱七八糟,我没办法控制,尽管我已经有了预感,知道他可能要跟我分手,我知道我对他失望的同时,他也对我失望,可是,我喜欢他,真的喜欢,也可能,我是爱他。我说着说着就开始哭,眼泪还没等落下来就被他抱紧在怀里,他哽咽着说对不起,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也流泪了,因为那时我已经泪如雨下。

“我错了,不分手,对不起,不分手不分手。”他一遍遍重复,双手用力勒着我,我都快要喘不过气。他是爱我的,应该是吧?

一个月之后,准确来说不过短短的四十天,我们还是分手了。

无关其它,只是他对我失望了。工作繁杂,少有时间陪他说话,爸妈对我管束更加严苛,哪怕休息时候,我都难得有机会跑出去见他,他还是放弃了,放弃了我。

我心里是觉得对不起他的。他是那种很敏感又很自私的人,我不止一次地感受到他对我有一种病态的依赖,也许是跟他的童年有关,长久没有双亲照料,他对于别人给予他的关怀有着极其敏感的神经,他很像猫,依赖人又很骄傲,只是我的关系,没办法在他需要我的时候陪着他。他不止一次说过,如果病了,只要能有哪怕一个人陪在他身边都好,可是每一次,我都无能为力,我感受着他一次又一次的失望,然后扬着笑脸叫我希希姐。我很粗心,不是每一次都能知道他的悲伤,多半时候,带给他的是失望,我做不到我的情话,我不在。

我曾以为这就是我们的结局,结果时隔不久,我接到了他母亲的电话。电话那边声音焦急,大意是说,小家伙刚做完手术,从手术室推出来,就一直念叨我的名字,不知道如何是好。我立刻请假跑去医院六楼,找到了他母亲说的病房,房间里都是他的亲戚家人,他躺在床上,双眼似睁未睁,声音羸弱,我能分辨的出,他在我叫的名字。在他家人略有敌意的注视下,我还是坐在他身边,他不住咳血,叫几次我的名字就咳出一口血,“小家伙,我来了,你别说话了。”发自内心的心疼,可我不知道该做什么,他的状态很差,还未从麻醉的状态清醒,即便是昏迷着,半梦半醒间,他仍旧叫我的名字。

他似乎听到了我的声音,很费力的睁开眼找到我,看到我在旁边,咧开嘴笑了一下,张口又是一口血咳出来,转而眼睛又闭上了,闭着的眼睛泪如雨下。我一只手抓住还在床上写我名字的他的手,另一只手拿着纸巾擦他脸上脖子上的血。

看见他不再说话,尽管流泪但是总归闭上的眼睛,他的家人松了一口气。“他十二点手术结束的,从推出来就叫你的名字,已经三个小时了,我也是没办法才打电话给你。谢谢你能来。”他的妈妈红着眼睛对我解释,“阿姨,没事的,他怎么会做手术?”经过母亲的解释,我总算大致明白了,无非是一个小小的肿瘤摘除手术,只是位置尴尬,在他的嘴巴里,所以才会这般凄惨不住咳血。

“阿姨,他醒了,别告诉他我来过了。”我转身告别,我不敢让他知道,如果他知道我还喜欢他,他也许还会被我折磨,一次次的失望,我也是这个世界上最心疼他的几个人之一,我能做的,只有这么多了。

之后的日子,我还是会习惯性翻看他的动态,他后来找到一份我父母曾经要求的稳定工作,他也终于找到了一个新的爱人,尽管他的那个爱人总让我觉得诡异。

他会幸福的,这样的男孩子,总会有一份他想要的,要求低微的爱情,更会有一个细心的爱人的。但是我却在那不久之后,收到了他锒铛入狱的消息。

开庭时,我再次见到他,胡茬邋遢,表情平静。

他杀人了,杀死了小区中的一个住户,起因是一只猫,他养的猫被受害者撞死了,他立即疯魔,捅了车主十几刀。

从他的表情里,我找不到一丝一毫的负罪感,反倒是理所当然的平静。受害者的家属情绪激动,而他只说了四个字‘杀人偿命’。死掉的只是一只猫啊,他这个傻孩子。我没有等到宣判就离开了,但我没料到,事情居然会是这样的结果。

几天后,他的嫂子找到了我,只给我一箱日记,嫂子的表情透着浓厚的恨意,把日记本摔在我面前,“这都是你做的孽。”说完扭头就走,没有任何解释。

我一头雾水,回到家,终于明白了事情的真相,关于他疯魔的真相。

日记里内容琐碎,我就不再跟你赘述了,简单来说,分开之后,他已经病入膏肓,也只会有这个词可以形容他。他的朋友送给他一只猫,就是那只被撞死的猫,他却把那只猫当成了我,把那只猫当成他的爱人,所以在猫死掉的时候,他杀了人。

“可是,为什么你会在这里?”我听完她的故事,不由得发问。我所不能理解的是,她一个正常人为什么会呆在这家精神病院里面。她伸手拢好左侧脸颊垂下的乱发,笑容安详,“因为噩梦。”她说得轻松,“自从我知道他的故事,知道他的童年,知道他的失望,知道他为什么会疯掉之后,我开始日复一日地做恶梦,梦见他。也可能并不算什么噩梦,多数时候是梦见他跟我恋爱的时候,他笑得没有负担干干爽爽,可是每次醒来,我都会自虐,我恨我自己。小家伙跟别人是不一样的,他只有我,可是我离开他了,让他崩溃,是我害死了他!还有那个死去的司机,都是我的错。”她说着说着,就哭起来,边说边挽起双臂的病号服和裤腿,白净的身体上布满横七竖八的狰狞伤痕,“我做的孽,都是我做的孽。”

我已经明白了,对于陈希,我面前的这个已经年近四十的女人,她也同样病入膏肓,几乎跟那个已经入狱不知生死的,至今她未曾告诉我名字的小家伙如出一辙,疯了。两个互相依赖的人,终究以这样的方式患难与共。

“至少,我还很庆幸的是,偶尔,我还能看见他,看到他陪我吃饭,与我讲话……”她说着,露出温柔的,充满母性的表情,圣洁又高贵。“你没想过你是不是也有了什么心理疾病吗?”我带着愧疚打断了她,出于教养,我想我不该毁掉她的梦想,尽管这些都是她的妄想。

“那又怎么样呢?我还爱他,只要能在一起,能按照我说过的,我照顾他,为他抚平伤口,其它的东西又有什么可在意的呢?”多次与患者的交流,我明白什么时候该说什么样的话,以防突然发病,“那你们还在一起吗?你们和好了吗?”她摇头,“没有啊,他是猫啊,怎么会一点都不傲娇,回头来找我呢?”我只能装作她是一个分了手的姑娘安慰她,试图结束这次谈话,“那你何必还等他,还当作他的姐姐照顾他呢?”我没想到这句简单的劝慰,只为了结束谈话的劝慰,会让我听到我这一生当中最值得记忆的情话。

她的语气平静下来,已经完找不到有刚刚的痛苦和悲伤,患者们的精神总是大起大落,我也习以为常,“我等他,当作一个姐姐照顾他等他,不仅仅是因为爱他,也不全是因为忘不掉他,只是我觉得,他是那个因为爱情而跟我在一起,意识混乱都念念不忘我,想要娶我的人。我们已经被家庭和现实拖累了一次,这一次,无论多久,我都会坚持,都会在这里等他,我坚信他就是那个人,与其跟别人安排的丈夫一起生活,为什么我不选择他?他不好看,不成熟,小孩脾气,傲娇任性敏感自私,但是我爱他,他也爱着我,他这样地一往无前飞蛾扑火,我没理由对不起他不尝试一次奋不顾身,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能弥补我离开他,我让他失望的方式。”

我默然,多年来听过太多因为面包放弃爱情的人,这种人被称作成熟,也听过许多因为父母反对而分开的恋人,这种人被叫做孝顺。虽然次数不多,也听过无畏地坚持下去的情侣,他们都被称作任性幼稚。但没有一个人,能让我有真实的触动,除了陈希,这个患有精神分裂的病患。

“这个故事,是我在精神病院先听到了后半部分,然后花费许多时间才搜集完整的。”他已经讲完今天的故事,把咖啡杯推给我,示意我收好,“如果是你,你会怎么选?”

“什么?”我没想到他会突然问我。

“如果你是那个男孩子,在陈希双亲的反对下,你会坚持还是放弃?”他挑眉,玩味地盯着我的眼睛。

“坚持,我爱的人,我选择的人,当然会付出,更会坚持下去,早晚有一天,我会感动她的父母,除非我感觉到她不是我要的那个人,或者她不喜欢我,不然无论如何,我都会坚持。”我不假思索地回答,自信满满,“那你呢?怎么选?”

“放弃。”他戴好摘下来的手表,慢条斯理整理衣服。“浪费时间,傻男人,蠢女人。”我刚要张口反驳,却被他锋利的眼神打断,冰冷的像是刀刃的眼神让我想起很多年前看到的蛇,慵懒冰冷,毒性致命。“爱情,从来都不是两个家庭的事情,只是两个人的事情,这么久了,你还想不透?”

“你才讲了两天这个故事……”我的反驳再次被他没礼貌地打断,不同的是,这一次,他的脸上写着怜悯和不舍,“故事快要讲完了,明天我要离开了,明天我会讲给你最后一个故事,好自为之吧。”他说的话,让人一头雾水,望着他的背影,我只好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