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破烂玩意儿,也配放在崇砚家里?”
温崇砚当时就在旁边,他只是皱了皱眉:“清瑶,小心别伤着脚。”
他连看都没看那把琵琶一眼。
那一刻我就知道,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东西都已经被碾碎了。
我走到梳妆台前,拿出母亲的照片。
照片里她抱着琵琶,笑容温柔。
我轻轻抚摸照片,眼泪终于掉下来。
“妈,对不起。”
“我没能保护好你的琵琶。”
第3章
三天后,是宋清瑶的生日宴。
我必须参加。
温崇砚亲口说的,每个字都带着警告:“温眠,你要还想做温家的养女,就给我安分点。”
我穿着不合身的礼服站在宴会厅角落。
那是温崇砚让人送来的,说是陆家少奶奶该有体面。
可裙子大了两圈,我瘦得像根竹竿,撑不起来。
我站在那里,像只混进天鹅群的丑小鸭,引来不少窃窃私语。
“那就是温家的养女?听说嫁给陆家的残废少爷,过得可惨了。”
“可不是,温总早不要她了,也就她死皮赖脸扒着温家不放。”
“我要是她,就蜷缩在陆家不出门,太丢人了。”
“谁不知道她对温总的那点心思?龌龊!”
这些刺人的话语像刀一样扎进我的心里。
血淋淋的。
像那天我被宋清瑶踩断的手指。
宋清瑶挽着温崇砚在人群中周旋。
她穿着高定礼服,钻石耳环在灯下闪闪发光。
看见我,她笑着招手,那笑容像淬了毒的蜜糖:“眠眠,过来。”
我走过去,她递给我一杯香槟:“喝了它,算你祝我生日快乐。”
我接过,却没喝。
她脸色微变,眼底闪过一丝狠戾:“怎么?不给面子?”
“我酒精过敏。”
我说,声音不大不小,刚好让周围几个人听见。
她嗤笑,声音故意拔高:“你什么时候这么多毛病了?崇砚,你看她,还是这么不懂事,连杯酒都不肯喝。”
温崇砚皱眉,眼神里是不加掩饰的厌烦:“温眠,喝了。”
“别扫了大家的兴。”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别忘了你的身份。”
我的身份?
温家的养女?还是陆家的弃妇?
我看着酒,想起十五岁那年,我第一次参加温家的宴会。
那时我什么都不懂,喝了香槟,全身起疹子,痒得直哭。
是温崇砚抱起我冲进医院,守了我一整夜。
还轻声哄我:“以后不许喝酒,记住没?”
现在,他忘了。
或者说,他不在乎了。
我仰头,一饮而尽。
十分钟后,我浑身发痒,红疹从脖子蔓延到手臂,像无数只蚂蚁在皮下啃噬。
有人惊呼:“哎呀,温小姐这是过敏了?快叫医生!”
宋清瑶无辜地眨眼:“我不知道她真的过敏啊。崇砚,你看她,又装可怜,想博同情呢。”
温崇砚看着我,眼神复杂,最终只说:“温眠,够了。去休息室待会儿,别扫了清瑶的兴。”
他转向宾客:“抱歉,小女不懂事,让大家见笑了。”
小女。
这两个字像刀子一样扎在我心上。
终于,他还是认同了这个身份。
我蜷缩在休息室沙发上,翻出抗过敏药吞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