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碗里有一根头发。
黑色,微卷,从面汤里浮上来。
我用筷子挑起,目测至少五十公分。
我的头发齐肩,最长不超过二十。
方越站在厨房门口,围裙还没解。
“怎么了?不合胃口?”
我把那根头发绕在筷子尖上看了两秒。
然后放回碗里,拿起勺子继续喝汤。
“挺好的,汤头比昨天浓。”
他笑了,很满足的样子。
结婚十年,他没进过一次厨房。
连电饭煲哪个键是开都不知道。
三天前他忽然开始给我做早餐。
煎蛋,热牛奶,下面条。
动作熟练得不像一个初学者。
我当时只觉得感动。
现在我只想知道一件事——
一个从没做过饭的人,
是在谁的厨房里学会的?
01
方越做的第一顿早餐是星期一。
六点十分,我被厨房里的响动吵醒。
锅铲碰锅沿的声音,油花溅开的滋响。
我裹着被子走出去,看到他围着我那条蓝格子围裙在煎蛋。
他听见动静回头,有点不好意思。
“吵醒你了?再去睡会儿。”
“你在干嘛?”
“给你做早饭啊。”
他说得很自然。
可我愣了足足五秒钟。
方越,三十五岁,某器械公司销售总监。
在这个家生活了十年。
十年里他对厨房唯一的贡献,
是某次喝醉了把外卖盒子扔进了水槽。
我以为他在开玩笑。
直到一盘煎蛋、一碗白粥、一碟酱菜摆上桌。
煎蛋是溏心的,边缘焦脆,蛋黄刚好流动。
“试试。”
我咬了一口。
火候,刚刚好。
不是那种新手运气好的刚好。
是练过的刚好。
“什么时候学的?”
我问得很随意。
他往粥里撒了点葱花。
“前阵子看了几个视频,就试着做了。”
“哪个博主?推荐给我。”
“忘了,随便刷到的。”
我没再追问。
那天上班路上我发了条朋友圈。
拍了早餐的照片,配了四个字:
“突然被暖到。”
纪雯秒回:你老公被夺舍了?
我回了个笑脸。
是啊,挺突然的。
第二天,第三天,他都六点起。
菜式也在变。
第二天是番茄面,第三天是葱油拌面。
面条是手擀的。
我看过他擀面的动作——
右手推,左手带,面杖滚过去再收回来。
一下、两下、三下。
节奏平稳,没有一次多余的停顿。
这不是看视频能学来的手感。
第三天早上,我在面碗里发现了那根头发。
我夹起来看的时候心很平静。
甚至觉得他应该更仔细一点。
把碗筷和衣服一样分开洗,把痕迹收干净。
吃完面我去上班。
在地铁上我打开手机浏览器,搜了一行字:
“怎么判断一个人做饭是自学还是跟人学的。”
答案五花八门,但有一条很有意思——
自学的人会反复搜索教程。
而跟人学的人不需要搜索。
因为肌肉记忆比文字记忆诚实得多。
02
当天晚上方越加班。
他的iPad留在家里,充着电。
我没有犹豫。
密码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
他向来懒得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