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一幕:完美的“绝唱”

(1) 被“代表”的作者

我的成名曲,死了。死于一场精心策划的“自杀”。

而我,是那个亲手递上刀子的人。

我叫苏哲,一个半红不黑的创作型歌手。说我红,是因为十年前,我写了一首歌,叫《烬余录》。这首歌后来被用作仙侠剧《九霄书》的插曲,火到什么程度呢?大概就是你家楼下跳广场舞的大妈,都能哼出它的主旋律。

说我不红,是因为没人知道这首歌是我写的,更没人知道,我也唱了这首歌。

因为《九霄书》剧组,在用我的男声版做备选的同时,另外授权并邀请了当时还是新人的林晚,录制了更符合剧情的女声版。

后来,剧爆了,林晚也爆了。她空灵的嗓音,配上我那首古风盎然的《烬余录》,成了当年华语乐坛最现象级的组合。她凭此一跃成为一线天后,而我,则成了她星光大道上,一粒铺路石。

十年来,我在自己的小型演唱会上,唱过无数次《烬余录》,台下总有新来的歌迷会问:“苏哲为什么要翻唱林晚的歌?”

你看,这就是现实。

我已经习惯了这种“被代表”的生活,靠着《烬余录》每年一笔不菲的版税,过着还算滋润的“养老”生活,偶尔发发新歌,固守着自己那一小撮“懂的都懂”的歌迷。

我以为,日子就会这么不咸不淡地过下去。

直到那个叫“小C”的网红,在直播间里,点燃了那根早就埋好的引线。

(2) 网红的点火索

小C是个千万级的翻唱博主,那天,她照例在直播间里唱着各种热歌,其中就有《烬余录》。

她唱得不错,但少了我写歌时注入的那种“魂”。我的一个铁杆粉丝,就在弹幕里说了一句:“还是苏哲的原版更有味道。”

就这么一句话,小C看见了,她当即停下伴奏,对着镜头,翻了个白眼。

“我说有些‘上古时期’的粉丝,能不能别来碰瓷了?《烬余录》的原唱只有林晚姐姐,OK?别什么阿猫阿狗都来蹭,我们晚风(林晚粉丝名)不吃这一套!”

她的语气,那种混杂着鄙夷和优越感的腔调,瞬间引爆了直播间。

这段视频,很快就被她的粉丝录屏,配上“千万网红小C手撕碰瓷咖”的标题,在各大平台疯传。

我的微博,一夜之间,沦陷了。

成千上万的“晚风”涌了进来,用各种我能想到和想不到的污言秽语,对我进行着“亲切问候”。他们说我是“万年不火的版权流氓”,说我是“吸血天后的无耻前任”(天知道这个谣言是怎么来的),甚至把我大学时挂过科的陈年旧事都扒了出来。

我平静的生活,像被投入了一颗深水炸弹,水面上漂浮的,全是我过往人生的残骸。

我的经纪人,一个刚毕业没多久的小姑娘,被气得直哭,连夜帮我删着评论。

“苏哲哥,我们必须回应!”她红着眼睛对我说。

我看着手机屏幕上那些跳动的恶毒词汇,点了点头。我知道,沉默,只会让他们变本加厉。

(3) 版权的罗生门

我的工作室,用最快的速度,发布了一份声明。

声明内容很克制,我们没有攻击任何人,只是摆出了事实:第一,我,苏哲,是《烬余录》唯一的词曲著作权人;第二,我的男声版,是这首歌最早录制完成的版本之一;第三,我们尊重所有优秀的演绎,但“原唱”的事实,不容歪曲。