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
“也就是说,苏婉那套房子,基本上是用你们家的钱买的。”
我看着那些数字。
“总共多少?”
“八年累计转给苏婉的,可追溯的金额是——九十六万四千三百元。”
九十六万。
我每个月给婆婆三千生活费。
我每个月只给自己留五百零花。
连买瓶面霜都要等双十一打折。
九十六万。
够我买三千瓶面霜了。
我问周敏:“他的季度奖金,一年大概多少?”
“根据个税记录推算,每年大约八到十万。”
“八年就是六十到八十万。”
“对。这笔钱你从来没见过一分。”
我闭上眼睛。
再睁开。
“还有吗?”
周敏犹豫了一下。
“还有一件事。”
她把一张照片推过来。
是一张房产证的照片。
和平路118号,6栋1单元1702。
产权人一栏:苏婉。
但在产权人下面,有一个“共有情况”。
共同共有。
共有人:陈远。
我盯着这两个字。
陈远。
他在苏婉的房子上,加了自己的名字。
就像当年我在我的房子上,给他加名一样。
区别是——
我给他加名,是因为我信他。
他给她加名,是因为他爱她。
周敏看着我,等我说话。
我沉默了很久。
“他们在一起多久了?”
“可以确认的是,至少从2019年开始。但——”
她停了一下。
“我查到苏婉的出入境记录。她2015年出国,2017年就回来了。而你们是2016年结婚的。”
“也就是说?”
“她回国的时候,你结婚才一年。而从2017年到2019年,中间有两年的空白。但陈远的网约车记录最早只能查到2019年。更早的……查不到了。”
我听明白了。
苏婉根本不是“出国后就断了联系”。
她2017年就回来了。
而陈远跟我说的是“出国了,别提了”。
他不是“放不下旧情”。
他是从来没放下过。
甚至可能——从来没断过。
我在他心里,从来不是妻子。
我是那个帮他还房贷、伺候他妈、管理家务的人。
而苏婉,是他的“白月光”。
是他的“真正的家”。
“周敏。”
“嗯。”
“帮我做一件事。”
“你说。”
“财产保全。”
她点头。
“我已经准备好了材料。随时可以申请。”
“还有一件事。”
“什么?”
“那套房子——我们那套87平的——购房合同原件在我手里。上面的日期是2016年3月。结婚日期是2016年9月。”
周敏愣了一下,然后眼睛亮了。
“婚前个人财产。”
“对。”
“即使加了他的名字——”
“加名的时候没有做公证,也没有书面的赠与协议。而且房子全款来源——首付四十万,三十万我父母转账,十万我的存款——全部有银行记录。”
周敏慢慢靠回椅背。
“林念。”
“嗯。”
“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准备的?”
我看着她。
“从我看到‘婉婉生活费’那五个字的那天晚上。”
那天晚上我没哭。
我在算账。
算了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