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床底下,拖出两个小一点的铅块袋子。
“绑在脚上。”
我依言照做。
那袋子一上脚,我的腿就是一沉。
每一个,起码有十斤重。
“今天,你的任务很简单。”
她指了指村东头的那座山。
“绕着山脚,跑一圈。”
我看着那座山,咽了口唾沫。
那座山,很大。
绕一圈,至少有二十里地。
“跑不完,没早饭吃。”
她丢下这句话,就自己回屋了。
我看着远处的晨曦,咬了咬牙。
跑!
我迈出了第一步。
沉重的铅块,像是两座山,坠着我的脚踝。
每一步,都无比艰难。
但我没有停。
我心里憋着一股劲。
她说,不想她的男人,是个废物。
我周卫国,就算是个倒霉蛋,也绝不能当个废物!
汗水湿透了我的衣服。
肺里像火烧一样疼。
我的腿像灌了铅。
有好几次,我都想停下来。
但一想到她那双眼睛,我就又充满了力量。
当我终于跑完一圈,回到家门口的时候。
太阳已经升得老高了。
我浑身湿透,像是从水里捞出来一样。
我扶着门框,大口大口地喘气。
她就站在院子里,看着我。
眼神里,没有同情,也没有鼓励。
只有平静。
“比我预想的,慢了一刻钟。”
她淡淡地说。
“不过,第一次,算你合格。”
“去洗个澡,然后吃饭。”
那一天的早饭,我吃了八个窝窝头。
是我这辈子,吃得最香的一顿饭。
09
日子一天天过去。
我每天都坚持负重跑步。
从最开始的两个十斤铅块,慢慢增加。
一个月后,我腿上绑的铅块,已经和她平时绑在腿上的一样重了。
我已经能在一个时辰内,跑完那二十里山路。
我的身体,脱胎换骨。
个子好像都长高了一些。
肩膀宽了,腰板挺了。
眼神也变得不一样了。
以前是怯懦和躲闪。
现在,是沉稳和坚定。
村里人看我的眼神,更加敬畏了。
他们开始叫我“卫国哥”。
连村里的孩子,见了我都怕。
因为我身上的气势,太吓人了。
这一切,都拜那个女人所赐。
我依然不知道她的名字。
我还是叫她秀英。
她也默认了。
我们之间的关系,很奇怪。
不像夫妻。
更像师徒。
或者说,是战友。
我们有了一个共同的目标。
变强。
然后去找那个叫“刀疤刘”的人贩子。
我知道她在等一个时机。
而我在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强,强到有资格和她并肩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