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顿了一下。
我关掉水龙头,转过身。
“方远志,你老实告诉我,隔壁那间屋子,到底是给谁准备的?”
他端着水杯的手微微僵了。
两秒。
“你想多了。”
他没看我的眼睛。
这是我嫁进方家第四个月零九天。
是他第一次,不敢看我的眼睛。
我知道了。
他知道。
从一开始,他就知道。
那个粉色的房间,那三张照片,那些合过的八字。
他全都知道。
我把洗碗手套摘下来,放在池边。
指甲掐进了掌心。
“好。”
我说了一个字。
转身上了楼。
那天夜里我没有睡。
我把帆布包从衣柜底层拿出来,清点了一遍。
身份证。银行卡。资格证。
还缺一样东西。
一份离婚协议。
但不是现在。
还不到时候。
还差一步。
07
十二月,我开始做一些“小事”。
很小。小到没人注意。
第一件:我把店里的账本要了过来。
“妈,最近生意怎么样?我帮你理理账吧,年底了。”
钱秀兰犹豫了一下。
“你会看账?”
“以前在公司也帮着做过,不难。”
她最终把三本手写账本丢给了我。
“别弄乱了。”
我没弄乱。
我把每一笔进货、出货、利润、应收账款全部整理成了电子表格。
存了两份。
一份在家里的电脑上。
一份在我的U盘里。
方家建材店,年流水二百三十多万,净利润大约二十五万。
其中有一笔八万块的应收账款,是镇上一个包工头欠的,拖了一年多。
还有一笔四万块的款项记在“杂项支出”里,没有任何明细。
我翻遍了所有单据,没找到对应的发票和收据。
四万块。
不多不少,刚好是那间粉色房间的装修费用。
钱秀兰把这笔钱记成了“杂项支出”。
甚至没有告诉方建国具体花在了哪里。
第二件:我开始每天中午去镇上那家打印店。
不是打印东西。
打印店的老板娘是我高中同学,叫陈荷。
她丈夫在县城跑货运,平时就她一个人看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