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款”——是他从我身上多扣的钱。
这些钱,加上他的工资、他妈的补贴——
刚好。
刚好够月供21000,加上给赵薇薇8000。
我关上手机。
房间很安静。
隔壁,他的游戏声停了。
应该是睡了。
我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
三年。
一千多天。
我在AA制里省下的每一块钱,都在养他和另一个女人的家。
他们住120平的三室两厅。
我住58平的出租屋。
他们有糖醋排骨和落地窗。
我有剩菜和折叠桌。
他跟我算到3块5。
跟她花到500万。
4.
第二天中午,我见了林姐。
一家安静的咖啡馆。
我把手机给她看。
公积金贷款记录。
房产信息。
银行流水。
赵薇薇的朋友圈。
林姐看完,放下手机,看着我。
“苏念。”
“嗯。”
“你现在想做什么?”
我说:“我想离婚。”
“还有呢?”
“我想把属于我的钱拿回来。”
林姐点头。
“第一,这套房。”她开始分析,“婚后购买,即使写的是别人名字,如果能证明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可以主张权益。”
“贷款是他公积金办的。”
“公积金是婚后缴纳的部分,算夫妻共同财产。”
“那每月他妈给的钱呢?”
“如果是赠予你们夫妻的,也算共同财产。如果是只赠予他个人的,要看具体情况。但——”
林姐顿了一下。
“这些都不是最关键的。”
“最关键的是什么?”
“过错方。”
她看着我。
“他有婚外情,有同居事实,有财产转移行为。在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法院会照顾无过错方。”
“你现在需要做的是——”
“取证。”
我说。
林姐笑了。
“你比我想的冷静。”
“我不冷静。”
我看着她。
“我气得睡不着。但我不想在气头上犯错。”
“我想让他付出代价。真正的代价。不是吵一架,不是哭一场。”
“我要把他偷走的每一分钱都拿回来。”
林姐握了一下我的手。
“行。那我帮你。”
从那天开始,我开始了“取证期”。
我表面上什么都没变。
做饭。洗碗。AA。
他发来水电费截图,我照常转一半。
他说“今天这顿你那份是95”,我照常发红包。
他说“周末加班”,我说“好的,注意身体”。
一切如常。
但我在做另外的事。
第一件事:我把他所有的银行流水做了备份。
截图、录屏、导出PDF。每一笔给“薇”的转账,每一笔多报的AA费用,每一笔他妈的“补贴”。
全部标注日期、金额、备注。
做成了表格。
我是学会计的。
这种事,是我的专业。
第二件事:我开始记录他“加班”的真实去向。
每次他说加班,我不再打电话确认。
我打开他的共享定位。
婚后他主动开的,说“这样你放心”。
翡翠湾。
每次“加班”,定位都在翡翠湾。
我截图。
标注日期和时间。
第三件事:我找了一个契机,拿到了更关键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