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看着他们,笑得更开了。
“警官,我算得对吗?我是不是,可以坐很久的牢?”
审讯室里一片死寂。
他们面面相觑,大概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懂法,还哭着喊着急着进去的罪犯。
2、
审讯室的门被猛地推开。
我妈冲了进来,眼眶红得像要滴血,整个人都在发抖。
她一把抱住我,“苏晴!我的晴晴!”
我爸跟在后面,脸色铁青,胸膛剧烈起伏。
他指着我,嘴唇哆嗦着,却一个字都骂不出来,最后那根手指转向了警察。
“警察同志,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他一个九十度的鞠躬,头埋得很低,声音里全是压抑的哽咽。
“这孩子一定是疯了!我们赔!多少钱我们都赔!求求你们,让我们把她带回家!”
我妈死死抓着我的手,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试图把我从椅子上拉起来。
“晴晴,跟妈回家,有什么事我们回家说,啊?”
警察看着我们,脸上露出一丝动容。
那个年轻的警察叹了口气,似乎已经准备办手续放人。
不行。
绝对不行。
我猛地甩开我妈的手,从椅子上弹了起来。
我瞳孔放大,死死盯着空无一人的墙角,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
“别过来!血!好多的血!”
我妈被我吓得后退一步,呆呆地看着我。
我开始胡言乱语,双手在空中乱抓,仿佛在驱赶什么看不见的东西。
“手术台上的人都回来了!他们都回来找我了!他们的血……到处都是!”
我抱着头,身体蜷缩起来,抖得不像样。
“我疯了!我早就疯了!”
我妈瘫倒在地上,她看着我,眼神从焦急变成了彻底的恐惧和绝望。
她捂着嘴,抖着唇一遍遍喊着我的小名。
“晴晴……我的晴晴……你怎么了……”
我爸的愤怒在瞬间被击得粉碎,取而代之的是巨大的恐慌。
他抓住了警察的手臂,老泪纵横。
“警察同志!我女儿她……她精神出问题了!她真的出问题了!”
就是现在。
我抓住他这句话,用尽全身力气嘶吼。
“对!我有病!我要做精神鉴定!”
我指着我爸妈,眼神里充满了警惕和憎恨。
“我不认识你们!你们也要害我!我要待在这里!只有这里是安全的!”
我的理智在尖叫,但我不能停。
警察们面面相觑,我的状态已经超出了他们能处理的范畴,程序上,他们必须考虑我的要求。
我爸妈被请了出去。
审讯室的门关上的那一刻,我所有的疯狂都凝固了。
我贴在门上,透过那块小小的玻璃,看着外面。
我妈瘫在长椅上,像一尊被抽走了灵魂的雕塑。
我爸靠着墙,一根接一根地抽烟,烟雾缭绕中,他的背佝偻下去,仿佛一夜之间苍老了十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