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姓刘,四十多岁,女的。
她翻了翻我带来的银行流水,又看了看我抄的那个本子。
沉默了大概十秒钟。
“三年,762万?”
“是。”
“全转给同一个人?”
“是。”
“你老公什么反应?”
“他不知道我查了。”
刘律师又看了看流水。
“孟女士,你这个情况,在法律上叫‘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1092条。”
“我知道。”
她看了我一眼。
“你很冷静。”
我说:“我没什么不冷静的。我只是想知道,我能拿回多少。”
她说:“拆迁款800万,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你至少能分一半。但他转移了762万给第三者,法院可以判他少分或者不分。”
“也就是说——”
“最好的情况,你能拿回700万以上。但前提是你要证明两件事:第一,这762万确实转给了第三者;第二,这个第三者和你丈夫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
“银行流水能证明第一点吗?”
“能。”
“第二点呢?”
刘律师放下流水,看着我。
“你知道林婉清是谁吗?”
“不知道。”
“那你需要查。”
我想了想。
“如果她是他的情人呢?”
“那性质就不一样了。不是简单的转移财产,而是‘与他人同居期间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判的时候会更重。”
我点了点头。
“如果她名下的房子是用这762万买的,能追回来吗?”
“可以。法院可以认定这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判决确认你对这两套房享有相应的份额。”
“需要多久?”
“诉讼周期一般6到12个月。如果对方配合,会快一些。”
我说:“好。”
刘律师说:“你先别急着起诉。先把证据收齐。银行流水你有了,还需要三样东西:他和林婉清的关系证据、那两套房的购房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还有你们的拆迁协议。”
我说:“拆迁协议在家里。”
“好。另外两样,可能需要点时间。”
我说:“我有的是时间。”
走出律师事务所的时候,下午四点。
太阳已经开始偏西了。
我站在街上,深吸了一口气。
八百万。
他给了另一个女人762万,给我留了218块。
762万对218块。
将近三万五千倍。
我笑了。
十五年。
十五年我没舍得买一件398块的羽绒服。
他拿着我的拆迁款,给别的女人买了两套房。
周国平,你真行。
5.
接下来的半个月,我做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该做饭做饭,该洗衣洗衣,该去超市买打折鸡蛋还是去买。
周国平回来的时候,我照常问他吃了没。
他说吃了。
我说好。
他看我一眼,觉得没什么异常,就进卧室玩手机去了。
他不知道,我每天晚上等他睡着以后,都会把他手机拿过来试密码。
第三天晚上,我试出来了。
密码是181026。
我一开始以为是什么特殊日期。后来才反应过来——
10月26号,林婉清的生日。
他的手机密码是另一个女人的生日。
我翻了他的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