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
他捂着额头把快递踢开,直起身,手电筒往屋里一照。
然后他愣住了。
这是个什么玩意儿?
满地的快递盒、外卖袋、饮料瓶堆成了迷宫。
沙发上根本看不出颜色,被衣服、文件、杂志埋得严严实实。
茶几上泡面桶叠成一座斜塔,旁边放着半盒发霉的水果,霉菌长得像小森林。
最离谱的是地板。陈默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脚下,那层黏腻的、泛着可疑光泽的东西,让他头皮发麻。
他试探着往里迈了一步。
鞋底被粘住了。
不是形容词,是真的被粘住了。他抬脚的时候,地板上发出“嘶啦”一声,像撕胶带。
陈默整个人都不好了。
他当贼半年,进过十几户人家,有整洁的,有邋遢的,有那种被子都不叠的单身汉。但眼前这个——
这是人住的地方?
他站在门口,手电筒的光扫过客厅,艰难地寻找下脚的地方。
泡面塔旁边倒着一杯没喝完的奶茶,里面已经长出白毛。地板上散落着各种文件、发票、不知道哪年的报纸。
陈默深吸一口气。
然后被呛得咳嗽起来。
这屋里有一股说不清的味道,像是过期外卖、发霉水果、没洗的衣服、还有陈年灰尘的混合体,闻一口能让人少活三天。
他扶着门框,艰难地往里又走了两步。
脚下踩到一个软绵绵的东西,低头一看,是个毛绒玩具。兔子,灰扑扑的,眼睛上粘着一根头发。
“这……”
陈默话没说完,脚底一滑。
他踩到一根数据线了。
整个人往后仰,双手在空中乱抓,最后砰地一声摔进旁边那堆衣服山里。
那堆衣服也不知道攒了多久,散发着浓郁的人体气息,混着一点若有若无的香水味。陈默挣扎着往外爬,手上摸到一个黏糊糊的东西,抬起来一看——
半个吃剩的三明治。
他崩溃了。
“这他妈是被盗了还是刚遭了台风?”他坐在地上,看着周围这灾难现场,喃喃自语,“我这行窃的,是不是该先打119?”
没人回答他。
客厅里安静得很,只有冰箱嗡嗡响着,偶尔传来一声滴水的声音。
陈默坐了三秒。
然后他站起来,拍掉身上的灰,拍不掉,那灰已经渗进他衣服里了。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这身行头:黑T恤,牛仔裤,运动鞋,干净利落,今天早上刚换的。
现在牛仔裤上沾着不知道什么东西,鞋底糊了一层黏糊糊的玩意儿,黑T恤上印着一个油腻腻的手掌印。
他站在客厅中央,看着这满屋狼藉,忽然觉得自己这职业选择出了大问题。
当贼,要进陌生人的家。
进陌生人的家,就要面对这种垃圾场。
面对这种垃圾场,他就忍不住想收拾。
想收拾,他就没法偷东西。
没法偷东西,他就没收入。
没收入,他就要饿死。
这是个死循环。
陈默站在垃圾堆里,绝望地闭上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