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我用了一周时间做了三件事。
第一件:找律师。
公司在入职的时候让我签过一份竞业限制协议。我记得那张纸,A4纸两面,密密麻麻的条款。我当时根本没细看就签了。
律师姓马,是陈总介绍的。四十多岁,做劳动法的。
我把协议拍给他。
他看了十分钟。
“赵女士,这份竞业协议,公司有按月支付过竞业补偿金吗?”
“没有。”
“一分钱都没付过?”
“没有。”
他把手机放下。
“那这份协议对你没有约束力。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不受竞业限制约束。”
我点了点头。
“马律师,帮我出一份法律意见书。正式的,盖章的。”
“什么时候要?”
“下周一之前。”
第二件:联系陈总。
陈总是我第一个签下来的客户。十年了。
我约他喝茶。
茶馆里很安静。我没有绕弯子。
“陈总,我要离开公司了。”
陈总放下茶杯。
“想好了?”
“想好了。”
“什么时候走?”
“月底。”
他看了我一会儿。
“小赵,说句实话——我等这一天等了三年。”
我愣了一下。
“你在那个公司,屈才了。你心里清楚,我也清楚。钱国栋这个人,我跟他打过两次交道,不行。做事全靠你。签字的时候他来露个脸,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