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更新时间:2026-02-15 00:42:55

十一月的风已经很冷了,刮得树枝发出呜呜的响声,听着让人觉得心里发凉。

土坯房里的光线很暗,空气中带着一股陈年的柴火烟味和干土的味道,闻着有点呛鼻子。

李默突然睁开了眼睛,胸口起伏得厉害,喘气喘得像刚从水里爬出来一样。

他抬头一看,头顶不是监狱里那灰扑扑的天花板,也不是冷冰冰的铁栏杆,而是一根黑乎乎的老房梁,上面落满了灰尘和蜘蛛网。

“这是什么地方……”

他眼睛一下子眯了起来,心跳得特别快,咚咚直响。

他下意识抬起手,看了看自己的双手。皮肤虽然粗糙,指节上有干活留下的茧子,但指甲长得饱满,手上的肌肉也结实有力,完全不像六十五岁老头那双干瘪、布满老人斑的手。

这双手根本不是快要死掉的人的手。

他一下子坐起身子,屁股底下是硬邦邦的土炕,炕面还带着一点余热。身上盖着那床旧红花棉被,被面虽然洗得发白了,但上面还有太阳晒过的干爽味道。

他把目光转向墙角那张老式日历,上面用红字清楚地写着:1983年11月1日。

“这是做梦吗?还是自己快死了,回光返照?”

李默咽了一口唾沫,手抖着伸向大腿内侧,在肉上狠狠掐了一把。

“嘶——!”

疼痛一下子传遍全身,他疼得倒吸一口凉气,眼泪差点掉下来。

是真的疼,很疼。

他却忍不住笑了。先是低低地嘿嘿笑了几声,然后肩膀开始抖动,笑声越来越大,最后变成了控制不住的大笑,眼泪顺着眼角流了下来。

“老子回来了……老子真的回来了!”

上辈子的所有事情一下子都想起来了。

那时候家里穷得不行,他不愿意一辈子窝在大山里受苦,就咬牙去了南方。靠着胆子大和那时候的机会,他先倒腾电子表,后来又卖衣服,挣了很多钱,成了大家羡慕的百万富翁。

可是钱多了,心也变了。他不再满足于正经生意,开始倒腾虎骨虎皮,甚至黑枪。结果被抓了个正着,钱全部没收,人被判了无期徒刑。

六十五岁那年,他在监狱里因为长期劳累生了重病,临死的时候身边没有一个亲人,只有冰冷的铁窗和满心的后悔。

他后悔为了钱丢掉了良心,后悔没有好好陪着家人,更后悔明明有正路可走,却偏偏要去走那条不归路。

“老天让我再活一次,这辈子我就要守着家人,好好过日子。”

李默紧紧攥住拳头,感觉到年轻的身体里充满了力气。

他翻身下了炕,推开那扇吱呀作响的木门。

院子里,几只老母鸡缩着脖子在墙根底下刨食。远处山峦连绵不断,上面覆盖着厚厚的白雪,看上去像一条大龙静静地趴在那里。

这就是1983年。农村刚刚开始分地到户,大家干活的劲头都起来了,但是靠山屯位置太偏,路不好走,山货根本卖不出好价钱,家家户户还在为吃饱饭发愁。

李默深深吸了一口冰冷的空气,脑子转得飞快。

既然重生了,第一件事就是得搞钱,让爹娘弟妹都能吃饱饭。

还要再去南方闯荡吗?他马上摇了摇头。不行,太远了,风险也太大。他现在只想守着这座大山,守着爹娘弟妹,过踏踏实实的日子。

“山里现在到处都是宝贝。”

他抬起头,看着远处那片茫茫的林海。

现在的兴安岭,野物特别多,狍子、野鸡、野猪、熊、紫貂,漫山遍野都是。供销社还敞开收皮毛,禁枪的政策也要到九六年才全面执行。只要有家伙事儿,山里的野兽就是能走路的钱。

他决定去打猎。

打猎是合法的,又自由,还能挣到钱,让家里翻身。

可是家里那杆老枪早就炸膛坏掉了,斧头和柴刀只能对付小动物,要是真碰上野猪群或者熊瞎子,那就危险了。

忽然,一段记忆像闪电一样从脑子里闪过。

他浑身一震。

他清楚地记得,前世在1985年,杨树屯后山那座破庙被山洪冲垮了,有人从庙底下的地窖里挖出了东西。那是1979年四个金矿逃犯埋下的赃物,里面有十几斤沙金,还有两把56式半自动步枪和几百发子弹。

那四个逃犯在逃亡路上互相打死了,东西就一直埋在那里,直到1985年才被人发现。

现在是1983年,离那件事还有两年,东西肯定还埋在那儿没动。

李默的心跳又加快了。

这简直是老天爷直接给的机会!

有了那两把56式半自动,别说野猪,就算遇到东北虎,他也敢上去拼一拼。那十几斤沙金更是能马上解决家里的困难,当作起家的第一桶金。

“必须尽快把东西拿到手。”

就在这个时候,院子外面传来了脚步声和说话声。

“这天儿越来越冷了,今年的柴火怕是不够烧到过年。”爹李山的声音低沉沉的。

“省着点烧吧,等大雪封山以后就慢慢熬过去了。”娘张桂兰叹了一口气。

李默赶紧迎了出去。

爹娘背着沉重的柴火走进院子,后面跟着弟弟李强和妹妹李秀。他们身上的棉袄到处是补丁,手冻得通红,脸上写满了疲惫。

“爹,娘!你们回来了!”

李默快步跑过去,一把接过爹背上那捆沉甸甸的硬杂木,手有点发抖。

这一声“爹娘”,他隔了一辈子才又喊出口。

李山愣了一下,看见儿子眼睛红红的,皱了皱眉:“咋了老大?睡迷糊了?这也没过年也没过节的,激动个啥?”

娘张桂兰担心地伸出手,摸了摸他的额头:“是不是冻着了?这孩子怎么傻乎乎的。”

李默强忍着鼻子发酸,咧嘴笑了笑:“没事,就是睡醒了觉得饿,看见你们回来高兴。”

“傻样。”李山嘟囔了一句,眼睛里的皱纹却舒展开了一些。

晚饭很简单,一大盆红薯玉米混在一起的粥,稀得能照出人影,旁边配着一小碟黑乎乎的咸菜疙瘩。

一家人围坐在炕桌旁边,呼噜呼噜地喝着粥。

最小的妹妹李秀捧着碗,小眼睛盯着咸菜,忽然小声说:“哥,隔壁二狗家今天好像炖肉了,那味儿真香,我都闻见了。”

屋子里一下子安静下来。

正在长身体的弟弟李强咽了一口唾沫,喉结上下动了动,却没敢说话,只是把头埋得更低,大口大口地扒拉碗里的玉米碴子。

爹李山的手停了一下,叹了一口气,把自己碗里仅剩的那一块红薯夹到了李秀的碗里:“吃吧,吃饱了就不馋了。”

娘张桂兰低着头,眼圈有点红。

李默看着爹娘瘦得眼窝都陷下去了,弟弟妹妹因为没营养身子瘦小,头发发黄,心里疼得厉害。他特别想马上做点什么改变这一切。

这顿饭他吃得一点滋味都没有。

夜深了,外面的北风刮得更猛了。

一家人都累了一天,很快就睡着了,炕上传来此起彼伏的鼾声。

李默却怎么也睡不着,他躺在黑暗里,眼睛睁得大大的。

凌晨三点钟,正是天最黑、村里睡得最沉的时候。

他悄悄地爬了起来。

他动作很轻地穿好衣服,又找了一根结实的麻绳,把裤脚紧紧扎好——进山的时候都得这么做,冬天防雪灌进去,夏天防虫子钻。

然后他走到外屋,从墙角摸出一把有些生锈的柴刀,别在腰后面。又找了一把短柄斧头,拿在手里掂了掂分量。

东西虽然简陋,但总比什么都没有强。

他回头看了一眼炕上睡着的爹娘弟弟妹妹,目光温柔又坚定。

“爹,娘,等我回来。过了今晚,咱家再也不用喝稀粥了。”

他轻轻推开门,走进了黑夜中,往杨树屯的后山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