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那还精彩!」老福喘着气,「姑爷他们的马车,在城外十里坡,被一伙山贼给劫了!」
我一口茶差点喷出来。
「劫了?连这帮穷鬼都劫?这伙山贼是饿了多久了?」
老福憋着笑,从怀里掏出一封信:「山贼倒是没抢到什么,听说亏得差点把自己的裤衩都当了。不过……他们给您捎了封信来。」
我接过信,打开一看,上面龙飞凤舞地写着几行大字。
「弟妹,你这夫君也太穷了!全身上下加起来不到二两银子,还不够兄弟们下馆子!看在同行……啊不,看在大家都不容易的份上,下次出门,记得多带点!落款:黑风寨十三太保。」
我拿着信,彻底笑趴在了桌子上。
这世道,真是越来越有意思了。
02
我笑了足足一刻钟才缓过来。
「这黑风寨的山贼,还挺有幽默感。」我把信纸折好,心情大好,「老福,去,给黑风寨送一百两银子过去,就说,辛苦兄弟们了,这点茶水钱,不成敬意。」
老福眼睛一亮,立刻明白了我的意思:「夫人高明!这是要……」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嘛。」我摆摆手,「顺便告诉他们,周启明此去京城,是去投靠吏部侍郎张大人。这张大人嘛,最是清廉,见不得这些黄白之物。」
老福心领神会地退下了。
春桃给我续上茶,担忧地问:「夫人,您把家底都掏空了……啊不,是转移了。万一姑爷在京城站稳了脚,回来找您算账怎么办?」
我呷了口茶,慢悠悠地说:「他?站稳脚跟?春桃,你太小看你家小姐我了。」
我从一个上锁的抽屉里拿出一沓地契和商铺的契约,轻轻拍了拍。
「这五年,周启明读他的圣贤书,做他的清高官。他哪里知道,我背地里已经用我娘留给我的嫁妆,在江南置办了多少产业。」
我指着其中一张最大的地契:「看到没?江南最大的绸缎庄锦绣阁,是我的。城里最大的酒楼醉仙楼,也是我的。就连他们去京城坐的那家‘四海通’车马行,我上个月刚入了三成股。」
春桃的嘴巴张成了“O”形,半天没合上。
「所以……姑爷他这次去京城,相当于……」
「就当是让他们长途跋涉去京城开开眼,只不过盘缠一分也无,行李也得自己扛着。」我轻描淡写地说。
我站起身,走到窗边,看着院子里那些被周启明当成宝贝的牡丹花。
他总说,我这人一身铜臭味,不懂风雅,配不上他这样的读书人。
他喜欢花,我就为他种了满园的牡丹。
他说他喜欢清静,我就遣散了大部分仆人,凡事亲力亲为。
他说他要有读书人的风骨,我就把家里的生意都藏得严严实实,假装我们家只是个普通的小康之家。
我以为,我的付出和退让,能换来他的真心。
结果呢?换来的是一句「你先在家等等吧」。
我轻轻摘下一朵开得最盛的牡丹,放在鼻尖嗅了嗅,然后随手扔在了地上,用脚尖碾了碾。
「春桃,传信给江南的掌柜们,就说我过几天就到。」
「夫人,您这是要……」
「回我的大本营啊。」我伸了个懒腰,感觉浑身的枷锁都消失了,「这相夫教子的日子过够了,也该回去当我的富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