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作为童养媳嫁入沈家第三年,沈聿终于衣锦还乡。
当他带着白月光逼我自请下堂时,我反手抱住婆婆的大腿,哭得撕心裂肺。
「妈!我生是沈家的人,死是沈家的鬼!就算沈聿不要我,我也要给您养老送终,给爹守坟!」
「除非……除非您把后山那三座没人要的矿山过户给我,我才好拿着资产再嫁,不至于饿死啊!」
沈聿和他的白月光笑了,我那精明的婆婆也第一次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我。
可他们不知道,三天后,国家新能源勘探队就会抵达我们这个偏远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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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敢提我爹?」
沈聿一脚踹翻了我面前的凳子,上好的梨花木在青石板上砸出刺耳的声响。
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眼神里的厌恶毫不隐藏。
「陆晚晚,你这种女人,也配给我爹守坟?」
我趴在婆婆张岚的腿上,哭得更凶了。
我不敢看他。
三年前,沈家落魄,沈聿的父亲重病,我这个八字相合的童养媳嫁进来冲喜。
没冲活,人没了。
沈聿便将丧父之痛尽数归结于我这个「丧门星」身上,连夜去了京城闯荡。
这三年,我在沈家当牛做马,伺候着他体弱多病的母亲张岚,日子过得连条狗都不如。
如今他出人头地,第一件事就是回来休妻。
他身边的女人叫林清玥,肤白貌美,气质卓然。
她看我的眼神,是怜悯,也是轻蔑。
「阿聿,别跟姐姐置气了,」林清玥柔声劝着,声音不大,却足以让堂屋里看热闹的邻里听清,「姐姐在家里辛苦了三年,也是该给她些补偿。」
她说着,从随身的爱马仕皮包里拿出一张银行卡,递到我面前。
「姐姐,这里有二十万,算是我和阿聿的一点心意。足够你在镇上买套小房子,安稳度日了。」
二十万,买断我三年的青春和血汗。
真是大方。
我心里冷笑,脸上却愈发悲切,死死抱着张岚的腿不松手。
「妈!我不要钱!我就要您!沈聿不要我了,您也不能不要我啊!」
张岚被我晃得头晕,脸上挂不住,但心里却早已乐开了花。
她早就盼着我滚蛋了。
一个没文化、上不得台面的乡下丫头,怎么配得上她如今在京城当了大官的儿子?
要不是怕落个苛待童养媳的名声,她早就把我扫地出门了。
现在我主动哭闹着要走,还点名要那三座鸟不拉屎的废矿山,简直是瞌睡遇上了枕头。
那三座山,说是矿山,其实是几十年前胡乱挖过一阵的废地,连石头都敲不出几块,后来就成了全村人默认的垃圾场。
送给我,不仅能堵住我的嘴,还能博一个「仁至义尽」的好名声。
张岚精明了一辈子,这笔账算得清清楚楚。
她沉着脸,用力掰我的手,语气里带着一丝不耐烦的恩赐:
「行了,别嚎了!丢人现眼的东西!」
「既然你非要那几座破山,我就做主给你了!省得你说我们沈家刻薄,连条活路都不给你!」
她转向沈聿:「聿儿,去,把库房里那几张地契找出来,现在就去镇上过户!」
沈聿皱眉,显然觉得用三座山换我离开,都有点抬举我了。
还是林清玥善解人意,轻轻拉了拉他的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