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栖霞镇的第三天,沈明珠起了个大早。
天刚蒙蒙亮,她就轻手轻脚地爬起来,生怕吵醒还在睡的萧执。昨晚他守夜到后半夜,天快亮时才躺下。
她穿上刘妈给的新衣裳——粗布的,靛蓝色,没有任何花纹,但洗得干干净净,带着阳光晒过的气味。
走到院子里,刘妈已经在喂鸡了。
“夫人起这么早?”刘妈放下鸡食盆,“不多睡会儿?”
“睡不着。”沈明珠说,“想帮您做点事。”
刘妈笑了:“夫人金枝玉叶的,哪能做这些粗活。”
“我能学。”沈明珠很坚持,“您教我。”
刘妈看着她认真的眼神,叹了口气:“那……夫人想学什么?”
“做饭。”沈明珠说,“我想给萧执做饭。”
刘妈愣了愣,随即笑了:“好,好。那咱们从最简单的开始。”
两人进了灶房。灶房不大,但收拾得很整齐。灶台是土坯砌的,上面架着两口铁锅。墙角堆着柴火,案板上放着菜刀、砧板。
“今天做早饭。”刘妈说,“煮粥,蒸馒头,炒个青菜。”
她先教沈明珠生火。火折子怎么用,柴火怎么架,风门怎么开。沈明珠学得很认真,但手忙脚乱。第一次点,火灭了。第二次点,烟太大,呛得她直咳嗽。
第三次,火终于燃起来了。
“好了。”刘妈拍拍手,“接下来淘米。”
米缸在墙角,沈明珠舀了一碗米,倒进盆里,加水。她学着刘妈的样子,用手搓米。米粒从指缝间滑过,凉凉的,很舒服。
“洗干净了。”她把米倒进锅里,加水,“然后呢?”
“盖上锅盖,小火慢煮。”刘妈说,“我去和面蒸馒头,夫人看着火。”
沈明珠坐在灶前的小凳子上,盯着锅。火不能大,大了粥会糊。火不能小,小了粥不熟。她时不时往里添柴,小心翼翼,像在完成一件神圣的使命。
粥煮好了,米香扑鼻。
沈明珠揭开锅盖,热气扑面而来。粥煮得不错,不稠不稀,米粒都开花了。
“夫人真聪明。”刘妈夸道,“第一次煮粥就煮得这么好。”
沈明珠脸一红,心里却甜滋滋的。
接下来是炒青菜。刘妈把洗好的青菜递给她:“夫人切菜要小心,别切到手。”
沈明珠拿起菜刀。刀很沉,她两只手握着,小心翼翼地切。青菜叶子很脆,一刀下去,汁水溅出来,溅到她脸上。
她吓了一跳,手里的刀差点掉地上。
“没事没事。”刘妈赶紧说,“慢慢来。”
沈明珠深吸一口气,继续切。切得很慢,很仔细,每一刀都要看准了再下。终于切完了,青菜堆在砧板上,长短不一,粗细不匀,但好歹是切好了。
“接下来是炒。”刘妈说,“锅烧热,倒油,油热了下菜。”
沈明珠照做。锅烧热了,她舀了一勺油倒进去。油很快热了,冒起青烟。她赶紧把青菜倒进去。
刺啦——
油花四溅。
沈明珠尖叫一声,往后跳了一步。有几滴热油溅到她手上,火辣辣地疼。
“夫人!”刘妈赶紧过来,“烫着没?”
“没、没事。”沈明珠摇摇头,但眼睛已经红了。
她忍着疼,拿起锅铲翻炒。青菜在锅里噼啪作响,油烟呛得她直咳嗽。她手忙脚乱,不知道该翻几下,不知道该炒多久。
“好了好了。”刘妈接过锅铲,“可以出锅了。”
青菜盛到盘子里,颜色有点发黄,看起来蔫蔫的。
沈明珠看着那盘菜,鼻子一酸。
“我太笨了……”她小声说。
“哪里笨了。”刘妈说,“第一次能做成这样,已经很好了。将军要是知道是夫人亲手做的,肯定高兴。”
沈明珠擦擦眼睛,点点头。
早饭端上桌时,萧执正好醒了。他洗漱完走进堂屋,看见桌上的饭菜,愣了一下。
“夫人做的。”刘妈笑着说。
萧执看向沈明珠。她的脸上沾着烟灰,手上还有被油溅到的红点,眼睛红红的,像只受惊的小兔子。
他走到她面前,伸手擦了擦她脸上的灰。
“疼吗?”他问。
“不疼。”沈明珠摇头,“就是……菜可能不好吃。”
萧执没说话,坐下,拿起筷子,夹了一筷子青菜送进嘴里。
嚼了两下,咽下去。
“好吃。”他说。
沈明珠眼睛一亮:“真的?”
“嗯。”
沈明珠高兴了,自己也夹了一筷子。菜炒老了,有点咸,但……还能吃。
她小口小口地吃着,心里甜滋滋的。
吃完早饭,萧执要去镇上打探消息。他换了身粗布衣裳,戴上斗笠,遮住大半张脸。
“我很快回来。”他说,“你们别出门。”
“好。”沈明珠点头。
萧执走了。刘妈收拾碗筷,沈明珠想帮忙,又被按住了。
“夫人歇着。”刘妈说,“我去买菜,中午给夫人炖鸡。”
“我跟你一起去。”沈明珠说。
“不行。”刘妈很坚决,“将军说了,不能出门。夫人就在家等着,我很快回来。”
沈明珠只好作罢。
刘妈挎着篮子走了,院子里只剩下沈明珠一个人。她坐在门槛上,看着空荡荡的院子,心里忽然有些不安。
这几天太平静了。
平静得像暴风雨前的宁静。
她摇摇头,把这个念头甩开。不会的,他们已经逃了这么远,进了山,到了这么偏僻的小镇。追兵找不到这里的。
她站起身,走到菜园边。菜园里的青菜长势很好,绿油油的。她蹲下身,拔了几根杂草。
手碰到泥土,凉凉的,软软的。
她忽然想起从前,她从来不碰泥土。春棠说,泥土脏,会弄脏她的手。
现在,她不怕了。
泥土不脏,泥土能长出菜,能养活人。
她拔完草,又去井边打水浇菜。水桶很沉,她提不动,只好一瓢一瓢地舀。舀了十几瓢,菜地浇透了,她也累出了一身汗。
但她很高兴。
这是她第一次靠自己,做了实实在在的事。
不是绣花,不是弹琴,不是那些贵女该做的事。
是活着的事。
她坐在井边,喘了口气。阳光很好,晒得人暖洋洋的。她闭上眼睛,感受着阳光的温度。
手不自觉地按在小腹上。
那里依旧平坦,但摸上去的感觉已经不一样了。不是硬,不是软,是一种……说不出的充实感。像是有什么东西在里头扎了根,正悄悄地生长。
算算日子,快三个月了。
从宫变那夜到现在,快三个月了。这三个月里,这孩子跟着她颠沛流离,跟着她坠河遇险,跟着她流血受惊。
可他还在。
顽强地,沉默地,在她身体里生长着。
沈明珠轻轻抚摸着肚子,声音低得只有自己能听见:
“你要好好的。马上,你就能动了。那时候娘就能真真切切地感觉到你了。”
她想起医书上说的,三个月多月的胎儿,该有李子那么大了。小小的,蜷成一团,已经有了手脚,有了心跳。
她会感觉到他在肚子里翻身,伸懒腰,用小脚丫踢她。
光是想想,她就忍不住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