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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睁开眼的时候,我没在天堂,也没在地狱。
我在一张柔软到不可思议的大床上。身上盖着温暖的、散发着阳光味道的羽绒被。
房间里开着恒温空调,巨大的落地窗外,是陌生的、繁华的城市景象。
一个穿着女仆装的中年女人看到我醒来,惊喜地喊道:“小少爷!您终于醒了!”
我懵了。
小少爷?
我低头,看到一双干净、修长、骨节分明的手。
这不是我那双布满冻疮和污垢的爪子。
我挣扎着下床,冲进卫生间。
镜子里,是一张陌生的、年轻英俊的脸。十五六岁的年纪,面容白皙,轮廓深邃。
这是谁?
碎片化的记忆像是决堤的洪水,疯狂涌入我的大脑。
他好像叫陆离。
陆氏集团董事长的独子。
一个含着金汤匙出生,却叛逆不羁的富二代。因为一场飙车事故,昏迷了三天。
而那个在雪夜里冻死的乞丐,像一场荒诞的、遥远的噩梦。
我穿越了。
我的灵魂来到了那个平日里,我只能在电视大屏幕上看到的人身上。
几乎是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我才接受了这个事实。
我没有欣喜若狂,也没有对这泼天的富贵感恩戴德。
因为我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像疯长的野草一样,瞬间占据了我全部的思维。
我要找到那个叫做刘羽芊的……女人。
我想知道,那天她为什么没来;想知道,她在为什么而不开心。
这一世,我不再是那个无能为力的乞丐。我有钱,有身份,有资源。
我可以给她所有她想要的,我可以驱散她眉间所有的愁云。
但世界这么大,我该去哪里找她?
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疯狂地思考。
然后,我发现了这具身体里,唯一称得上是“天赋”的东西。
钢琴。
这个叫陆离的身体,似乎对音乐有着与生俱来的敏感。
我第一次坐到那架昂贵的斯坦威钢琴前,只是随意地按了几个音,一段陌生的、却又无比和谐的旋律就从我指尖流淌出来。
就是它了。
我找到了我的武器。
我要站到这个世界的最高处,我要让我的名字响彻云霄,我要让我的音乐传遍每一个角落。
这样,无论她在哪,她都能看到我,听到我。
从那天起,那个叛逆的富二代陆离死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练琴成痴的疯子。
我放弃了所有娱乐,退掉了所有狐朋狗友的邀约。每天除了吃饭睡觉,我所有的时间都耗在琴房里。
十个小时。
十二个小时。
十六个小时。
我的手指被磨破,缠上绷带继续弹。
我的父母从最初的惊喜,到后来的担忧,最后变成了不解。
他们不明白,他们的纨绔儿子,为什么突然变成了苦行僧。
他们不懂。
我弹的不是音符,是我寻找她的每一步。我奏的不是乐章,是我对她跨越生死的呼唤。
五年。我拿下了肖邦国际钢琴比赛的冠军,签约了顶级的经纪公司。
八年。我的音乐会开遍了全世界,场场爆满,一票难求。媒体称我为“活着的传奇”。
十年。
整整十年。我站在了世界之巅,拥有了无数人梦寐以求的一切。可我每天晚上,还是会从那个雪夜的噩梦中惊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