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领导叫我加班,我二话不说就加。
现在我开始在心里算账。
这次加班,值多少钱?
大概三个小时,按1.5倍算,大概150块。
会给我吗?
不会。
那我为什么要加?
我不想加了。
但我没有立刻翻脸。
因为我还在收集证据。
我需要更多的聊天记录,更多的证据。
证明这些加班是公司安排的,不是我“自愿”的。
下午四点,领导又发消息了。
“小林,今晚那个方案能赶出来吗?”
我看了看手机,想了想,回了一条:
“张总,这个方案工作量比较大,可能要加班。我需要提交加班申请吗?”
过了一会儿,他打电话过来了。
“小林,你这话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就是想确认一下。”
“之前不是说了吗,不用提交那些,太麻烦了。”
“但是人事说,不提交就没有加班费。”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
“你最近是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想法?”
“没有,就是想问清楚。”
“好,那你先忙吧。”
他挂了电话。
我盯着手机屏幕,心跳有点快。
这是我三年来第一次质疑领导。
感觉有点紧张,但也有点爽。
十分钟后,他又发了消息。
“方案不急,明天弄也行。”
我看着这条消息,笑了。
原来不急啊。
原来“今晚赶出来”是可以变成“明天弄也行”的。
原来那些“紧急”,都不是真的紧急。
只是因为我从来没拒绝过,所以他们觉得可以随便使唤我。
那天晚上,我又准点下班了。
六点整,走出公司。
回家的路上,我把那段对话截了图。
存进“清账用”文件夹。
证据又多了一条。
晚上,我打开电脑,开始算一笔账。
如果我去仲裁,能拿到多少钱?
2714小时,按1.5倍算,应该是87000多。
但实际上,可能拿不到这么多。
因为有些加班没有聊天记录证明是“公司安排”的。
有些是周末加班,应该算2倍,不是1.5倍。
有些是法定假日,应该算3倍。
我重新算了一遍。
平时加班:大约2000小时,1.5倍,大概96000块。
周末加班:大约600小时,2倍,大概38400块。
法定假日:大约100小时,3倍,大概9600块。
总计:144000块。
工资条上发的:3600块。
差额:140400块。
十四万。
我盯着这个数字,手在发抖。
三年,我被坑了十四万。
哪怕打个折扣,哪怕只要回一半,那也是七万块。
七万块,是我一年的存款。
而我之前,从来没想过要这笔钱。
因为我觉得“加班是正常的”。
因为我觉得“不好意思要钱”。
因为我觉得“领导不会亏待我的”。
现在想想,真是可笑。
我关掉电脑,躺在床上。
睡不着。
脑子里全是那个数字。
十四万。
这笔钱,我要定了。
4.
第二天,我做了一件事。
我把三年的考勤记录、工资条、聊天截图,全部打印出来。
一共134页。
我看着那厚厚的一摞纸,心里说不出什么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