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后,我发现我错了。
感情很重要,但光有感情不够。
他妈三天两头打电话,查他的岗,问他的收入,问他给我花了多少钱。他妹妹隔三差五来借钱,今天两千明天三千,从来不还。他家的亲戚但凡有个红白喜事,都得他出份子,因为“他是长子”。
这些我都可以忍。
但三胞胎,我忍不了。
不是因为钱。
是因为我忽然意识到,在沈家的逻辑里,我永远排在最后面。
周美琴第一,沈婷婷第二,沈建国第三,沈家的亲戚第四,沈家的狗第五——如果他们有狗的话。
我排第几?
不知道。可能排不上号。
这不是我想要的婚姻。
第二天,沈建国给我发消息:我妈同意了。
我:同意什么?
他:同意签协议。她说了,三个孩子的开销她自己出,不够的话先用她的积蓄,实在不行再找咱们借。咱们只要偶尔帮忙带带孩子就行。
我看着这条消息,久久没有回复。
偶尔帮忙带带孩子?
什么叫偶尔?一周一次还是一天一次?三个小时还是三天?
积蓄?她有多少积蓄?够三个孩子花几年?
借?借了以后还不还?借条怎么写?利息怎么算?
这些都没说清楚。
但沈建国觉得,他妈已经让步了,这就够了。
晚上,他来找我,满脸喜色。
“小意,我妈松口了!她同意签协议!”
“什么协议?”
“就……你说的那个,责任划分的协议。”
“你起草了?”
“还没,我等你呢。你看怎么写?”
我看着他的脸,忽然觉得很累。
“建国,”我说,“这事儿是你妈的事,是你家的事。协议应该你起草,你跟你妈商量,商量好了给我看。”
他愣了一下:“可这是你提出来的啊……”
“我提出来是因为我想保护我自己。但这事儿的主角不是我,是你妈,是那三个孩子。你们家的事,你们自己商量。商量好了我再看,能接受就接受,不能接受就算了。”
他脸上的喜色一点一点褪去。
“小意,你这话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这件事的主动权在你们家。你们家想怎么处理,处理成什么样,那是你们的事。我能接受的底线已经告诉你了,剩下的你们自己决定。”
他沉默了很久。
“你是不是不想嫁了?”
我没回答。
那天晚上,我们第一次不欢而散。
三天后,沈建国拿着手写的协议来找我。
周美琴写的,字迹歪歪扭扭,但内容很清楚。
一、三个孩子的所有开销由周美琴一人承担,如有不足,可向子女借款,借款需打借条,年利率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
二、孩子由周美琴主要抚养,沈婷婷协助,沈建国和林诗意在周末和节假日帮忙。
三、如周美琴因身体原因无法照顾孩子,沈婷婷、沈建国、林诗意轮流照顾。
四、沈建国和林诗意婚后独立生活,周美琴不干涉。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每人一份,签字生效。
我看了三遍。
然后我笑了。
“怎么了?”沈建国问,“有什么问题吗?”
“第一条,”我说,“‘如有不足,可向子女借款’。子女包括沈婷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