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更新时间:2026-03-01 06:50:22

不是口头。

是“律师函”。

内容很短,只有重点:

* 立即解除对车辆的限制措施;

* 书面说明依据与流程;

* 就不当管理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若拒不整改,将向住建/街道办/公安(扰乱秩序、强制阻碍通行证据)等部门依法投诉,并提起民事诉讼。

律师函最后加了一句:

“本函送达即视为你方明知侵权事实,若继续实施将承担更高过错责任。”

我喜欢这种写法。

它不骂人。

它只告诉你:你继续,就更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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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午十点,车牌恢复了。

恢复得很悄无声息。

没有道歉。

没有解释。

像什么都没发生。

可我知道,他们心虚了。

但张建国不会就这么算了。

中午,业主群突然有人发消息:

【周予安仗势欺人,报警威胁业委会,影响小区形象。大家评评理。】

下面附了一张截图。

截的是我在群里说“我不撤案”。

截图下面还有一句:

【这种人以后会不会对邻居也这样?太可怕了。】

群里立刻有人跟风:

“是啊,太较真了。”

“报警有什么用?邻里矛盾嘛。”

“年轻人火气大。”

我看着那条消息,没急。

我点开头像。

发消息的人叫“王姐-1602”。

我不认识。

但我记得一件事。

昨天张建国在物业办公室里说:

“你报警搞得我很难堪。”

所以他一定要找回面子。

而找面子最便宜的方式——

就是在群里把你塑造成“麻烦制造者”。

我没在群里解释。

我只发了一条:

【请发布者删除不实言论,否则我将以侵害名誉权起诉,并申请平台/物业提供发布者实名信息。】

群里瞬间安静了两秒。

然后“王姐-1602”发了一段语音,声音尖:

“你还要告业主?你是不是疯了?你这种人太可怕了!”

我听完,笑了。

很好。

我需要的不是争论。

我需要的是——她继续说。

因为她说得越多,证据越多。

我把语音保存。

标注:

证据4:群内公开指控“仗势欺人”“可怕”,构成名誉侵权初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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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我刚回到车库,178又被占了。

还是那辆黑色SUV。

更离谱的是——他这次停得特别正。

像在嘲讽我:你看,我又来了。

我站在车后面,没有怒。

我反而很平静。

我拿出手机,拍照,录视频,时间水印。

然后拨打拖车电话。

对。

不是找物业。

是找合法拖车。

在很多城市,私人产权车位被占,你不能“私自拖车”。

但你可以走一条路:

让物业履行管理义务,通知车主挪车;车主拒不挪车或长期占用,物业可委托第三方清障。

前提是——你要把物业“逼到必须处理”的位置。

我先给物业发信息:

【B2-178产权车位再次被占用。请你方在30分钟内履行管理义务通知挪车,并提供通知记录。否则视为拒不履责,我将向主管部门投诉并追加诉讼请求。】

我发完,坐在车里等。

二十分钟后,物业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